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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普高教育督导计划

教育局发展普高教育督导计划

根据《*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部署,*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要围绕全市教育中心任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措施”,强化督政,深化督学,为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巩固和扩大创建省教育强市的成果,促进我市教育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加强对增城市小楼镇、正果镇创建省教育强镇的指导,按照新颁布的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督导验收,为我市100%的镇实现省教育强镇划上圆满的句号。指导越秀、天河、荔湾、海珠和黄埔区认真落实整改的各项工作,并按照新颁布的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上述五区顺利通过强区复评,为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的中期督导验收,促进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指标体系》,组织进行对辖内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评估认定,特别是在保证办学条件达标的基础上,加强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指导。我市在此基础上,将组织对各区、县级市规范化学校的中期督导验收(具体方案另行通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继续推进广东省部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后期验收确认和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导广大附中、广铁一中、协和中学、47中、邝维煜中学、秀全中学、增城中学和从化中学做好示范性普通高中后期验收确认和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导南武中学做好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天河中学、南沙中学、玉岩中学和新塘中学做好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全市建设一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帮扶其他高中发展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委托评估中心组织市一级以下普通高中的教学水平评估试评,以点带面,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推动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内涵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继续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的建设。继续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等级评估,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五、修订完善《*年普通高中毕业班工作评价方案》。在总结*年普通高中毕业班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年普通高中毕业班工作评价方案》,引导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六、围绕教育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项督查,规范教育管理。以全面检查落实《义务教育法》为中心任务,开展教育专项督查。围绕防止义务教育特别是初中学生辍学、执行义务教育教学规范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七、组织对局属17所学校校长任期目标制的考核。根据《关于在*市教育局局属学校试行校长任期责任目标制的通知》(穗教发[*]5号),拟组织对局属17所学校校长任期届满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八、做好市督学、特约督导员的换届工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的建设。我市第二届市督学部分人员任期届满,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任期已满,今年拟进行换届。要组织新换届的市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的学习和培训,以适应新一轮督政和督学工作的需要;组织各区、县级市督导室主任的学习和考察,使之更好地履行教育督导的管理和实施职责。

九、召开*年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暨第十二届教育督导年会。总结*年教育督导工作及研究部署新一年教育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水平。

十、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做好城区四大领域语言文字工作的整改;积极推进Ⅱ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举办第十一届推普周活动和承办穗深珠港澳普通话交流营活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加强推普工作,营造良好的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十一、做好对区、县级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准备工作。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及其考核指标体系,为2009年上半年市考核区、县级市,下半年省考核我市党政领导干部*、*年基础教育工作责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