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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发展意见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发展意见

20*年上半年,我区将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这是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和建设“六个区”的目标,进一步发扬民主,拓宽选人渠道,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将村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具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原则上,按先党组织后村委会的顺序进行,试点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区面上的工作于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理清财务。

1、成立机构。区、乡镇、村要按要求层层成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统一领导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要从区级部门和乡镇机关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保证每个村都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村帮助指导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区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理清财务。各乡镇村成立村级财务清理小组,及时开展清账理财、公布账目工作。

第二阶段:培训骨干、舆论引导、试点先行。

1、培训骨干。由区、乡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人员和乡镇、村干部的培训,发挥好骨干作用。

2、舆论引导。采用墙报画栏、宣传标语、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宣讲实施方案和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理直气壮地宣传候选人资格条件等,营造有利于换届选举的浓厚氛围。

3、试点先行。在充分调研,深入排查,研究对策,制定工作预案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村先行试点,摸索经验和方法。试点工作重点要在“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上有所创新,提倡候选人岗位承诺、竞职演说,完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制度,规范选举工作办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推进。

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的职数。原则上村两委会成员一般为3至7人。对规模特大的村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经济发展水平由乡镇党委确定。对原班子内的成员,年龄一般控制在55周岁以下;新进班子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5周岁以下。每个村两委班子要有一名妇女干部,原则上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制定好《选举办法》,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实际问题在《选举办法》中予以明确,使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合法、严密、规范、有序地推进。

1、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民主推荐。组织党员、群众差额提名推荐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也可以组织村民代表、户代表进行推荐。党员推荐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党员参加。推荐时间可与村民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同时进行,以避免重复召集会议。群众推荐票和党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考虑。

(2)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根据群众、党员的推荐情况,以群众、党员推荐票之和为重要依据,提出候选人考察人选名单,并组织力量进行严格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选举时,以上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名义,提交全体党员进行酝酿和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3)民主选举。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然后再由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的精神,全区每个乡镇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行政村党组织在换届中实行公推直选制度,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在具体操作方法上,按“一户一票”的办法分别推荐产生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对村规模特别大的,也可以由本村党员和群众代表同时、分别推荐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数为党员推荐票数加群众代表推荐票数。推荐中,同一人的高职位得票可计入低职位票数。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上报乡镇党委审查。由乡镇党委按照任职条件,对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然后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情况,择优确定2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则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候选人落选的应列入委员正式候选人。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要在本村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向党员群众说明情况,坚决取消候选人资格。公示后,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候选人预备人选作竞职演说,阐明任职工作思路、任期工作目标等,回答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提问。然后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确定正式候选人,先直接投票差额选出村党组织书记,然后再投票差额选出党组织委员。无候选人的选举重点要组织好符合参选条件的党员开展竞职演说,然后由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和委员。

所有选举产生的党组织成员,报乡镇党委审批。对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乡镇党委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对村党总支下属的支部,这次是否同时换届选举,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抓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9人单数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要保证村民的推选权,禁止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要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通告。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选举办法、组织选举各项工作,直到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为止。

(2)选民登记。要坚持普遍选举原则,认真审查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移民等给选民登记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保障广大村民能依法行使选举权。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确定。

(3)推选村民代表。一般要先进行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再进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代表推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之前推选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通常由上届村民委员会组织和主持。村民代表名额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人数要适当。要提倡和引导党员依法当选村民代表。非村两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4)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要坚持平等选举原则,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应提倡由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方式,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不得委托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要有年轻的后备干部。要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减少村干部职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不搞“一刀切”。候选人确定后,有条件的地方,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5)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要保障每一名选民的选举权,并积极动员组织选民自己投票,提高参选率。正式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经村选举办法规定,可以设立流动票箱。要制定严密的实施办法,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选举大会和投票站都要设秘密写票处,并要严格管理。大会投票结束后,要当众开箱,公开唱票,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并分别报乡镇和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选举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工作一般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备案,并张榜公布。

第四阶段:办好交接、建章立制、组织培训。

1、办好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督促上届村领导班子与新一届村领导班子在20日内办好工作、财产、账务等的交接手续;对退下来的村干部要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落实相关的待遇。

2、建章立制。乡镇党委、政府要指导新一届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完善、修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村级组织班子工作协调制度、党员民主议事制度,发动村民依法修订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

3、组织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区、乡镇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村两委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统计分析、总结提高。

1、检查验收。以上各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区有关部门将依据实施方案对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有关法律开展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按《实施方案》的步骤开展工作;村党组织是否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新一届村组织是否制定了3年任期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新一届村级组织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乡镇是否组织监督搞好换届后的交接工作等。

2、总结提高。换届选举结束,各乡镇必须于20*年5月底前将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三、切实加强领导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涉及面大,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要按照“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和处理换届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章依法有序进行。区委建立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相应建立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对各村要派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加强分类指导。要明确责任,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做到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村党组织要理直气壮地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通盘考虑安排,以点促面推进换届。坚持“四先四后”,即:先清理后换届,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公布账目和追缴失散财产等工作;要先易后难,特别是对宗族宗派势力较强、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干群关系紧张、遗留问题较多的村,要集中精力先做好工作再进行换届;要先整顿后换届,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要先进行集中整顿,加大转化工作力度,待打好工作基础后再进行换届选举;要先改制后换届,已批准改制为居委会(社区)的村,应先集中力量搞好“村改居”工作,然后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选举。对村居合一的村在没有撤村前,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选举。

三是要借势借力,充分发挥指导员作用。从实际出发,提倡农村工作指导员在协助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再进行交接换班。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掌握实情,出谋划策,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是要严肃换届纪律,大力倡导浩然正气。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审计、村干部创业承诺、候选人竞职演说、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制度,维护好党员群众的利益。区、乡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门电话,提供咨询服务。要建立信息快速传递反应系统,全面掌握选举动态。要坚决防止和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对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的,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造成后果的,要给予必要的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