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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意见

企业招聘意见

为了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就业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根据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0号)精神,无锡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定于4月9日至4月16日联合组织开展“2006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和主题

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是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为民营企业服务,为失业人员办实事、办好事的实践行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能够进一步拓宽求职者的就业渠道,为民营企业吸纳劳动力提供有效服务,从而有效地推动无锡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活动的主题是:发展民营经济,落实扶持政策,开拓就业天地。

二、活动的组织

无锡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由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共同组织开展。其中,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工商联组织收集民营企业用人信息;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做好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并提供就业服务;工会组织负责做好招聘周期间失业人员等的权益维护工作;工商联会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工商有关政策咨询。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由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联三方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统一部署,确保招聘周期间的各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安排合理,组织有序。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1、组织收集民营企业用人信息

招聘周之前,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三方相互配合,组织民营企业提供适合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等人员的岗位信息,并及时汇总至市劳动保障局所属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举办全市民营企业招聘大会及启动仪式

4月9日,在无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立主会场,举办全市民营企业招聘大会。启动仪式后,各市(县)、区同时启动招聘周活动。

3、集中时间开展招聘周活动

4月9日-16日,在全市各(县)、区联合开展招聘周活动。由各市(县)、区三方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现场招聘会、利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进行求职登记及推荐报名、网上招聘等活动。同时可组织部分职业培训机构进入招聘现场,为有意委托培训的民营企业和有意参加技能培训的求职者提供培训服务。

4、开展政策服务和权益保障活动

招聘周期间,三方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各区县的招聘洽谈会场要设立政策咨询台、权益保障咨询台,接受求职者和用工单位的咨询。三方要在招聘周期间设立专门窗口,为民营企业和广大求职者提供服务。各市(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民营企业用人需要及时组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活动,同时做好相关政策服务工作。

5、落实民营企业招聘周的各项宣传工作

招聘周之前和期间,各级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联要全力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无锡日报》、《江南晚报》、《华东信息报》、无锡就业网、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总工会网、无锡总商会网、本市各职业院校的网站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各市(县)、区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街道、社区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使招聘周活动深入人心。为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市(县)、区在招聘周期间,要及时向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活动信息,沟通情况,务求招聘周活动取得实效。

四、活动的工作安排

我市落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具体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