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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监督指挥年终总结

城管监督指挥年终总结

20*年,市监督指挥中心在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效益*”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以数字化城管为核心内容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我中心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努力提高数字城管模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0*年是数字城管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市、区数字城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深入思考,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功能,着力提高各类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处置率和处置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年,全市共立案983155宗(不含监督员快速上报案件),其中,特区内四区立案数达298269宗,平均个案处理时间为9.03小时,按期结案率为85.54%,结案率达99.88%。

(一)积极推动和完善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一是加强街道平台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今年,针对特区外部分街道推进数字城管工作力度不够,街道平台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我中心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协调力度,积极推动街道处置中心建设。如,5月份,我中心会同各区监督指挥中心组成检查组,对龙岗、宝安和光明新区25个街道办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检查组在搜集问题的同时对各街道数字城管建设运行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检查后,我中心写出了专题报告,报市城管局和市政府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龙岗、宝安和光明新区三区街道平台均已建立,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员,并全部实现了信息采集市场化,2009年1月各街道监督员全面上岗。

二是完成了光明新区平台的移交和接管工作。为确保光明新区和宝安区数字化城管平台移交工作以及我中心代管光明新区平台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专门成立工作小组,中心领导多次前往实地和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新区平台运行给予具体指导,最终顺利按时完成各项过渡工作,光明新区平台也逐步走上正轨。

三是8月起,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三区正式纳入全市评价体系开展评价。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运行程序。20*年,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标准、规范和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增强评价体系的针对性和督导作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对区级平台和各责任部门进行评价,确保处置率高、处置问题数量多的单位得高分,促进责任部门处置率的提升,我中心多次召集各区监督指挥中心召开研讨会,全面搜集各区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

二是,对事、部件案件处理时限进行调整。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参照特区内20*年1至11月的平均案件处理时间、加权平均案件处理时间和按期处置率,结合事、部件本身性质,我中心对《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期限》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期限总体缩短。事件小类平均一般处理时限由原28小时调整为17.88小时,综合处理时限由原6.82天调整为5.55天,其中,道路不洁、暴露垃圾、流浪乞讨等小类的一般处理时限均调整为2小时;部件小类平均一般处理时限由原31.6小时调整为29.6小时,工程处理时限由原5.1天调整为4.5天。

(二)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技术平台。一是根据建设部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全市统一分类和编码;二是6月份完成了20*年度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维护招标工作;三是多次与图元科技公司深入各区调研搜集系统平台改进意见,制订了系统改进方案,于12月份基本完成系统的升级改造。

(三)加强协同,提升责任单位处置力。目前我市数字城管系统已实现了与32个市属责任单位的互联互通和协同处理机制。今年以来,各市属责任单位整体处置效率稳步提升,案件按期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总体而言,经过两年多的实际运行和磨合,数字城管模式得到了绝大多数处置责任单位的认可,建立了较为畅通的处理机制。特别是2007年开通数字城管评价系统后,各单位不断加大人、财、物力投入,持续提升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局面。部分责任单位如*电信、*市水务集团、*市绿化管理处等将数字城管评价结果与其内部考评体系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了数字城管模式的影响力和评价体系的作用。此外,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还主动与数字化城管部门沟通协调,寻求支持和配合。如,为了实时和更有效地掌握*市面施放系留气球情况,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实时收集市面灾情,加强系留气球安全管理和灾情收集,*市气象局积极与我中心协商,将全市市面施放气球案件纳入数字城管管辖范围,同时在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增加了实时提供市面灾情数据的功能。

12月18日,我中心召开了20*年度数字化城管互联互通年终座谈会,会上,各单位就有效处理数字化城管案件方面交流了做法和经验,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会议对互联互通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部署。

(四)努力推动数字化城管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市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建设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深化和拓展项目,被列入*市构建阳光政府的七大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是《*市城市管理局20*年责任目标白皮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工程自2007年3月启动后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去年先后完成了系统建设方案、工作方案、项目可研报告、系统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写工作,以及立项申报、系统详细设计及系统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工作。今年完成了市级系统平台项目招标工作,6月6日开工建设,8月1日系统上线试运行。全市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按照原计划在2009年1月1日投入正式运行。

(五)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督办,完善公众投诉反馈制度。《*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公众投诉反馈实施办法(试行)》自2007年10月实施后,市、区监督指挥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投诉反馈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市民关注的问题,今年,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众举报反馈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深城监【20*】5号),就落实公众投诉反馈制度制定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严把结案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各区平台凡不符合标准结案的如无照片、有照片无叠加拍摄日期、照片前后拍摄角度和比例不一致、前后照片地点张冠李戴、超期核查的事件等案件一律回退原责任环节进行回炉处理,杜绝作假,同时将返工率纳入评价体系。

二是切实落实“特殊案件前后两次回复”要求,方便市民掌握案件处理动态。2007年,我中心在系统设计方面进行流程优化,对需要进行工程性处理及特殊原因超期办理的案件增加了两次回复的要求,统一了文字回复内容的格式,并以模板的形式在系统上自动生成短信初始反馈内容,操作员可进行修改后发送。20*年,我中心要求各区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对公众投诉案件不仅要有结案回复,还要有立案回复,并安排专人对此类案件的回复进行检查,确实将处理时间较长的案件办理过程进展及办理结果信息向投诉人反馈通报,让公众随时掌握举报案件处理动态。

三是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加大投诉案件处理的督察力度。根据《*市城市管理黄红牌警示规定》(深城管[2006]192号)规定,市、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加大案件处理质量的督察力度,安排专人对投诉案件进行100%全面检查,对不及时处理和弄虚作假的案件及时归类统计,并按规定发放黄牌警示通知书。

(七)强化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一是进一步加强操作员和监督员培训工作。20*年,我中心牵头完成了数字城管培训教材之二《信息采集员工作手册》的编写工作;8月份,组织完成了全市操作员封闭式业务轮训,内容涉及语言表达、评价结果分析、综合执法无证无照案件的辨别何界定等,收到了良好成效;以会代训,在每周召开的操作员例会上,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业务文件,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活跃精神文化生活,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监督员和操作员工作积极性。为加强队伍的凝聚力,激发监督员和操作员热爱本职工作、维护集体荣誉的责任感,我中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集体文娱活动,丰富了操作员的业务生活。如,5月份,我中心组织开展了“数字城管奉献和谐”暨“五四”演讲比赛,市、区操作员踊跃参加,赛出了高水平。同时,积极沟通,广泛交流,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工作,从生活上关心他们,努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八)认真做好数字城管参观接待工作。20*年,我中心出色完成了多次重要接待任务,如,8月20日,接待了市委书记刘玉浦一行,刘玉浦同志对数字城管系统表示了浓厚的兴趣,对我们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此外,全年共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考察团共141批2048人次。中心就系统的软硬件建设以及系统运作、工作效能等方面认真做好每一次与兄弟城市业务交流工作。

(九)深入开展数字城管宣传工作。为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作用,推动数字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在数字城管系统开通运行伊始即创办了《数字城管简报》,今年,市、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均大力加强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强大宣传员队伍,积极拓展和丰富宣传工作形式和内容,努力为推动数字城管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此外,为了密切与市民的联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我们努力加强对外宣传。如,9月份,我中心邀请了全市11家媒体参加了“体验数字化城管”活动,对数字城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舆论宣传。

二、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积极

协调配合职能部门,解决了大量群众关注的问题。

20*年,我中心在市局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强信访工作,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大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力度、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年,我中心共受理有效信件及来访投诉615件,转办率100%。其中信访(市信访办、市长专线办、市人大、查违办、监察、卫生部门转和群众来信)461件,市领导电子邮件42件,政府在线网站投诉35件,来访77批,95人次。群众反映的热点主要集中在违章搭建、违法建筑、乱摆卖、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环境卫生等方面,占全部投诉的71%。

20*年,我们在市局领导下,积极协调,市、区、街

三级城管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重点信访案件、市领导批示件的落实,解决了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如,5月份,针对市民投诉的油松社区的黑网吧问题,秦永安副局长多次率法制处、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人赴该社区开展调研和协调工作。此后,龙华街道成立由文化、工商、公安、消防、出租屋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每周固定时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各单位联合行动,互相配合,对油松社区7个自然村进行了重点打击,每次行动至少查处黑网吧5-10家,每家至少扣押经营规模的60%以上电脑设备,效果较为明显。今年以来,龙华街道在油松社区立案查处黑网吧546家,扣押电脑主机、显示器6705套(件)。又如,1月9日,刘玉浦书记、许宗衡市长参加的“直通车”接访活动中,市民赖美媛等人反映了我市儿童沿街乞讨现象等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会议定,20*年春节前,由我局牵头,市公安局、民政局和各区配合,在全市各区(包括光明新区)开展一次全市路面“净化”行动,重点清理卖花女、擦车仔、未成年人乞讨、卖艺等问题。从1月23日到2月22日期间,市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开展打击拐骗儿童强迫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此次专项行动中,联合执法大队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55人,其中未成人40人。

三、认真做好节假日和防汛、安全生产值班等应急值守

工作。

我中心作为局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值班值守处置事故

的指挥调动工作,并担负着全局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

、特殊阶段性的的值班工作。我中心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节假日中心领导带头值班,遇到突发事件,中心更是重兵把守,增派人手,加强值班,半年来,我中心在三月防火、六月防汛等特殊时期以及参与市局处置各种突发性重大事件中均能做到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值守应急的职能作用。

四、积极做好违章电话号码追呼、停机和举报兑奖工作对违章电话号码进行追呼、停机以及举报兑奖是治理乱

张贴、乱涂写等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一年来,我中心报停乱挂横幅、乱张贴、乱涂写等违法电话号码1659个,接受举报人直接撕下乱张贴小广告约62992870张。

五、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数字城管案件整体处置力亟待提升。目前我市数字城管案件中98%以上为事件案件,从问题所属责任单位的统计数据看,各街道执法队是数字城管事件案件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因此各街道执法队的案件处置率直接影响到全市的案件处置率,而当前各街道执法队特别是特区外街道执法队的数字城管案件处置率过低,已成为制约数字城管成效提升的主要因素。20*年12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当月共立案106983宗(不含自行处理的简易案件,下同),按时处置率为51.08%;特区内共立案43976宗,按时处理率为88.23%;特区内共立案43976宗,按时处理率为88.23%;特区外共立案55616宗,按时处理率为15.86%。

特区外案件处置率过低的主要原因是特区外案件量大,而基层人力、物力配备严重不足,应付了事现象普遍,案件处置效率低、质量差,严重影响全市数字城管整体评价结果。以宝安区为例,20*年12月,该区数字城管案件按时处置率为25.61%,该区各街道执法队受理案件均超过2000宗,10个街道中有8个街道执法队受理案件占街道办案件总数的94%以上,按期处置率为18%-39%。光明新区和龙岗区各街道执法队的处置率则更低,有些甚至不到5%

特区内虽然按时处置率较高,但处置质量不尽人意。一些执法队采取应付方式处置数字城管派遣的案件,没有针对性、根本性解决问题;区监督指挥中心为提高评价分数,存在人为减少区属责任单位应处置的问题量及降低结案标准,变相提升处置率的问题。

(二)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功能有待完善。在硬件方面,我市特区内各区2006年配置的“城管通”已使用两年多,已至故障高发阶段,一些监督员反映“城管通”常有死机、按键不灵或GPS连接不畅现象。在软件方面,各区级平台及一些责任单位操作员反映数字城管平台系统有时会出现不稳定或速度慢的现象;有时不能及时收到区监督指挥中心发送的核实核查指令或短信通知,从而影响上报问题或核实核查的效率。

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区级系统平台和独立的问题信息采集、处理数据库,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软件由不同单位开发,数据库结构不完全一致,交换数据时偶尔出现故障;特别是在实施评价时,有些建立了独立数据库的区级平台会有意删除一些不利于本区评价结果的数据,从而影响区级平台评价和区属责任单位评价结果的公正和公平。由于当前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制约,一些创新或完善性的管理措施得不到技术支撑。如特区内的“城管通”均配置外置式GPS,无线连接易出现通信中断现象(特区外因配置内置GPS手机,无此问题),对监督员的有效实时定位监管难以实现;对独立建库的区级平台通过删除数据从而影响评价结果公正性、公平性的行为难以从根本上予以防范。

(三)监督员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全市监督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结案质量均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为主、客观双方面因素所致:一是,部分区管理体制不顺畅制约了管理效能。目前,二期工程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岗区已全面采用信息采集市场化模式,而特区内各区(除盐田区外)虽也采取了聘请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招聘监督员的办法,但实际运作中,监督员与公司之间仅为人事挂靠关系,区监督中心则“管事又管人”,导致成本较高、效能相对较低。如,南山区由于监督员身份主要为户籍下岗员工,人员结构单一,队伍庞大,未有合理流动,不仅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和考核规定实施难度大,且造成了维稳工作的巨大压力,区城管局为此指定一名副局长负责监督员管理,并从各部门抽调20余人组建了一支维稳队伍,但就目前情况看,监督员安于本职工作者不多,信息采集质量也未得到突破。

二是,区级平台存在过分追求评价分数而制约监督职能的问题。在现行评价体系中,区属全部责任单位是一个评价整体,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区级监督与区级执行实质上是一个被评价的联合体,共同面对上级或外界的评价压力,荣辱相关,难以超脱,并未实现监督与执行的实质分离。当执行力不能全面配套、快速提升时,发现的问题越多,处置的压力就会越大,处置率就会越低,区级评价得分也相应会越低。即使大多数区属责任单位能按时完成处置任务,但只要有少数案件量大的责任单位(如街道执法队)处置率上不去,也会拖累整体评价结果。在“只看结果,不管过程”的督办模式下,要使全区责任单位评价得到高分,最简单的办法,其一就是要求本区自己管理的监督员少报问题,人为减少区属责任单位应处置的问题量,从而相对提升本区责任单位处置率;其二就是区监督中心降低结案标准,以次充好,对未达到处置标准的案件也予以结案,从而变相提高区属责任单位的处置率。这一监督与执行未实质高位分离的体制缺陷,使各区监督指挥中心发现问题的积极性受到压抑,监督职能受到制约。

三是,监督员配备比例和方式与监督员实际工作量脱节。各区城管监督中心普遍反映,通过二年多的运行实践,现行每3个单元网格配1个监督员的方法与监督员实际工作量脱节。例如,有的网格区域全部为成熟社区(如莲花一村),社区内由物业公司管理,监督员巡查范围仅为社区,巡查面积过小,发现问题少,有的甚至一天难以上报一宗案件,工作量不饱和情况严重,有的区域为偏僻地段的工作网格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监督员配备方法存在的问题,造成各区监督员队伍臃肿,增加了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