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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腐败体系惩治实施意见

审计局腐败体系惩治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2012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审计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2012年工作细则》、《*市审计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2012年工作细则》和《*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2012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审计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我区审计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好、实现好“免疫系统”作用,为我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制约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强化对内自律与对外查处违反财政法规,打击经济犯罪,基本形成具有*审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充分发挥审计在我区惩防体系中的反腐败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

1、深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政教育。贯彻落实《*市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全局审计干部为主体的理想信念和从审道德教育。完善学习制度,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教材作为重点内容,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坚持把审计人员的理想信念、权力观教育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做到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2、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突出教育内容、改进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审计人员的经常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八不准”等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牢牢守住审计机关拒腐防变的一线阵地。

3、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计划,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各项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继续落实好年度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审计网为载体,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利用审计机关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局党组每年初与各科室长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党组书记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将反腐倡廉和纠风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局党组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程序运作;对审计业务问题,积极听取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决策民主、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落实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建立审计机关科级(局管)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做到一人一档保存,要求全体干部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并形成系列资料列入个人廉政档案。

4、建立健全审计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审计执法问责制,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八项制度》。创新审计制度和审计手段,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监督职能和审计行为。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制定审计项目实施办法、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审计组廉政责任的若干规定,完善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双向承诺制度。做到依法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促进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回访和检查,充分运用审计回访和检查的成果,把回访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评选先进科室、优秀公务员、优秀审计项目条件,实现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1、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局党组的集中统一和权威,确保局党组的决定坚决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财务制度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和干预审计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完善对审计权力的制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检查权、处理处罚权、处理处罚执行权相分离机制,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既互相承接,又互相制约,形成权力制衡的运行“链条”。按照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完善贯彻执行审计署关于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日记、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审计准则的实施办法,加强审计执法环节控制,落实审计责任。积极实施计算机审计,逐步推进计算机联网审计,减少审计权力的运行环节,提高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效率和质量。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加大审计信息公告力度。加强一线审计人员的内部跟踪监督,重点抓好审计组进点前的廉政教育、进点后的审计纪律告知、出点后的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结束后的审计廉政回访工作,做到审计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抓好外部监督,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审务公开。聘请12名审计行风监督员,每月1-2次向他们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对审计实施监督。

3、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严格落实经费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制度。对重大经费开支和重要经济活动,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审,并向干部职工公开审计结果。

4、完善党内外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依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区党内监督八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认真开展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媒体等部门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审计进点前向被审计单位宣布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四)改进机关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改进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坚决制止各种奢移浪费现象,精简会议文件,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工作绩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和审计一线开展调研,服务我区社会经济建设,实现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良好审计环境。

2、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聘请审计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履行职责和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加大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3、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把作风建设纳入审计机关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加大惩治力度,建立健全惩戒腐败机制。

1、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办案重点,充分认识审计机关违法违纪案件在一些地方有上升趋势的严峻性并认真分析研究审计机关违法违纪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和易发环节。严厉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审计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政府采购的案件;其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权钱交易案件。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严肃查处委托审计、执法执罚、业务培训、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中介活动等环节的商业贿赂活动。结合查办案件,认真分析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结合项目审计,着力解决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及时移送审计发现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促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案,对查处的案件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强办案管理和监督,保障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案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及时澄清是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支持和保护实名举报,及时调查和反馈举报结果。

(六)强化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免疫系统”作用。

1、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突出审计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大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监督领导干部经济决策和管理活动,及时查处和纠正问题,并从源头上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预警防范作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审计机关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承担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是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有力武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针对经济管理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坚决查处违反财政纪律和法规的行为,注重分析机制体制上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沟通和交流,继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把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促进*区惩防体系的建立健全。

3、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发现大要案线索。通过加强对国有资产转让、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专项资金、行业协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工作,注重揭示国有资产转让价值低估、土地出让金变相减免、重大决策失误、财政投资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暗箱操作”与造价高估冒算,以及挤占、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方面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线索。继续主动向纪检、检察部门通报情况,对疑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以确保经济案件线索查处落实到位,使审计成果得以转化,不断提高审计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三、专项任务

(一)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提高预警工作的效果。

健全预警工作网络,认真落实《*市审计局廉情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和《*区廉情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加强廉情收集工作,建立健全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网络,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全方位收集与反腐倡廉工作有关的信息。加强廉情分析,实行廉情预警信息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制度。完善廉情测评办法,探索建立科学的廉情测评办法,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检查工作、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纠风工作、效能建设、案件查处、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度、勤政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三位一体”的综合廉情指数。提高预警工作效果,创新廉情预警方法,认真抓好“蓝、黄、红”三色预警措施的落实。坚持个体预警和单位预警相结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预警通知书、督办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和责任追究等方式对问题人和问题科室进行预警。坚持社会预警和决策预警相结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专报形式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报告,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规定,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审计文化体系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干净干事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增强反腐倡廉的感召力;以“廉洁奉公、文明审计”为主题,大力弘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精神,不断提升审计的公信力;以“树廉洁家风”为主题,加强对审计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

(三)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各项参与工作。

按照《〈*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实施方案>工作责任分解》确定的内容,积极配合区纪委、组织部门抓好深化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化“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深化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督体制改革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这些工作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审计工作整体布局,并明确到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中央和省、市、区各级的惩防体系以及本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审计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局党组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以党组负责人为组长的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科室长负责本科室、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列入党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规划、部署、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定期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廉政责任分解和落实到各分管领导、科室长和审计组长,要切实担负起各自廉政责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要按照市审计局和区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责任分解,认真抓好各项配合工作,按时完成承担的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实效。

局党组每年通过自查自纠、工作调研、跟踪审计组审计、与有关人员谈话、走访被审计单位等多种形式,掌握和了解各全局审计干部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廉政职责或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提出批评,依法查处,并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分析落实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积极探索绩效测评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