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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意见

科技型企业意见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型企业是科技投入大,自主创新能力强,设备先进,技术领先,产品科技含量高,拥有一批高素质科技人才和职工队伍的企业。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载体;是打造科技*、提升*实力的重中之重;是*新一轮发展的潜力所在、希望所在、出路所在。现就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分类指导,明确科技型企业培育目标

通过科技人才的引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示范企业;通过对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苗子企业。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培育发展,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其中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5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超过15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家。

二、创新工作载体,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

以科技型示范企业抓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抓培育,科技型苗子企业抓孵化,科技型中介机构抓服务为载体,全面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富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型企业群。

在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中每年评选50家左右“*市科技型示范企业”,在年销售额500万-1亿元中小企业中每年评选100家左右“*市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中每年评选50家左右“*市优秀科技型苗子企业”,在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中介机构中每年评选15家左右“*市优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科技型企业创新水平

1、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激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企业内部技术创新运行机制,用足用好企业技术开发费按实扣除和符合规定条件允许加计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型企业每年的研究开发经费应当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其中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

2、加强技术改造和制造业信息化工作。企业要瞄准国际和国内最新技术,持续进行技术改造,注重引进外部资金和先进的技术、装备,特别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大制造业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在生产流程、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环节积极推广流程自动化、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3、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不断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和市场认可的新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创建品牌产品,扩大品牌的市场知名度,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中心,扩大产学研合作,不断增强企业研发能力。科技型企业要普遍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鼓励自主创新,重视专利申请、保护,努力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

4、加快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型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健全科技人才的支撑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完善职工岗位培训制度,鼓励企业选派职工进高校学习、进修和培训,普遍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加强人才引进,支持企业招聘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鼓励企业采取柔性流动、项目合作等方式聘用省外、国外高级科技人才。发挥人才作用,引导、鼓励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投身于科技创新,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评价、技术收益分配等方面把科研工作实绩放到突出位置。

四、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培育科技型企业的良好环境

1、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领导。各级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推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要把科技型企业培育作为科技进步“八个一批”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要加强产业引导,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2、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进一步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给予专项资金配套支持。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科技进步、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和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3、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科技攻关项目主动设计和对关键共性技术重大科技攻关的支持力度,围绕纺织等支柱产业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注重项目实施与企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相结合,探索对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实行目标激励、系统支持的扶持模式。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大对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在*市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中,加大对以集成制造系统、过程控制、流程再造及管理等为重点的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支持。

4、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要把孵化器建设作为培育科技型苗子企业的主渠道和工作载体,尽快建成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入孵企业种子项目的扶持和对入驻企业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科技项目经费的配套,加快科技型苗子企业的孵化。

5、建立推进产学研工作机制。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整合网络资源,利用招标、对接、网上技术市场,促使产学研合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大*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专项用于大院名校成果转化、共建创新载体、以及产学研项目的支持和产学研活动的组织。

6、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加强科技评估咨询、情报信息、技术转移以及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科技中介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机制,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和科技服务的支撑能力。

7、加快构筑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引导建设科技担保机构,鼓励、探索建设多种所有制的科技型风险投资公司,培育发展科技风险创业投资,探索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

8、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的宣传。广泛宣传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报道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加快培育和发展,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