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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发展保护区管理意见市

规划局发展保护区管理意见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苏南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以优化发展为目标取向的发展转型,市委、市政府拟围绕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保护区,出台专门意见。为了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保护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刊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与中共*市委研究室联系。*

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保护区,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发展为目标取向,以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为根本路径,把“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集聚高层次人才、营造高品质人居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推动*流域环境由被动治理向主动保护、优化重建的根本转变,在生态保护中实现优化发展,在优化发展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总体要求。通过8-10年的努力,把*保护区建设成为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循环经济先行区、绿色能源示范区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

——循环经济先行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资源使用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积极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社会循环式消费。2010年,建成10大循环经济产业链,15个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和循环型服务业园区,50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沿岸纵深5公里范围内全面建成循环经济带,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0%,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8%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73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20%。到2020年基本建立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社会四大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能源示范区。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业,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积极推广新能源使用,扩大生产、生活用能中新能源的比重。到2010年光伏绿色能源产业规模超过700亿元,并网发电、综合应用规模达100兆瓦,公交领域推广使用氢能等清洁能源,城市公共照明领域中绿色光源和节能器材覆盖面超过70%,在生产和生活中全面推广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把*保护区建设成为引领国内绿色能源生产和应用的重要基地。

其中一级保护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功能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绿色生态功能区。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为基础,有重点推进生态重建,建立区域生态标志,加快实施控源截污。高标准实施*一级保护区生态重建工程,全面建设生态湖滨带,农田林网化,道路、河道两侧建成绿色通道,到2010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达45%,森林覆盖率达24%,到2020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达50%,森林覆盖率达30%以上。2010年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全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生活方式,2008年底前全面取缔沿湖1公里范围内的传统种养业,2010年底前完成沿湖纵深1公里范围内所有传统工业企业和农村居民点的搬迁。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11个环*的服务外包集聚园区为载体,高标准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到2010年实现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员20万人,企业数量3000家,产业总量超过30亿美元,建成国内服务外包的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

以“三谷三基地”建设为载体,加快先进制造业中间分离、两端延伸,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四高联动”,实现“三大转变”,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其中一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原料工业发展,严格限制一般加工工业,全面推进研发中心集聚、创意产业集聚、商务服务集聚、教育文化集聚,到2010年建成现代服务业高地。

3、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将流域划分成不同级别的保护区域,科学合理地制定*保护区建设规划。对各级别的保护区域分别制定梯次明确、相互衔接的保护要求,推进分类指导、分级保护、错位发展、统筹建设。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切实加大水环境和流域环境治理力度,又着眼长远,从源头入手,以生态保护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统筹、综合推进*保护区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与资源开发。根据*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的梯次保护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关键举措,推动区域经济的全面转型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坚持依法治理、创新机制。加快水环境和生态保护地方立法进程,积极完善相关政府规章,把*保护区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注重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制度创新深化*保护区建设。

二、区域界定和目标任务

4、区域界定。*流域保护区域具体划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湖体、沿湖岸5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一级保护区总面积1381.65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细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指*湖体、沿湖岸*市区主城段200米、宜兴东部地区沿湖1公里,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及沿岸两侧各30—50米的区域。限制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以外,*市区段至沿湖岸1公里,宜兴至沿湖岸3公里,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及沿岸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控制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的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50公里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173.92平方公里。

——三级保护区。市域范围内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级保护区总面积2232.04平方公里。

5、目标任务。

——一级保护区。围绕建设绿色生态功能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目标,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实施退耕、退渔、退养和还湖、还林、还草、还湿地,建设*保护的天然屏障;鼓励发展以“三谷三基地”为载体的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发展服务外包、技术研发、现代商务、创意产业、科教文化等零排放产业,提升产业结构;禁止原料工业发展,严格限制“三谷”以外的加工工业。其中:

禁止建设区为生态核心区。取缔所有种养殖业,村庄、工业企业全部予以搬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公共设施予以搬迁,全面封堵排污口,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活动,经营性场所*年底前实现污水接管,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沿湖200米生态防护林建设。

限制建设区为生态缓冲区。区域内实施绿色种植,限制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2010年底前取缔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完成退耕面积5万亩;除按照规划保留的以外,其余村庄全部予以搬迁;规划保留、整治的工业集中区和研发区,必须实现接管截污;全面整治公共设施,限期实现接管截污。

控制建设区为生态型城区。建设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示范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集中入园,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二级保护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培植绿色能源产业,鼓励发展以光伏太阳能、风能、生物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动漫、软件、金融、旅游、会展等高端产业的发展,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型城镇、生态型园区和生态农业,构筑生态安全格局。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环境保护治理要求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医药、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及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三级保护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三集中”步伐,强化对城镇建设区、工业集中区和农村地区的综合整治,提高市政、环境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6、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区域保护和优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域产业发展领域,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一级保护区内,以建设“三谷三基地”和高端服务业为目标,大力发展光伏(太阳能)、生物能和风能等新能源装备产业,加快研发和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品档次,形成企业集群。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为重点,加快一级保护区内原有产业的调整、转移,加快推进50平方公里中心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退城入园”,加快分散的工业企业向主题园区集中的步伐,促进企业集中集聚发展。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快开发更新替代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技术,引导和鼓励企业依托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采用高新技术对企业进行改造升级,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推动生产加工制造外移,推动产业链向两端延伸。

7、加快传统企业调整改造。按照产业导向和环保标准,对区域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属地排查,分类指导,调整改造。对符合产业方向和布局定位的企业,要加快技术更新和工艺改造,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层次,改变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对“高消耗、高污染、高危险、低产能、低效益”企业和整治改造仍不达标的企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财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实施关停并转。2008年前完成保护区内小化工、小钢铁、小电镀、小印染、小水泥等“五小”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

8、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加快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为目标,以建设区域设计创意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为重点,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加快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动漫制作、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园区和创意载体,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创意设计产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到2010年建成全国重要的创意设计基地城市。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态,重点发展大型批发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大宗特色物资储运和生产性物流等新型商贸业态,吸引国际采购、国际中转、国际配送企业落户,强化商贸物流信息、交易结算、枢纽平台建设,提升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将*建成为全国现代物流体系中的重要枢纽和节点。大力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经纪、创投、上市、产权交易等服务经济,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力争建成苏南地区的资金集散中心、结算中心和投资中心。大力发展生态度假类、休闲观光类、文化娱乐类旅游项目,打造旅游休闲特色街区,强化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加快建设区域性的旅游度假休闲名城。

9、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以产业转型为重点,以国家工业设计园、*新城科教产业园、*(国际)科技园等专业园区为载体,优先发展动漫设计、服务外包、流程外包等高端服务业,打造服务经济的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把握建设“*保护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契机,发挥*制造业基础雄厚以及与国际市场联系密切的优势,持续发展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系统应用、设计开发、运营维护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大力拓展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和文化经营企业的供应链衔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数据处理分析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10、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开展一级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积极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依托农业示范园区,优化现代农业布局,加快推进农业向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园集中,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充分发挥农业的产业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到2010年常年耕种面积减少10万亩,林木面积增加10万亩,畜禽养殖饲养量下降50%以上,水产养殖面积下降50%以上,建成农业生态良性循环区。

11、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坚持环保优先方针,突出优化发展的产业导向,制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和分级保护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领域,细化产业进入目录,推动产业有机集聚和合理集中。根据优化发展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编制各级各类循环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能耗、环保标准,出台废弃物再循环利用的系列环保标准,执行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标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和政策“倒逼”机制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逐年提高企业发展的单位投资强度和产业技术标准,逐步把保护区内的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标准化、法治化轨道。

四、加快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12、大力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产业集群。按照生态友好的总体要求,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经济转型的内在变量,把资源供求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产业的生态化改造。以现有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光伏太阳能、风能、生物能装备制造业和产品加工业,形成循环工业集群。以农业精耕细作传统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立体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进一步拓展农业的生物链和产业链。大力发展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建立固废交换系统和固废处置系统,扩大产废企业之间以及产废企业与废物消纳企业之间的交换利用,推动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水平。

13、大力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和循环使用。以水治理为重点,加快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确保2010年完成1300公里,实现污水管网城乡全覆盖,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农村污水处理率达70%。2008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污水深度处理,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多元资金投入,建立城市中水回用系统,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等经过收集处理后,用于小区内的清洁、绿化、洗车等。逐步提高中水回用比例,2010年达到30%以上。

14、加快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强化资源回收利用的导向机制,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价格、税收、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建设资源回收和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废弃物的集中回收和处理,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鼓励企业、社区、个人投资成立资源回收企业,按企业化、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参与资源的回收利用,政府给予税费优惠减免。*年底前,在三级保护区内建立全市性的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理与处置中心,到2010年全市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垃圾循环利用率达到50%以上。

15、积极推广使用绿色能源。倡导绿色消费,以建设引领国内绿色能源生产和应用基地为重点,积极发挥我市产业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扶持政策,以光伏太阳能并网发电、单体建筑综合应用、区域照明等示范系统开发为重点,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积极推广集中式太阳能供热、制冷与通风技术。改进住宅设计规范与标准,新建住宅区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住宅楼屋顶的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采取强制措施和激励政策,鼓励别墅区使用太阳能。市政公用设施和大型基础设施采用自然光、太阳能照明。通过制定《*市城市功能照明专项规划》、《*市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等,有序发展*的城市绿色照明系统,到2008年力争城市公共照明领域中绿色光源和节能器材覆盖面达到50%,2010年超过70%。

16、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方式。以构建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和循环发展的价值理念,强化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节约资源意识、循环经济意识,引导公众的积极参与。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和限制挥霍性、过度性消费行为。综合运用财政杠杆、税收调节、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加强循环型、节约型企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积极创建循环性社区和建筑。大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型的绿色服务业。推行绿色公交,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倡导绿色消费,特别是鼓励居民开展节水、节地、中水回用活动。积极推行政府的绿色采购,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

五、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17、加快生态隔离带建设。在一级保护区内,大力实施生态重建工程,在沿湖200米范围内的禁止建设区域内全面实施退耕、退居、退渔和还林、还草、还湖、还湿地工程,加快建设生态保护带、生态隔离带,维护*生态安全。确保2008年底前,在沿湖200米(局部地区100米)、主要水源保护区周边2公里的禁止建设区内建成生态湖滨带;选取典型水域恢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与浮叶植物,放养适量的水生生物,建立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

18、加快提升*水体自净功能。针对湖水富营养化特征,在水厂水源地集中投放适量的吸食蓝藻和氮磷的水体生物,实施清水渔业工程,有效降低水体富营养成分,逐步提高水体生态自净能力;针对马山地区与陆地连接后的污染加重问题,尽快打通陆地的连接长堤,恢复湖水动力循环,增强马山地区的水环境自净能力;疏浚疏通入湖河道,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增强河道自然循环,修复和强化入湖河道水环境的自净功能。*年完成水生植物种植示范区建设1000亩,2010年螺蚬生态保护区扩大到100平方公里,放流鱼种30万公斤以上,贝类150万公斤以上。

19、加快区域生态湿地重建。针对蓝藻暴发频繁及容易富集的特点,在十八湾至马山沿湖外侧200~300米范围内广泛种植能有效隔阻蓝藻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的水生生态植物,建设*湖滨湿地,逐步改善水域自然生态环境。以*湖岸两侧为重心,保护修复自然湿地,建设人工湿地,加快长广溪湿地公园、贡湖湖滨湿地建设,构建湿地扩散廊道体系,把湿地与江、河、塘、溪、滩涂、水稻农田的保护相互结合起来,通过减少湿地排水、扩大水面、增加适生植物、减少农田化肥污染、减少城市居民影响等措施,为水生和陆地生物资源的繁殖生存创造良好生态条件,促进湖沼湿地自然生态和陆生生态系统恢复。2008年完成退渔还湿地0.8万亩,2010年建设恢复湖滨湿地4万亩。

六、加强保护区空间规划与管制

20、进一步强化规划导向和管制。按照优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建设*保护区的具体要求,深化完善《*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编完善《*市“*”城乡建设规划》,优化编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不同主体功能区规划管理办法。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健全规划执法、规划监控体系建设,严格执法行为,实行空间管制“倒逼”机制、空间布局区域限批制度,强化规划的权威性、法定性和严肃性。对违规建设和违法建设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责成限期整改,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1、优化中心城市功能分区。按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围绕建设绿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中心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以“五城”、“五园”、“两区”为载体,以“三谷三基地”为抓手,以集中集约集聚发展为主要方向,加快推进50平方公里中心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退城入园,加快将分散的工业企业向主题工业园区集中,加快中心城区人口向城市功能分区转移疏解,尽快形成有序分工、组团分布的块状经济和产业走廊。

22、加大村镇的搬迁、集中力度。以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三集中”为目标,进一步调整城镇发展体系,重点支持新型卫星城市发展,优化控制一般乡镇发展,加快农村新型居住社区建设。根据*保护区建设要求,在禁止建设区内,村庄全部予以搬迁;在限制建设区内,除按照规划保留的村庄以外,全部予以搬迁;在控制建设区内,按照城市建设进度,制定具体的搬迁计划和接管、截污措施。至2010年,搬迁禁止建设区中的168个村庄、限制建设区中的717个村庄。根据*保护区内部村庄整治规划,预先做好集中农民安置区建设工作,推动村庄搬迁安置。

23、加强村镇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力度。加快新型卫星城市、农村集镇和居住社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控源截污能力。到2010年集镇和居住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农村垃圾全部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实现集中收集、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在*保护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迁,符合规划而截污措施不到位的,进行整治,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营业;新增的公共服务设施污水必须接入城镇污水管网。

七、全面加强机制创新和组织保障

24、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加强对*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相关地区和部门依据本决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制订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逐条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在*生态保护区建设方面的职责,把各项目标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25、创新市场化取向的生态保护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水资源费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建立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水的,必须按照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倍数加倍计征排污费。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办法,推行区域内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入湖河流上下游环境补偿金制度,做到“谁污染谁付费”。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探索建立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要形式的新型环境治理人平台,加快实现全市环境治理人制度的全覆盖。全面深化环境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完善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深化水务市场化改革,促进水务市场健康发展。

26、强化*保护区建设投入机制。把*生态保护区建设投入作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生态保护区项目建设和环保公益事业的投资。积极做好一级保护区重点项目的向上争取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保护区融资力度,尽快组建融资平台,以BT、BOT等形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海外资本参与*一级保护区建设。

27、建立良好的宣传和公众参与机制。大力宣传*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普及建设*生态保护区的各种知识,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利用每年6月“*环境月”,开展系列*生态保护活动。大力宣传*生态保护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实行环保有奖举报,鼓励揭露举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构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对涉及公众*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人人关心*治理、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