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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反腐倡廉意见

企业反腐倡廉意见

为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按照省委、省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浙党风廉政发〔**〕1号文件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今年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落实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促进领导人员转变作风、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省属企业要通过抓反腐倡廉工作,使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纠正;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力争在**年建立起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目标;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领导人员作风切实转变,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新形势下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属企业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精神和省国资委的部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人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人员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不断规范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按照中共**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浙纪办发〔**〕8号)精神,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清理纠正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把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范畴,建立职务消费预算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

(三)进一步抓好惩防体系构建工作。今年是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目标的关键一年,没有出台惩防体系具体办法的省属企业,要抓紧制定出台;已经制定出台的省属企业,要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对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五个环节的工作,要一项一项抓落实。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办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力争在**年建立起具有省属企业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认真贯彻执行《**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围绕投资决策、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营销采购、工程项目、节能增效等经营管理重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开展不良资产处置效能监察,监督检查不良资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不良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是否规范等,促进企业加大对不良资产的监管力度,维护企业资产管理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政策,稳步有序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和各类招投标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断完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体系,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六)坚决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坚决查办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内外勾结、权钱交易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对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规律的研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整改建议。完善办案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相关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党委和经营班子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好任务分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纳入责任制,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中去,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落实人员机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的要健全,尚未设置的要尽快设置。监察机构力量不足的要抓紧充实,把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作风好的人员,配备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保证。

(四)强化督促检查。平时要加强督查,年中企业纪委要召开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年底责任单位要将任务落实情况向党委作出专题报告。年中和年底的任务落实汇总情况,要分别向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