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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中学保送生实施意见

教育局发展中学保送生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应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品行优良,心理素质良好,综合表现评定为优良(A等)。

(二)年龄不超过17周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阶段未留级、休学)。

(三)身体健康,七、八、九年级各学期的体育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九年级体质健康测试为合格及以上。

(四)户口在该校所在乡镇(面向本乡镇招生的初中学校)或招生范围内(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学校),户口迁入时间为2年以上(2007年4月底前迁入),并在校就读满3年。

(五)学习能力强,九年级上学期期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五科总分(按各学科原始分数计算,不含附加分,下同)处在学校级段前列,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英语口语交际考查成绩为合格(上述数据均含本数)。

三、保送生计划

2009年*中学所招收的保送生为学校年度公费招生计划的40%,即213名。全市按*中学保送生招生总数直接将213名预录取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再按分配到各校预录取保送生指标数的200%计算该校的保送生推荐指标数(计算结果若为小数,均四舍五入为正整数)。

四、预录取保送生指标分配原则及办法

以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为主要依据,加大省市示范性初中鼓励力度,积极鼓励星级初中创建,适当照顾山老区学校和薄弱学校。毕业生报考人数即符合条件推荐基数,其计算方法为:学校报考总人数-非本乡镇户口报考数(面向全市招生学校为非*市户口报考数)-回原籍报考数-往届生人数+本期已按乐教职〔20*〕8号精神参加初中后学生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人数。

为兼顾招生公平,预录取保送生分配时,先将全市初中学校按是否面向全市招生划分成两类(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包括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体校、温教院附校、雁荡武校、五支峰武校、文星中学、朝阳学校、育英学校、*外国语学校、英华学校、春晖学校等共11所学校),根据2009年春上报教育局普教科的初中事业计划初三人数分别计算两类学校在全市所占的保送生

R

应得比例总数,再以公式A=×M×K计算两类学校中各

Z

校所分配到的预录取保送生名额(计算结果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为正整数)。

式中:

A—学校分配到的预录取保送生名额。

R—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不含回原籍报考数、历届生人数,面向本乡镇招生学校同时不包括非本乡镇应届生人数);

Z—该类学校2009年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计算基数(即该类学校内各校符合条件推荐的人数与该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的乘积之和;计算结果为,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为2678人,Z值为3585.55;面向本乡镇招生学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为12936人,Z值为15902.4);

M—该类学校*中学保送生预录取指标数(其中面向全市招生类学校为2810÷20090×213=30人;面向本乡镇招生类学校为17280÷20090×213=183人);

K—学校办学水平等级系数(省示范、*市示范初中,*市三星、二星级初中分别为1.5、1.35、1.2和1.15)

五、推荐程序

(一)各有关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并在校园内张榜公布领导小组名单、保送生招生办法及本校保送生推荐名额。

(二)学生自愿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同意,上交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张。同时将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根据保送生学业成绩计算办法,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名单。严禁学校以一次性文化课测试作为推荐依据,如发现将取消该校保送生分配名额。

(四)各校将拟推荐名单统一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师生及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公示无异议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在4月27日上午将保送生推荐表(一式二份,另交照片1张)、统计表(一式四份,随交软盘)以及期末考试成绩册等送所在学区进行资格初审。

(六)各学区在4月27日下午将本学区资格初审合格的各校推荐保送生名单及电子数据汇总后送普教科进行学籍等资格复审。

六、保送生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七年级上、下学期期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五科成绩(下同)总分各占10%(其中七年级下学期数学、英语二科采用全市教学质量动态评价考试成绩);八年级上、下学期期终考试五科成绩总分各占15%(其中科学、社会思品二科采用全市教学质量动态评价考试成绩),以及九年级上学期期终考试五科成绩总分占50%的总和。

学校根据上述办法计算申请学生七、八、九年级文化科期终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名单。若遇到同分情况,按九年级上学期期终考试五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若仍有同分的,则按九年级上学期期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四门学科仍同分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二)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与录取。

七、录取程序

(一)在市教育局监督下,4月29日,*中学对符合保送招生条件的各校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内容详见*中学网站)。根据综合能力测试结果,以学校为单位对该校保送生推荐对象进行择优录取,按分配到各校的预录取保送生指标数确定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预录取保送生综合测试成绩名次不得低于参加全市测试考生的第400名(含本数)。

如出现保送生招生人数不足,所空缺名额转入乐中公费统招生计划。

(四)4月30日,我局对全部预录取保送生对象进行一周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五)公示无异议的保送生对象,持录取通知书于5月7日到*中学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学生,作自动放弃,多余指标转为*中学公费统招计划。

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09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成绩以平时成绩计算。如有参加2009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或其他高中学校组织的招生选拔类测试的,该生的*中学保送资格一律取消。

(六)招生过程中,经举报核实,不符合保送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校该保送生推荐名额。所空缺名额不再补取。

*中学进行保送生招生是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事关构筑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大局。*中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要亲自组织做好保送生推荐对象的综合能力测试、择优预选工作。各学区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推荐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审查,使保送生推荐工作规范、公正进行。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正透明。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学校推荐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坚决制止违规行为,杜绝徇私舞弊。凡因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当事者的责任,并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