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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意见

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意见

*年*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审计机关反腐倡廉、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市审计机关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头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审计机关各项工作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继续实行“审计组廉政情况评价表”制度,审计组审计期间执行“十条禁令”情况,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组廉政情况评价表,作为审计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审计回访制度,年底由局领导和局纪检监察人员一起组成回访小组,对审计过的部分单位进行回访,既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又检查审计人员执行纪律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融入党的政治生活之中,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把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不仅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和倾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进行审计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造和谐的审计文化,增强审计机关的廉洁意识,形成刻苦学习、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良好空气,不断提升干部的思想境界和理论素养。各级领导班子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弘扬新风正气。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认真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结合审计系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等问题;严禁审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按照总书记近期提出的“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要紧紧围绕审计监督权、财务管理权和人事管理权的正确行使,努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对审计监督权的监督制约,创新探索建立审计权力运行的内部相互制约监督机制,探索审计检查权和审计处理处罚权的分离,不断完善审计复核制度、审计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探索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做到恰当用权、谨慎用权、公正用权,提高审计监督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财务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巩固财务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强化内部控制,避免损失浪费。要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基本建设等方面,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推行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对基建、采购、职工住房和生活福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等重要事项,要增强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机关和节约型机关。要把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监督的要求,通过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干部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制订完善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制度选人,坚持靠品质,靠素质、靠公论、靠实绩选拔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坚持干部交流制度,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按规定程序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切实加强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四、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方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审计职权、违反审计纪律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在办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委托审计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教育审计人员正确处理和把握与被审计对象的关系,坚持正常交往,预防被审计对象的拉拢,保持健康距离。

五、强化源头治理,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委托,拟对4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其中,对市广电局、科技局、文化局、旅游局、司法局、畜牧局、统计局、安监局、农机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行政服务中心、供销社等13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进行,其他单独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要以经济责任为中心,以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积极探索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以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注重从制度和机制上分析产生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廉洁自律。

六、采取得力措施,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要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开展评议活动的工作重点。要注意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仔细地梳理问题,客观地分析原因,认真地对照检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扎实地推进整改。要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条逐件地落实各种意见建议。要把解决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要以加强审计组和审计现场廉政监督为重点,抓好审计纪律的落实,要按照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审计组廉政责任的具体规定。今年,审计署将会同监察部、人事部,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研究制定有关审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好学习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监督职能,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加强对各种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纠风办的沟通,经常汇报工作,掌握情况,取得支持,改进工作。使审计机关成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效率较高、服务优良、清正廉洁的优秀机关,努力把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