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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总结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总结

*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省卫生厅合作医疗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推进,扎实开展,切实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保障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了农民群众的受益面,使农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做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

一、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参保率

今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从去年底宣传发动期开始,各镇区做到了认真核查,有合作医疗参保人转换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及时统计上报。通过各镇区的努力,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外(火炬区、五桂山、古镇三个镇区已全员过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继续有所增加。*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1.4万人,其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80.8万人,农业人口参保率为97.7%。

二、进一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

今年,各镇区基本保持去年的筹资水平,部分镇区率先提高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额,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如三乡镇增加了83元/人,达到188元/人;坦洲镇增加了20元/人,达到130元/人;大涌、沙溪镇增加了16元/人,达到106元/人;横栏镇增加了15元/人,达到105元/人;神湾镇增加了10元,达到100元/人。筹资最高的镇区达210元/人,最低的镇区为90元/人。*年,各镇区都基本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筹资工作。至12月底,全市21个镇区筹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11541.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5329.5万元(含村集体补助),镇区财政补贴4325.9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687.8万元,中央财政补贴171.1万元,其它收入27.5万元。

各镇区的保障水平都按照市的要求达到了1.5万元以上。至12月底止,全市有13.81万人次获得合作医疗补偿,其中6万人次获得住院保偿,7.48万人次获得门诊保偿(主要集中在石岐区),累计报销补偿12303.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费用11967.2万元,门诊补偿费用168.2万元,正常分娩补偿164.1万元,其他补偿4.1万元。住院人均报销1994元,比*年提高了372元,人均报销额占人均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为35.1%,比*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其中市外、市级、镇区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24.6%、30.3%、42.8%。人均报销比例最高的是阜沙,达43%,超过35%的镇区还有石岐区、东区、南区、小榄、南头、黄圃、三乡、坦洲、神湾、板芙等镇区。保障水平提高得最快的是横栏镇,从*年的人均报销1154元提高到1960元。保障水平大大提高了。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报销制度

从*年1月起,全市各镇区农村合作医疗全面使用《*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中“医保费用”进行报销。市对各镇区的一般要求是:在镇区级医院住院的按医保费用报销60%,市级医院按医保费用报销45%,市外医院不能提供《*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的,按住院票据中的药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护理费等7项总数报销30%。资金结余较多或住院率较低和人均住院费用相对较少的镇区,要把报销比例再提高一点。在各镇区的实际实施办法中,各镇区的实际报销比例是:镇区级医院50-80%不等,市级医院45-60%不等,市外医院30-50%不等。今年,各镇区都相对大胆地设计报销方案,大部分镇区的资金使用都做到当年的筹资当年用完,有的略有超支,达到预期目的。

四、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

*年,各镇区在完善以“保大病、保住院”为主的合作医疗制度外,适当探索扩大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让更多的农民获得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一是增加了生育补偿,各镇区都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自然分娩和剖腹产列入合作医疗保偿,一般做法是:顺产的每例报销500元,剖腹产的按一般住院报销办法进行报销;二是少数镇区把12种特殊病种门诊列入合作医疗补偿或合作医疗救助范围,如南区规定12种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给予救助,东升规定,对慢性病、地方病的大额门诊后续治疗给予救助,对肿瘤、尿毒症等重症,年度内门诊治疗费在10000元以上的病例给予救助等;三是个别镇区把大额门诊列入报销范围,如东区规定,门诊费用年内累计超1000元的部分可报销50%,每年最高可报销500元。

五、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按照省、市的要求,加强了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对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凭证进行检查。按照省、市的要求,8月份,各镇区成立检查组,对*-*年上半年住院报销凭证进行了检查,市卫生局对部分镇区进行了抽查。全市镇区级医院住院报销凭证59745份,检查了29872份,占50%,市级及市外医院住院报销凭证32639份,100%作了检查。从检查及抽查的情况来看,检查中没有发现购买假发票、假住院费用清单,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没有发现与农民串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谋利现象;没有发现基层干部参与作假的情况发生。各镇区的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能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了资金管理,严格报销审批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绝大部分镇区报销凭证存档规范,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手续清楚,对报销凭证严格把关。二是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进行了一次清查。11月份,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进行一次清查,各镇区接通知后,认真组织自查,填好《*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清查表》,并提供合作医疗基金专户10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10月份的银行对帐单复印件。从提供的材料来看,各镇区的专户设立规范,财政专户10月底的余额数与实际滚存结余数相等,确保了合作医疗基金不被挪用、占用。三是对合作医疗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今年,我局继续对各镇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工作贯穿全年工作之中。最近,卫生局组织了考核小组,对各镇区实施合作医疗的制度形式、实施时间、参保率、资金筹集、保障水平、救助基金、资金管理、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责任制等11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评出了等次。通过考核,促进了各镇区农村合作医疗平衡发展。四是完善信息化工作,加强合作医疗各项工作的管理。*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工作已完成,各镇区的报销系统比较稳定,工作比较顺利,但上传数据时有问题出现。同时,有些镇区不及时把相关的数据上传到市合作医疗管理平台。因此,*年,各镇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完善,达到了最佳使用效果,从而提高了合作医疗的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救助工作

*年,各镇区进一步加大合作医疗救助的宣传力度,增强了救助意识,竭诚为困难群众服务,全年救助金使用率较高,及时解决农民群众的困难。至12月底止,全市筹集救助金289.6万元(个别镇区救助金未到位),支出363.3万元。其中给予贫困人口参保减免9941人次,减免金额46.4万元,人均减免47元,给予大病救助988人次,救助金额277.1万元,人均救助2800元,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救助资金使用较好的镇区有沙溪、南头、民众、板芙、神湾、南朗、阜沙、东凤、东区、东升、南区、三角、黄圃等镇区,这些镇区年度使用率都在90%以上。

七、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领导,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保持经办机构的相对稳定性

今年,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作了调整,有的镇区也作了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领导。同时,有的镇区如小榄、板芙、神湾等镇新增加了工作人员,加强机构建设。9月份,我局又组织了各镇区合作医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加强经办机构管理能力的建设。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从*年11月起,广泛宣传,发动农民群众参加*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我市农村合作医疗正在加快过渡到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中,到目前止,已有9个镇区全员过渡,余下的镇区认真做好了*年合作医疗的参保工作。至12月底止,大部分镇区都重新修改了章程,并印发至各家各户进行宣传发动。经过各镇区深入的发动,参加*年度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达42.38万人,非农业人口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99万人,全市参加合作医疗(含参加城乡医保)总数为96.7万人。参保率为98.9%,参保率比*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