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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意见

政府意见

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国内各地区竞相发展的新形势,促进我县开放型经济实现新跨越,推动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牢固树立以开放促发展、促调整的观念,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我县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积极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县开放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利用外资仍是制约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大力引进境外、境内县外资金直接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是我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现工业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和必由之路。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外产业结构调整、转移方兴未艾;世界性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国家正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力拉动内需。博爱作为发展中的内陆地区,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跨越,就必须强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加强招商引资。在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的同时,在资源、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主动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借助外力加快发展。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把博爱放到全国发展大格局中去审视,放到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中去思考,放到世界范围的竞争中去比较,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招商引资尤其是引进重大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破除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狭隘保守的内陆意识,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和机遇意识,坚决打破一切束缚招商引资的条条框框,坚决扫除一切制约招商引资的障碍和阻力。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工业强县主题,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一项全局性、牵动性的工作来抓,优化环境,营造氛围,务求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开创我县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2、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河南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和我县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机遇,利用我县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优势,坚定不移的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引进重大项目为着力点,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为支撑,以工业集聚区为载体,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在顺应国家宏观调控中谋求博爱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

3、奋斗目标。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招商引资政策框架、促进机制和服务体系,全县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开放度明显增强;引进一批有利于增强我县经济实力和促进产业增长后劲的重大项目;利用境内外资金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全县利用境外资金年均增长25%以上,利用市外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

二、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4、明确重点产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能源开发、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紧围绕我县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纺织、化工、建材等五大主导产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重视和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吸引更多的境内外资本进入我县商业、现代物流、旅游业、文化产业、医疗卫生业、教育、律师、会计等服务领域;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进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化链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5、以引进重大项目为核心,搞好项目谋划,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经济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充分发掘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根据我县产业规划、围绕我县比较优势、资源优势,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大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工业项目和一批上档次、集群化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业项目,填补产业空白、延伸产业链条。重点鼓励、扶持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大产业,拓展大市场,推进大开放。对我县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好的重点企业、重点产业进行认真梳理,瞄准国内外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进行定点、定向招商,实现战略重组,大幅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

6、改进招商方式,拓宽引资渠道。在完善提升会展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等传统招商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招商方式,加大产业招商、集聚区招商、大项目招商的力度,提高招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项目融资、股权投资、企业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与国内外大企业的战略合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境内外上市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与上市中介机构、知名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的联系,吸引境外投资者帮助县内优势企业上市,打通国内外投融资渠道。积极、合理、有效地使用对外借款,筛选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银行商业贷款,鼓励境外私募基金、风险基金参与企业股权重组。进一步加大境外招商的力度,精选境外招商活动和我县对外商有吸引力的项目,积极走出去招商。对于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组织专门力量,给足政策和经费,实施攻坚招商。调动企业招商引资主体的作用,寻求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的合作,实现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张和裂变。

7、打造载体,“筑巢引凤”,构建招商引资新格局。进一步加快我县工业集聚区基本建设步伐,按照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强化特色、增强竞争力的要求,科学规划集聚区建设,努力把工业集聚区建成环境最优、体制最好、成本最低的投资集聚区,吸引外来企业、资本和项目向工业集聚区集中。紧紧抓住我市老城区工业企业外迁机遇,积极搞好对接,争取更多企业落户我县工业集聚区。研究制定全县“一盘棋”的招商引资策略,按照“谁引进、谁受益”、互惠互利的原则,统一规划布局,合理摆放项目,使乡镇之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达成资源互补、信息互通、相互帮扶、携手发展的共识,使全县经济呈现出统一和谐、并驾齐驱、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8、筹建海内外招商代表处,增强对外招商能力。修订县政府驻外招商代表处管理办法,分别在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和环渤海地区设立国内招商代表处,条件成熟后在日韩、港澳台地区设立驻外招商代表处,与目标区域签订“产业转移促进协议”,加大引导国内外产业向我县转移。要核定招商代表处编制,派驻专人,分配目标任务,建立奖惩机制。

9、强化基础,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经济部门、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行业、各地商会、协会、中介组织联系,建立稳定的招商网络;以优惠政策、优势项目、窗口建设、大型经贸活动和招商推介会为抓手,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河南省投资促进综合网络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搞好项目库、客商库、企业库、政策库、活动信息库等“五库”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塑造招商引资新形象

10、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狠抓投资环境建设。以高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坚决把限时办结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投资商与审批部门“零接触”制度落实到实处;继续推进“诚信博爱”、“平安博爱”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进一步完善外来投资项目无偿制,本县范围内的项目许可手续由政府指定服务部门代为办理,投资者只需提供基础性材料。需要上报国家、省、市办理许可手续的项目,由服务部门协调本县有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项目单位只需交纳有关规费。服务部门对所服务项目一包到底,直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县直各部门、项目所在乡镇、村街和群众,一律不得干扰企业项目建设。尽最大努力为外来投资者营造成本低、回报快、效率高、服务周、信誉好的发展环境。

11、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博爱对外开放新形象。通过创新对外宣传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全面客观地宣传我县广阔的发展前景、巨大的发展潜力、有利的合作条件和富有特色的合作模式。要充分发挥国内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深入挖掘网络媒体的内在潜力,广泛利用境外媒体扩大宣传,让更多的国内外人士了解博爱的风貌、特色和优势。

四、制定促进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2、扩大县招商引资专项资金规模。每年由县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人民币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制订《博爱县招商引资表彰奖励办法》,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各乡镇都要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保障投资促进活动和各项招商引资基础工作的开展。

13、扶持工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工业集聚内的企业所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中,其当年增长幅度超过全县财政收入平均增长的部分,3年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各级财政建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工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研发中心建设、劳动就业培训补贴以及对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奖励。

14、外来投资企业投资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环保项目,单体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单体项目在500万美元以上,从经营获利之日起2年内,可由受益财政按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全额返还企业。第3年至第7年,按其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返还企业。

15、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土地享受全县统一优惠地价(具体参照《博爱城区及工业集聚区用地意见》);凡符合《划拨供地项目目录》的,经县政府批准,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来投资企业,除支付征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还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外,不缴纳其它费用。

16、外来投资企业(含改制招商企业)用电一律享受最优惠电价,一律无条件无偿将公配线路安装到厂区。

17、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县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收费前须到县优化办核定收费标准,办理收费手续,经分管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到企业收费;同时,免收土地测绘费、文物勘探费、平交道口使用费。

18、对投资于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在设立过程中发生的工商登记费用和验资费,由当地财政全额补贴。

19、对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引荐人,按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奖励。一般性项目按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4‰奖励;鼓励类项目按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5‰奖励;引进国内500强和世界500强企业在本县投资的,按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6‰奖励;引进境外资金投资的,分别增加1个百分点进行奖励。(奖励细则另行规定)

五、加强领导,完善招商引资新机制

20、继续实行招商引资党政“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招商引资的整体规划、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主要领导要以抓大项目为突破口,要带头走出去招商引资,确保领导精力投放到位,精兵强将选派到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为实现招商引资新跨越共同努力。

21、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招商局的投资促进作用,明确职能,联系各类新型专业人才,整合企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队伍,增强招商队伍力量。要将优秀中青年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鼓励县直部门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青年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业务部门的中青年干部到沿海城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认真做好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委党校要以招商引资为主题,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涉外业务理论知识的轮训工作。

22、不断创新协调管理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联席协调机制,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县政府每月组织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项目单位召开项目协调会,研究解决境外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县外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重大项目的有关服务、配套条件的落实,检查督促项目的推进情况。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围绕重大项目用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严格用地审批程序的同时,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户。

23、不断完善效能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体系,完善和规范奖励办法。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负责推进效能考评机制并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招商引资情况实行每季通报和年终考核;对招商引资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和考评力度。建立重点项目环境评价机制。在全县外来投资企业中设立环境监测点,每季度以发放调查问卷、评价表的形式,对县直各职能部门、服务部门、各乡镇、村街进行考评,第一次评价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次出现问题的,对单位一把手相应处理。对在评价中发现的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并制定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县发展改革、商务、招商、工商、国土资源、环保、税务等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制定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5、此意见与之前所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