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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评议政风行风方案

民政评议政风行风方案

根据各级纪委全会的精神及省、市关于做好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我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作用,实事求是地查找被评议单位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和措施,以及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以及廉洁奉公的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服务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群众的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解决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的情况;

(六)去年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

三、评议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在区文广新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1、准备阶段(2008年6月6日前)

(1)制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部署在区文广新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建区政风行风评议团,组织评议团成员进行学习培训。

(2)区文广新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机构名单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应于5月底前报区纠风办)。

2、自评阶段(2008年6月7日至8月31日)

(1)被评议单位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8月15日前,被评议单位向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2)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召开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走访视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对被评议单位开展评议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问题,撰写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各评议团成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应于8月20日前报区纠风办。

3、评议阶段(2008年9月1日至9月26日)

区行风评议团到区文广新局召开民主评议会,反馈征求意见的情况,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4、整改阶段(2008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

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风行风评议团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然后于11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区纠风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在*中学、南翔中学、*实验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1、准备和自评阶段(2008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1)*中学、南翔中学和*实验小学分别成立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机构名单和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应于7月15日前报区纠风办)。

(2)被评议单位对照行风评议的内容,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9月15日前,被评议单位向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3)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召开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走访视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对被评议单位开展评议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问题,撰写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各评议团成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应于9月20日前报区纠风办。

2、评议阶段(2008年10月11日至10月27日)

区行风评议团分别到被评议的3个学校召开民主评议会,反馈征求意见的情况,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3、整改阶段(2008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风行风评议团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然后于11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区纠风办及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区纠风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

1、准备阶段(2008年6月6日前)

开展“回头查”活动的单位分别制订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回头查”工作方案应于5月底前报区纠风办。

2、“回头查”阶段(2008年6月7日至10月27日)

各开展“回头查”活动的单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本系统本单位去年以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情况,特别是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团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查。重点查看制订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本系统本部门落实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今年以来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涉及本系统本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同时,要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回头查”活动情况及去年行风评议团的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应于10月25日前报区纠风办。

3、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果。“回头查”工作总结应于11月30日前报区纠风办。

(2)区纠风办对各单位开展“回头查”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是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被评议单位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同学习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思想,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基层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常研究采取措施加强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改进评议方法,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被评议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并总结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主动进行整改。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实行“开门整风”,力求找深找透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区政风行风评议团要深入群众,多形式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了解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促进其政风行风建设,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三)严格督促检查,促进整改工作落实。被评议单位要以政风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工作的契机,认真落实评议团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本系统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

(四)加强联系沟通,做好评议信息综合上报工作。各被评议单位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要加强与区纠风办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信息、资料和总结等材料的上报工作。对政风行风评议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区纠风办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