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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设施工程建设通知

房建设施工程建设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区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杜绝挂靠和一证多岗的现象,确保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根据《*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实施压证施工的通知》精神,为将持证上岗制度落到实处,使企业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实施压证施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

建设时,负责该工程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实施压证施工。

二、工程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将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交*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换发由建设局统一制作的《项目经理施工胸牌》和《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胸牌》,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胸牌和验收合格证明退还证书。《项目经理施工胸牌》和《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胸牌》必须在施工现场佩戴,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按下列标准配备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项目经理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范围是: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一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二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三级资质以下(含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四级项目经理可承担四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依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原则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由区建设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罚款或取消资质的处罚并报*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备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并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个非一等工程项目

三、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施工企业必须将本单位按照规定配备的负责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人员报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备案,同时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换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胸牌》。工程竣工,由施工单位在完成《安全业绩评价手册》后,退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1人;1万~5万平方米不少于2人(含2人);5万平方米以上3人(含3人)。

(二)管道线路敷设、机电设备安装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以下1人;5000万~1亿元不少于2人(含2人),1亿元以上3人(含3人)。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押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如遇特殊情况确须更换的,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在一周内到区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