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社区安全生产意见

社区安全生产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8年区安全生产工作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任务要求,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深化整治攻坚,着力源头治本,切实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全区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起数减少,各类事故死亡总量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确保工矿企业、火灾事故不反弹,力争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作为全年的重点任务,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隐患治理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液化石油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把整治隐患与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把好高危企业安全许可关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相结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镇(街道)抓好本辖区隐患排查和整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排查和整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交通管理部门:重点开展对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证件检查,规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等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路面监控,查处超速、超载、不按线路行驶及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路面危险货物违规转卸装载行为;开展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

交通部门:重点开展对道路运输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客货站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对公路、桥梁等重大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建设部门:重点开展对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国土部门:重点开展对相关矿山隐患的排查治理。

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质监部门:重点开展对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液化石油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工商部门:重点依法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环保部门:重点开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处置安全管理和隐患的排查治理。

经贸部门:重点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海事部门:重点开展对水上交通安全,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海洋渔业部门:重点开展对渔船、渔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消防部门:重点开展对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二合一”、“三合一”单位及“三小”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的督查。

水利部门:重点开展对水利工程、堤围、水库、河道采砂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对农业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教育部门:重点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对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卫生部门:重点开展对医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此外,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制订方案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开展督查行动,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2008年4月下旬到7月底开展,采取各级自查与上级督查、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做到“二个结合”,即督查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与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相结合;实现全区范围内督查自查率的“三个100%”,即区督查镇(街道)达到100%,镇(街道)督查村(居)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不留死角。

(三)完善责任目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执行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动态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与各村(居)和辖属企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建立实施“好班子”建设中领导班子的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制度,完善责任制考评细则,促进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做到有健全的责任制度,有规范的操作规程,有安全生产投入,有应急救援预案,有自主消除隐患和有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重心下移。要加强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责明确、经费和装备到位,同时进一步推进镇(街道)安监站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依法落实企业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三项经济政策。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深化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改善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改善执法监察装备和执法专项经费,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依法行政素质,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创新执法监察手段,依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能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监管领域与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保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协同配合和处置能力。同时,加强督促指导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健全并实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构建起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防线。

(七)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加强镇、村二级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抓早筹划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争取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支持配合,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更体现广泛性和社会化,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