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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重化工业意见

发展新型重化工业意见

根据市第十次党代会、第*届人代会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三位一体”的方针,为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现就我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重要意义。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是加快*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是保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而作出的战略决策。

(二)发展方向和重点。我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的方向和重点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优化发展特色精细化工业,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

(三)总体要求。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我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落实各项政策,营造发展氛围,形成发展新型重化工业的特色和区域整体优势。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三位一体”,积极发展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密度、低消耗和低污染为重点的新型重化工业,增强*新型重化工业的特色和竞争优势。

(五)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重点突破与错位发展相结合、合理布局与集聚发展相结合、内外并举与整合发展相结合、创新带动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区域布局

(六)发展目标。到2010年,新型重化工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形成若干个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型重化工业整体竞争力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其中,装备工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工业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特色精细化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资源消耗、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企业普遍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新材料、新能源、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经济总量显著提高。

(七)重点领域。

1、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重点发展大型空分、深冷成套设备,大型清洁高效发电与输变电设备,大中型化工成套设备,工业汽轮机,大型余热锅炉,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装备,重大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关键精密测试仪器等。

2、积极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发展中高档客车、特种车辆、改装汽车等商用车和乘用车,新型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民用飞机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特种船舶、游艇和赛艇及船用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磁悬浮列车的车辆、供电、信号和控制系统,大端面岩石掘进机、高性能电梯和自动扶梯等工程机械设备。

3、优化发展特色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精细油品、石油裂解下游有机原料及合成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高效、安全农用化工产品,氟硅化工和电子化学品等新领域精细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和橡胶加工产业:重要化工原料,全系列多规格子午线轮胎等。

4、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结构材料、复合材料、功能材料为重点的新材料,大跨度空间、重型、高层新型金属结构材料等。新能源产业:新型绿色电池,大功率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器件,环保型太阳能玻璃等。海洋产业:临港工业配套设备、海洋信息技术与设备、海水淡化设备等。

(八)区域布局。以发展规划、产业导向和政策支持为引导,通过实施绿色生态、集聚发展、自主创新和大公司大项目带动等战略,逐步形成以部级开发区为龙头、省级开发区为骨干、各类城镇特色工业功能区为补充的新型重化工业总体布局。根据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有选择地发展区域新型重化工业。要在*江东工业园区、萧山临江工业园区、*钱江经济开发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形成集聚发展。其中,新型重化工业中精细化工的发展重点放在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临安市等地的工业园区要根据生态环境和基础条件,走错位发展、差异化竞争的道路,积极发展符合生态工业要求的新型重化工业相关配套产品。

四、自主创新

(九)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重化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国际合作以及并购、参股国外先进的研发、制造企业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快重化企业研发机构以及产学研创新载体的建设,鼓励搭建新型重化行业(区域)共性技术开发与服务平台。推进重化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和品牌战略。

五、产业配套

(十)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引导和鼓励重化企业优势互补、联合重组,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产业链为纽带,引导中小企业按产业逐步集中,形成专业配套体系。要以重大工程项目为依托,鼓励大型装备企业组建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总承包于一体的大型工程公司和系统成套公司,带动一大批单机、基础件、控制系统等配套企业发展。

六、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资源禀赋和全市新型重化工业总体布局的要求,合理制定各区域的发展规划。严禁建设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开展“三废”综合利用。

七、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经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十三)抓好新型重化工业产业布局规划。抓紧编制新型重化工业发展规划,制订新型重化工业产业导向目录,明确鼓励支持发展的新型重化工业项目,禁止污染大、能耗高的重化工业项目,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规划引导新型重化工业有序向江东、临江等工业园区集中,城区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逐渐搬迁入园,新增项目原则上全部入园。确保新型重化工业与全市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发展。

(十四)加大新型重化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抓好战略高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创新型企业家人才3支队伍建设。鼓励重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中级技术工人合作培养体系。

(十五)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江东、临江等工业园区要加快建设交通、供水、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为发展新型重化工业创造良好环境。

(十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新型重化工业的重大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对新型重化工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引进项目、科技创新项目、企业重组与跨区域联合等项目要重点倾斜,给予政策鼓励。

(十七)建立专项扶持资金。从*年至2010年,由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市扶持新型重化工业发展的财政资助。主要资助: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带动作用、关联度强的大项目,开发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成套设备国产化的关键产品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国际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行业公共性服务平台的建设,产业集聚和主要基地的建设,集中供热、供电、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提高制造水平,节能减排项目,企业人才引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相关重大课题调研等。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