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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创新建设发展总结

司法局创新建设发展总结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

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

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市司法

居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工作人员5名,5人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为了提

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

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50平方米,办公室安装了电话,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和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

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院、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

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街

道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保证了我街道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

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

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司法所学习例会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

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

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

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

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

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

全街道、村(居)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街道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46人,今年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我们改以往单

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街道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街道、村(居)两级干部对帮

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

上门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街道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两次,受咨询达3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

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二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

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乡镇(街道)”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居)”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街道司

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各村(居

)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截止今年,全街道共有41个村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达标要求。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

,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

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

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

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