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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2009年,是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挑战、保持旅游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省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闽北旅游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工作要求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突出抓好政治纪律教育,进一步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拓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1、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三服务三满意”活动。教育和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实现工作业绩令人满意、工作效率令人满意,工作态度令人满意”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农办开展的“互联互动,挂村服务”活动,深化挂村服务工作。二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三是继续将机关效能的八项制度与旅游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完善以“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失误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局机关管理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把绩效考评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奖励惩处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机关学风、文风、会风,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三公”(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服务发展最佳服务科室”建设,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着力解决机关“冷、懒、混、松、虚”问题,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诚信的服务型机关形象。六是加强旅游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旅游产业发展的理论与政策、法律与法规,使党员干部真正学会、弄懂并且能够运用于实践,谋划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通过学习,着眼于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建立服务型、效能型、责任型的机关。积极推进旅游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廉政文化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进行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扩大廉政文化渗透力和影响力。

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市旅游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着力抓好中纪委*届三次全会明确的五项重点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突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把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使用的各个方面,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

3、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赋予的监督职责,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含双重)制度。要推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干部和职工进行廉政或提醒谈话教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确保党员对党内事务和单位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

4、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按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制定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抓好责任制的分解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

5、继续抓好治理公权力投资入股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局机关开展治理公权力投资入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公权力投资入股行为。继续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各项旅游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旅游系统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使用等的检查,掌握实施监督的法规和制度依据,保证项目符合规定投向、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防范腐败现象发生。

2、加强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全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旅游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与市纪委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结合,紧紧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新思路、新举措,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要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开展效能监察,完善绩效评估,推动行政机关有效管理,提高执行力。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作为问责重点,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4、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抓好第*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明确的五项重点工作。

(四)完善制度、推进改革,拓展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

一要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全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在干部任免、重大财务开支、重大事项决策等问题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研究决定,增强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重要权力、重大事件的监督。要及时对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把制度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要加大制度宣贯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部门和班子内部的反腐倡廉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要推进改革。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效率、公正和廉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提高网上审批及监察实效,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巩固和拓展纠风专项治理成果,针对一些不正之风纠而复发的问题,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用预防的思路和治本的办法,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