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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发展管理意见市

司法局行政发展管理意见市

*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支点,以建好队伍为保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滨海旅游工业城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紧抓好:

一、以双“百千万”为载体,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启动“进百家企业、入千个车间、到万名员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试点活动,创新丰富“百千万”活动。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双“百千万”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在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2家企业,于上半年全部启动“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试点活动,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对“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督导工作,及时总结好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此项活动。

2、以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贯彻落实“*”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一定要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要按照“*”普法规划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我市两级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并以此来带动全民的学法用法。扎实推进“六进”活动,继续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要在市依法法治市办建立起普法网站或网页,并与省普法网进行链接,以推进我市的普法信息化建设。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周”等宣传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要继续举办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掀起全民学法高潮。

3、抓好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化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抓好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要按照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力争有10%的单位(机关)达到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目标要求,有20%的学校达到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目标要求。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做好“民主法治村”与“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使其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得以巩固提高。要组织20%以上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有2~3个以上村(社区)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化推进地方、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着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把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认真抓好省委常委会有关加强司法所建设会议纪要精神的落实,继续实行领导成员分片挂点制度,分类管理指导和帮助解决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着力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力争今年各司法所要达到2间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力争1-2个乡镇动工兴建司法所办公楼,有30%的司法所解决办公楼用地问题。努力争取每所配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20%司法所要配到3人以上,有30%以上的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有50%以上的司法所装备达到“五个一”(有1台电脑、1台打印机、1部电话、1部数码相机、1辆摩托车)要求。坚持实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时要以财政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为契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争取业务经费和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各司法所要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落实职责、量化考评和业务竞赛等办法,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平均直接受理调处矛盾纠纷50起以上。在下半年召开一次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2、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省厅的指导意见,我市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十百千万”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确定的示范候选单位和个人有30%达到示范要求。要积极争取将示范活动列入党政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在活动中要做到“五个加强”:一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通过人民调解信息网的建立和完善,大力加强调委会和调解队伍建设。特别要对新上岗的调解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增强调解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争取出台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健全落实好各项制度,巩固85%以上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要求,以确保有30%以的调委会能达到示范标准的目标要求。三要加强补贴经费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落实调委会主任的报酬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四要加强职能发挥。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要达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要达70%以上,以进一步维护好基层的安定稳定。五要加强三大调解协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联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要督查落实5件以上挂牌督办件,各乡镇要报送1-2件“四定”责任制案件,点头、前岐所要分别总结与法庭、派出所衔接调解工作机制的经验,要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全市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3、大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特别要健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帮教组织网络,巩固发展帮教队伍,并完善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使其更好发挥职能作用。要突出做好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使用运行工作,对*年至*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工作,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实体)的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在桐城、白琳建有1个以上安置基地或实体。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总数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力争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帮助刚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通过全社会齐心协力多管齐下支持与帮助,切实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出路,就业安置率不低于95%,重新违法犯罪率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以规范和拓展为主线,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1、规范深化并进,圆满完成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目标任务。今年是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总结表彰年,市局有关处室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各支法律服务队伍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确保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认真总结三年开展“三进”活动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法律服务行业“四个贴近”的常规性活动。律师、公证业务比增5%,“12348”专线接待比增10%,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20件,基层法律服务不低于市场份额20%。

2、规范拓展两手抓,进一步提高律师与公证服务水平。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在调整规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的独特职能优势,通过做好诉讼、法律顾问、解答咨询、公证、见证等工作,不断满足机关、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有效地促进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的发展。

在律师工作上,要积极开展“诚信服务、执业为民”专项教育,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司法部“六个禁止”,进一步增强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积极配合省厅建立律师执业机构信用档案,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要以*“十佳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的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我市律师诚信建设。要进一步落实涉法信访制度,组织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要抓好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要求每位律师每年度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0个课时,业务培训不少于40课时,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在公证工作上,要根据司法部将组织开展公证工作执法(执业)大检查活动,公证处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公证执法(执业)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在市局初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全国、全省的检查准备。要健全完善各项公证管理制度,对照省厅制定下发的公证质量检查的办法和标准、对近两年的公证卷宗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补缺补漏,确保省厅第三季度的公证质量检查顺利通过。要以“公证法”颁布一周年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公证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要以创建“文明标杆”公证处为载体,深化公证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规范与拓展相促,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要规范管理好援助站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加强建立农民工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要积极配合工会、残联向农民工、残疾人颁发《法律援助证》,对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时,做到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尽最大可能的保证符合援助条件的特殊群体都能得到及时的援助。要抓好“五统一”的运作程序和制度。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审核、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统一检查”的“五统一”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有偿办案,尽最大努力方便受援人和贫困弱势群体,增强工作的公开度、公正度和透明度。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每名律师参加开庭旁听案件要占本人办案总数的2%以上,以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监控体系。要继续抓好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规定的落实,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力争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达3万元以上并落实到位。

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阶段时间延长至今年上半年,然后再转入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的部署,要在认真组织“回头看”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好教育活动方案,充实教育内容,提出新的学习措施,做到“三个深化、三个加强、三个规范”,确保学习培训覆盖面达到100%。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开展集中辅导、集中讨论,要紧密结合三支队伍的实际,把学习*届六中全会、《文选》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与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结合起来,把面上教育与逐人逐事教育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干警实际困难问题结合起来,教育活动要力求实效,真正解决好干警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畏难情绪较重、空谈多于实干等问题,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好岗位技能训练,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

2、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好党组(党支部)议事规则,健全完善班子运作机制。市局与司法所签订的工作责任状,应认真对照责任书,谋点子,出实招,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树立起“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司法局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片挂点联系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各挂点单位,加强对党建创建、平安建设、公证文明执法、机关效能建设和司法所建设等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把善协调、懂管理、业务精、政治强的干警择优选派到所长的岗位上,进一步配好配强司法所所长。

3、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深入开展以“学条规用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廉政办法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联系实际,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廉洁、自律,充满活力。全体干警要努力践行省厅党委倡导的“六种精神”,要以“节约一块铜板”的主人翁责任感,厉行节约,营造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禁止奢移浪费的新风尚。要抓好绩效评估工作,把各项工作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并定期组织督查,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抓好查纠工作,加大对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力度,依法及时严肃查处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4、切实抓好党建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在职党员、律师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并加强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组织每个党员参加不少于12天的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以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同时,要以创建“四优”文明单位、处室和“文明标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为载体,深化机关、基层和律师、公证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全系统“窗口”的文明形象。

5、大力做好综治和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要围绕创建平安和谐机关的要求,制定今年创建活动的计划,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和谐创建的各项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部署、区域的检查防范,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理系统内涉法上访问题,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认真按照综治委分配的具体综治工作任务,纳入本局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项抓好落实,努力创建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6、积极做好信息调研工作。我市的信息调研工作要积极配合完成好市、县、乡三级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网络和联络员制度的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工作。认真收集编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情况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