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政府采购计划要点

政府采购计划要点

20*年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要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政府采购法》,以上规模、抓规范为重点,把握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管职能,发挥政策功能,重效率、增效益、促发展,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一、把握重点环节,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力争达到14亿元,比上年增长30%以上。为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确保政府采购按批准的预算实施今年,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批复的预算实行,没有列入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和拨付资金;属于追加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或因故需要调整采购项目预算的,要配合有关业务主管处室,及时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调增和审核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

2、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逐步推行按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制度,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的下达及实施工作,督促预算单位按采购计划执行。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按照规范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公开招标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3、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继续配合预算处、国库处等处室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比例。除服务类政府协议定点采购外,凡是采购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所规定的采购项目,都要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同时加强对单位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

4、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要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20*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调查了解工程政府采购的运作情况,凡是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工程采购活动,都要纳入政府采购的统计范围。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1、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制订和完善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重点从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管理、政府采购操作运行规程、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等方面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于采购比较频繁的货物和服务类通用集中采购项目,继续实行协议定点采购。重点做好协议供应商资格的招标及协议采购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满足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2、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今年,除招标公告必须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开外,招标性采购的中标结果也要在媒体上公开。

3、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和检查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机制,发挥供应商的监督作用。继续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4、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培训工作。20*年要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后勤管理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分期分批举办《政府采购法》工作培训班,使其掌握采购工作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从源头上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运行。

5、强化对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管理

一是根据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中介机构的经营及分布情况,执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承接我市政府采购业务的中介业务机构的数量,既保证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之间能充分竞争,又能满足市、区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二是量化对政府采购中介业务机构的考核办法,对其约定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促进机构严格自律,进一步规范机构的执业行为。6、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服务观念,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做好自身工作,为采购当事人服务,为财政改革服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化解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上门,向预算单位和协议定点供应商调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三、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1、积极探索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召开企业供需见面会、采购程序分析会、供应商座谈会和企业推介会等形式,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为企业发展搭建平台。

2、合理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制定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时,发挥政府采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充分体现购买国货、促进就业、保护环境、帮扶弱势群体、引进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等目标。

四、履行机构职能,加强车辆定编管理履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车辆定编管理职能,配合监察、公安部门以及局有关处室,调查了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督促各单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搞好车辆定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