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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安全管理意见

社区建设安全管理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加快乡村城镇建设的步伐,保证我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农村建设工程的建设指导,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准则

为贯彻我国“建设单位(业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质量、安全管理,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单位进行指导。工程建设应按照《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村镇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设计。……二层以上的住宅、宿舍和其它混合结构的民用建筑,或跨度在六米以上的单层民用建筑……。第二十八条承担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的规定,工程建设参与单位(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技术资料应当齐备。

二、应遵照的基本建设程序

1.办理相关工程报建手续;

2.委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应通过施工图审查;

3.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4.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5.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施工建设;

6.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工程建设各参与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要求

1.建设单位: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农户),主要组织、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活动;

2.施工单位或施工责任人:

1)新型社区建设的施工单位或施工责任人应围绕所承担的工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单位或施工责任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或资格,具备所承建工程的技术、设备和资金能力;

3)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如:取得资格的农村工匠);

4)工程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本工作(种)所要求的资格及相应的技能。

3.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2)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3)项目监理组应依据监理规范、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进行监理,并作好相关的监理资料。

4.勘察、设计单位:

1)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重要部位的检查验收,包括:地基验槽、地基处理质量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

2)设计单位应及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四、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1.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砖等)、建筑构配件必须具有合格证,材料进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进场的复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的频率按相关规范进行);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相关各方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文件;

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送法定资质单位进行检测(试件的取样按相关规范进行);

4.施工质量检查应依据:班组自检、互检——专职质检员检查——监理检查的原则进行,重要的环节应通知质监站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程建设施工资料要求:

1.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重点保证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原材料、隐蔽记录、试块或试件、功能性和安全性的检测资料、重要的设计变更等);

2.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提交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资料应按规定整理成册。

六、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检查(以书面记录为准);

3.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必须形成TN—S系统,保证用电安全;

5.工程施工到主体2米时,必须搭设外防护架进行封闭施工,严禁“裸体”施工;

6.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应当完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维护保养;

7.塔吊、物料提升机等重要的机械,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依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按工程进度对工程各施工阶段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价;同时,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巡查,保证施工安全。

七、技术指导单位的工作:

1.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进行技术指导;

2.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安全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