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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旧城改造拆迁意见

建设局旧城改造拆迁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现就*区域旧城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整体规划、稳步实施、阳光操作、依法拆迁"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区域旧城改造拆迁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旧城改造工作的实际,在2009年7月开始全面实施*区域房屋拆迁工作,力争于2010年2月前基本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三、实施范围

*、*街、*及东侧、*东西路、*、*、*路口为*区域旧城改造拆迁实施范围(具体以拆迁红线规划图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7月27日前)

1、完成*区域旧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完成*区域旧城改造的项目审批、规划审批,依法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3、筹集拆迁资金,并按计划逐步到位;

4、制订完成《*市*区域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5、进行现房安置用房的整改,做好土地证、房产证的初始登记及各种资料的准备工作,完成展示图板的制作;

6、完成易地期房安置土地的落实,完成拆迁区域商业期房安置地段的初步落实,并开展其规划的编审工作;

7、成立*区域旧城改造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现场办公点,落实各专业组和动迁组力量,并开始现场办公;

8、召开*区域旧城改造拆迁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9、完成动迁组分片和专业组分工,进行拆迁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

10、组织拆迁许可听证。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28日-2009年8月5日)

1、召开拆迁工作动员大会;

2、核发拆迁许可证;

3、以公告的形式在新闻媒体及拆迁范围内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并依法告知被拆迁人;

4、及时全面掌握拆迁户的动态,迅速有效做好相关引导说服工作;

5、确定评估机构;

6、新闻媒体宣传全面介入;

7、各动迁组入户入居熟悉情况、宣传发动,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

8、对已经反映出来的拆迁范围内土地房产等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9、对*区域内的环境、房屋等状况拍摄影像资料作为历史档案永久保存;

10、发动国有行政企事业单位被拆迁人做好评估、协议签订及搬迁、腾空等准备工作。

(三)房屋登记、评估、签约、搬迁、腾空阶段(2009年8月6日-2009年11月15日)

1、进户进行房屋登记、审核工作;

2、进户进行踏勘、评估工作;

3、公示评估结果,接受咨询、解释及复核评估工作;

4、完成对低保户、特困户等需要特别给予照顾人群的申报工作及审查公示;

5、组织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组织拆迁房屋腾空、验收、交付,并做好防火、防盗、现场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

7、完成选择货币补偿并提前腾空的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工作;

8、完成农房审批工作;

9、完成集体土地的征收。

(四)安置阶段(2009年11月16日-2010年1月31日)

1、组织现房安置用房的选择、差价结算工作;

2、组织现房安置用房的交付,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开展现房安置用房的转移登记工作;

4、根据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各拆迁小组的工作任务;

5、启动易地安置房期房的建设;

6、落实相关管线迁移等工作;

7、做好拆迁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扫尾阶段(2010年2月1日开始)

1、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工作;

2、对未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事项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决;

3、对已裁决的拆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实施依法拆迁;

4、做好其他扫尾工作,基本完成拆迁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区域旧城改造筹划多年,市民期盼,情况复杂,困难不少。要将实施这项工程作为改善民生,取信于民,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提升城市发展活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全市之力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市政协要全力支持。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镇乡要全力参与,各尽所能,积极配合,服从服务于旧城改造工作,做到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大局,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建设局、*街道、旧城房屋拆迁办公室和所有拆迁工作人员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做好各拆迁户的思想工作;被拆迁人相关主管部门要带头拆迁,并做好所属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发改、公安、国土、规划、司法、法制、税务、工商、供水、供电、通信、广电、信访、房管、档案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旧城改造工作。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区域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和旧城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动员和依靠多方力量,吸收广大拆迁户合法合情合理意见,充分考虑各种困难和各方面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应对措施,精心组织并指导各项拆迁工作。

(四)狠抓落实,强化保障。有关拆迁实施部门和单位及广大拆迁一线人员要立足于*长远发展,立足于保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敢于负责,讲究方法,甘于奉献,认真细致落实各项拆迁政策,做好各项拆迁工作。组织部门要根据拆迁工作需要,抽调优秀干部参与拆迁工作,并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带头引导支持、配合拆迁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确保廉政拆迁和公平公正拆迁,同时要明确拆迁纪律,严肃查处各类阻碍、破坏拆迁工作的人和事。政法、信访部门要及时掌握动态,注重沟通,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快速处理各类事件,严厉打击别有用心、蓄意煽动、有意破坏、故意制造事端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作措施

(一)领导精力到位。召开市级班子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发展*经济的突破口,作为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切入点,作为增强干部群众发展信心的重中之重工作。市级班子成员要挂帅到各片区动迁组和各专业组中。

(二)工作力量到位。分片区成立动迁组,建立综合协调、政策指导、宣传发动、维护稳定、纪检督查、土地征用等专业组,并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合理配备。

(三)宣传发动到位。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迁工作;制订拆迁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发动;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拆迁的意义目的、相关政策和拆迁各阶段的有关情况,使拆迁工作深入人心。

(四)政策引导到位。举行拆迁工作人员拆迁知识、拆迁政策的培训。所有拆迁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拆迁政策,并正确引导,切实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使政策家喻户晓。

(五)保障措施到位。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拆迁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对机关干部在拆迁方面的言行作出规定,对拆迁区域内的机关干部及其亲朋好友作出要求;对上访接待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有礼有节;对拆迁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强化措施,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机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