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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社区法治教育计划

司法局加强社区法治教育计划

根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20*年建设“法治清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镇”总战略,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水平。

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要求,并作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正确处理重大决策、重大政策与宪法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督促、支持和保障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推动“法治清江”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自觉性,以此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重点是完善镇党委对镇人大、政府和镇属各单位的领导方式,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依章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继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重点是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面推行镇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入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二、强化人民民主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依法享有民主权利。

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代表队伍建设,优化代表结构,掌握代表变化情况,及时补选人大代表。注重对人大代表的素质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坚持和完善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召开情况通报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大议案、建议的办理力度,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分层次、分专题开展督办,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

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围绕让基层群众更直接更广泛地行使民主权利,继续创新和发展基层民主实现形式。深化镇机构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推进镇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依法做好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两推一选”、村委会“海推直选”选举制度。积极发展多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完善《村务工作规则》、《村民代表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依法治理百姓关注的热点领域、热点问题。加强对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卫生、征地拆迁、交通管理、安全生产、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法律援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人员的就业问题,在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以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为重点,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指导性方案,建立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进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政关系和资产关系,有效发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

以构建新型服务平台为重点,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整合全镇招投标资源,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招投标平台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制度。

以提高解决行政争议能力为重点,推进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听证、重大案件备案、情况报告、意见和建议书、监督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探索试行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完善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沟通合作,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之间的衔接互动机制。

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重点,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着重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登记、备案等程序,推行行政听证制度,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加强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和反馈互动工作。研究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和管理制度,开展对政府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工作。

四、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创新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切实发挥党委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以镇综治工作中心为龙头,以村居、企业综治工作站为依托的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深化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狠抓执法规范化,从整体上提升政法部门公信力,重点抓好科室(站所)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水平。自觉践行“两个最大”的理念,深入推进打防控一体化、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驾驭治安局势、优化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牢牢抓住影响清江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强势开展破案打击工作;牢牢抓住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决胜之年的“三基”工程建设,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发展后劲;牢牢把握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效能;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法治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牢牢把握特定发展时期公安民警的心理特质,积极构建科学完备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抓好公民法制意识教育和普法工作。抓紧抓好公民法制意识教育工作,从法制、道德入手,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推进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特别要加强农村农民和新*人的学法用法阵地建设。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优势,继续开展和创新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以政法干警为重点推向各级干部和国家公务员。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到今年年底,全镇“民主法治村”的达标面要达到8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的达标面要达到70%以上。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推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落实归正人员帮教安置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和《律师法》。建立完善镇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今年争取在全镇所有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并在各法律援助站设专人负责,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工作。促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向农村延伸。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构筑调解“六大网络”,完善村居调解、信访、治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村可聘任专职调解员,基本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覆盖。

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权为民所用。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依法治权。积极探索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制定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施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加强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对产品质量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工作监督,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依法对全镇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落实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府分工负责,各部门共同实施,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建设“法治清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镇党委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

加强法治建设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的经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建设“法治清江”的宣传力度,动员全镇人民共建“法治清江”,共享法治成果。

积极开展对“法治清江”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法治清江”建设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镇党委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重点开展提高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的能力、强化人大依法监督、推进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工作、加强政府绩效评估和管理、提高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拓宽法律监督领域和形式、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等课题调研,形成一批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质量的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