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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总结

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总结

根据财政部(财监[2O07]14号)、省财政厅(鄂财监发[20*]5号)《关于地方开展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参检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检查任务。截止9月20日,全市共投入检查人员48人,检查了14户企事业单位,共查出企业会计核算不实金额898万元,查出其他各类违纪违规金额23.5万元。通过这次检查,促进了《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对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保障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这次检查任务,我们结合*市实际,及时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武财监[20*]223号),并制定下发了《*市会计信息检查实施方案》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程序》,对全市20*年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纪律严明

接到省厅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纪检组长吴东生同志亲自抓,财政监督处具体组织实施,法规处等各职能处室密切配合。为了避免检查走过场,使检查查出成效,局领导还对这次检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执法。要求参检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实施各项监督检查程序,把问题查深查透、不走过场;二是要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三是严格检查纪律,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努力树立监督检查干部清正廉洁的新形象。

(二)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这次检查,由监督处(科)负责检查方案制定、选定和培训检查人员、督促指导检查、制发检查处理决定、档案制作与保管、报表汇总和总结上报;法规处(科)负责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裁决等工作。各职能处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采取集体研究讨论等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提高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周密部署、严格检查

在检查中,我们以加强组织领导和提高检查工作质量为工作重点,从局业务处室抽调精兵强将,同时聘请信誉较好、质量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组,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实施各项检查程序。一是认真制定和执行检查计划,及时追踪和掌握检查动态;二是局领导和监督处通过随时听取检查情况汇报、深入被查单位实地督导等形式,及时指导、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参检人员凭着高度的责任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认真实施检查,使检查出的问题证据确凿,经得起检验,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检查和指导帮促相结合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对发现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疏漏的单位,检查组及时进行具体指导,帮助被查单位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检查组在检查处理建议中还及时提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等方面的具体整改建议。

(五)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做好检查工作的定性和处罚

对被查单位的定性、处罚,首先由检查组提出初步的意见,财政监督处(科)负责整理与核实,然后交由会计处(科)及法规处(科)会签,最后由领导签发,对重大和复杂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从而保证检查处理严谨、准确。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纪问题及处理

(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些单位会计处理不规范。如记账凭证不完整、记账凭证记账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等。

二是有些单位会计稽核不完整。如记帐凭证上无会计主管签章、无审核人员签章等。

三是有些单位会计档案不健全。如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会计资料不完整等。

四是有些单位没有建立和实施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五是个别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在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资产、负债、收入核算不实,不实金额898万元。

二是个别存在虚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问题。

三是个别单位未按相关财务制度登录固定资产帐簿。

四是个别行政单位存在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不全问题。

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全部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并帮助、督促被查单位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另外,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我们还及时提出各项具体整改建议,帮助被查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三、违纪问题产生原因及对策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会计信息失真和财务核算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主要有:

一是单位领导财务法制观念不健全,对规范财务核算的法制要求认识不足。

二是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表现在:部分单位内部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到位,或部分单位虽然也制定了不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但未认真执行,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三是单位财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学习不够,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四是外部监督乏力。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手段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我们认为会计法律的有效贯彻落实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遵守财经纪律、规章制度自觉性。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加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章办事”。

(三)加强财务人员自身修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会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要对社会会计信息质量肩负起监管责任,要通过对违反财经法规案件的查处,坚决打击会计信息作假和财务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案件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并要一查到底。要经常对会计法律执行情况和重大案例予以曝光和剖析,起到警示作用。

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不足及建议

通过这次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不足。

(一)检查手段不硬、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个别单位抵触和拒绝配合检查,我们没有足够的制约措施。

(二)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尺度难把握。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处罚的尺度弹性较大,罚多罚少标准不好把握。

(三)利用《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被查单位进行处罚,难以对号入座。如虚列、少计成本费用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但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的规定,难以准确对号入座进行处罚。

(四)对生产经营活动不正常、会计基础工作差的单位,难以深入检查。越是亏损、半停产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越差。由于会计人员调动,账目交接不清,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不全,核实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难以达到效果,使会计信息检查工作无法进行。

(五)处罚、收缴难落实。亏损企业中,资金紧缺,如进行处罚,收缴难度较大,如不进行处理,又不能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对合法合规财务做账的企业也失公平。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的检查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要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把会计“打假”作为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政府主抓、财政牵头、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加大对会计信息检查检查力度。要把会计信息检查,列为各级财政部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重大案例进行新闻曝光;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宣传力度。针对每年被查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的不了解、不理解的现象,要大力宣传财政监督工作的性质、任务、目的。使这项工作广泛为社会所了解、所支持、所重视。树立财政监督工作的威信和品牌形象。

三是要加大各部门配合力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及到会计、条法、调研等相关部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应注重与这些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齐抓共管来达到预期检查效果。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树立法制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检查的意识;加大检查和处理处罚的力度。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细则,使执法者有据可依,易于操作。

五是要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新思路。把会计管理与会计监督相结合,以检查促管理,重点帮助被查单位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把监督检查寓于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