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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预防腐败体系计划

规划局预防腐败体系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省、市委部署的任务,进一步做好市规划系统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现根据《*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明确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有规划系统特色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风气好转。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案件的发生率,为促进我市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2、确立主要目标。从我市规划系统的实际出发,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力争到20*年,建立起具有规划系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五至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3、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党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局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理想信念、法律纪律、优良传统教育。20*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抓好“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内容的学习,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和*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20*年,进行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20*年,根据中央、省、市的总体部署,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人教处、监察室

协助单位:机关党委

4、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局管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从20*年起,局级领导干部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局属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从20*年起,每年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邀请有关人员给局领导干部做理论辅导。20*年,局系统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政观念,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人教处

协助单位:办公室

5、制订反腐倡廉教育计划。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类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局系统各级干部,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从20*年开始,将反腐倡廉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培训计划,并请有关人员来辅导。20*年至20*年,每年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新当选和新任命的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人教处

协助单位:监察室

6、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规律。使教育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坚持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20*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教育,推动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年至20*年根据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及建设厅纪检监察室工作会议精神和形势需要,确定教育主题。继续坚持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要剖析典型案例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坚持每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反腐倡廉党课。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助单位:人教处

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力在拒腐防变中的重要作用,面向机关和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促使干部廉政、勤政、优政,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科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20*年配合市纪工委开展“读书思廉”有奖征文活动。同时开展系统读书思廉征文活动。20*年上半年进行评选,择优成册,在系统内进行交流学习。20*年至20*年根据形势要求推出活动。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人教处

协助单位:机关党委

8、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综合效果。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纪检监察、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从政行为

9、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20*年,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或严重违风廉政责任制的单位,要及时召开特定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分析和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20*年至20*年,结合部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指导局属单位落实好各项议事制度,同时加强对各单位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督查。进一步完善具体制度措施。

责任领导:局长

牵头单位:人教处

协助单位:监察室

10、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制度。20*年完善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公务车辆“三统一、两定点”制度和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审批备案制度。20*年至20*年进一步完善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和健全廉政档案制度,并根据上级党委及纪委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助单位:办公室

11、建立和健全干部任用制度。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在干部选拔中推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核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党组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实行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人教处

协助单位:监察室

12、严格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和物资管理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局财务室要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运作情况加强管理,了解动态,各单位要严格界定各种经费开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工会、技协财务管理,实行大额资金支付集中讨论制度,大额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等重要物资购置都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仓储物资管理,建立定期盘储清仓制度,杜绝积压浪费现象。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助单位:监察室

13、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办事服务窗口和新闻媒体及网络,公开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事项。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制追究。深化“阳光规划”,重点突出“六公开、六公示”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规划”工程。六公示即城市规划批前公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示、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公示。各种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城市规划,都将以展览中心、网站、公示牌及其他方式予以公示,提高规划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六公开即“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办事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通过公开各项办事规则,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

20*年,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效能低下、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20*年至20*年,依照有关法律,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总工程师

牵头单位:建设处、监察处、技术处、市政处等业务处室

协助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14、严格实行廉政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需重要人事调动和任免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坚持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招投标等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5、加强廉政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年两次报告制度,对责任管辖范围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问题负有“失教、失管、失察、失究、失误”的要予以责任追究,正确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责任制的落实。

责任领导:局长、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助单位:人教处

四、加强监督工作,强化权力制约

16、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20*年,主要对各级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20*年至20*年,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经常性监督,对民主集中制及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落实和完善干部任前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制度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党员权力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助单位:人教处

17、加强社会监督。从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涉及其利益的问题入手,深化政务公开。20*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全面公开服务承诺。20*年,对服务承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20*年,制定完善的群众公开服务承诺监督检查办法。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助单位:办公室

18、加强信访举报工作。20*年,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做好人大、政协提案的落实工作。20*年至20*年,探索制定《规范信访监督工作意见》,进一步做好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的提案等工作。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助单位:相关处室

19、强化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依据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严格实行党内监督。20*年至20*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年至20*年根据上级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延伸到哪里,同时,充分发挥惩治的建设性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纪,以查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作用,坚持结合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的原因,及时规范制度,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助单位:人教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

20*年,局党组将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和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责任,为加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成立市规划局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成员:各处室处长(主任)。

局属各单位纪检部门与人员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总支、支部)抓好《惩防体系》的实施与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各责任和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按要求完成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