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管理计划

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管理计划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求新、求变、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发扬“诚信、包容、务实、争先”的*精神,坚持三抓(狠抓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狠抓纠纷排调维护社会稳定、狠抓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一服务(服务大局,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常规工作求突破、创新工作出亮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现汇报如下:

一、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普法工作顺利启动。根据上级“*”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普法工作计划》下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相应计划、措施,并安排落实。做到县司法局唱主角不唱独角,变普法办普法独唱为全县大合唱。在今年的普法活动中,县司法局、普法办与乡镇和县直部门共合作15次,切实保证了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六进工程”。一进单位,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和县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县干部普法轮训班,其中科级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1次,县直和乡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1期。二进乡村,提升农民的法制观念。紧紧围绕“文明生态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普法办联合县直相关部门组成乡村普法宣传队,采用集中培训、入村入户散发普法小册子、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组织协调公安、教育、电力、审计、土地、环保、税务等部门开展了专题法律法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与团县委合作组织了“青春装点新农村,法律武装青少年”活动,到大褚村、捷地、高川、姚官屯等乡镇大集进行普法宣传,先后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0余人。三进学校,为未成年人的心灵导航。在大褚村回族中学等13所中学举办普法教育讲座13次,受教育师生达20000余人次。结合典型案例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心理特征进行分析,举案说法,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四进家庭,倡导守法、文明的良好风尚。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相结合,通过散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广播、板报、橱窗等途径,大力开展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五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与县工会、中小企业局一起为乡镇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职工进行普法讲座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在薛官屯等民营企业发展较快的3个乡镇开展了以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共计500余家企业的700余名经营者听取了讲座,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的意识。六进市场,促进市场的规范与繁荣。先后16次到各乡镇主要集市进行集中普法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促进了市场和谐、稳定、繁荣。

(三)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

一是在全国文明生态示范村小高蔡村开展了“赌术牌技大揭密”活动。以详实的古今赌术、牌技、诈赌资料和相关案例,劝戒群众远离,勤俭持家。新颖的形式,实用的内容,赢得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和群众的热烈欢迎。二是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自05年始,我局配合县政法委,县电视台开办了《法制天地》栏目,利用典型案例,就案说法,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我局在县电视台举办全民普法讲座两期,丰富了我县的普法形式。

二、狠抓矛盾纠纷排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规范民调机构建设。一是按照上级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徽章、制度、文书、程序和统计“六统一”;人民调解机构、队伍、设施、经费和待遇“五落实”的要求,对全县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规范。二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采取定期培训,分级培训、以会代训和观摩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调人员的业务水平。6、7月份,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两个批次,对19个乡镇的民调主任进行了一次普遍轮训。我们在县政法委的支持下,对各乡镇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排调办干部、司法所干警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积极争取上级国债资金及司法行政专项帮扶资金。05、06年,我们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及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专项帮扶资金共计43万元,用于高川、仵龙堂、黄递铺、李天木、崔尔庄、大褚村、张官屯7个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争取司法行政工作专项帮扶资金12万元及8台微机,用于机关办公设施建设,并为风化店、大褚村2个司法所配置了新的微机,风化店、黄铺、高川等司法所添置新办公桌椅,大大改善了局机关及部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

(三)实现排调工作制度化,提高排调工作效率。一是严格落实信息月报制度和突发事件2小时上报制度,保证上报信息准确、及时,充分把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力求“调解一例、教育一群、稳定一方”。尤其是大褚村乡以排调牵总,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大排调格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市、县各级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其他县市纷纷前来参观学习。三是加大排查力度的同时,在每月定期“拉网式”排查基础上,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注重重大节假日、敏感期的排调工作,做到对纠纷苗头隐患抓小、抓早、抓主动,力争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22件,成功调处1921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狠抓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律师及公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严格管理律师及公证队伍,做到文明执业,诚信为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接待涉法信访12件次,刑事辩护与案件2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5件,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25家,代为制作法律文书300余份,参与调处各类纠纷12起,共为有关单位和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在今年大褚村乡727户农民诉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玉米药害赔偿纠纷案中,我局律师依法为727户受害农民提供了全程法律援助,受到受害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公证处共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和公证法律服务咨询52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办证量增长6%,未出现错证、假证,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二)法律援助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投入经费6.5万元,将4间计60余平米办公用房修缮一新,并配备了微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优化了办公条件。*年,在19个乡镇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到法律援助咨询电话600余个,接待当事人来访28人次,写作法律文书25份,为20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9月份,*纸房头乡尹庄子村57岁的尹某,在市第二看守所食堂工作时突发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尹瑞文的家人与市二看发生纠纷,尹家人遂决定要到省、市上访。后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先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下,尹家人终于与市二看签订了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司法鉴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司法鉴定中心今年共受理252例,比去年同期增加20例,共出具鉴定书213例,被办案机关采信213例,采信率达100%,无错鉴、假鉴现象,得到办案机关和鉴定对象的好评。投诉率一直保持为“零”。

四、服务大局,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去年8月份,我县沧州市东方塑机有限责任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引发大部分职工越级上访。县委、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并成立了以发改委、县工会牵头的工作组,但效果均不明显。今年春节前,县委领导指派司法局牵头处理该事件。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讲情、讲理、讲法的协调工作,稳定了上访职工的情绪,控制了局面,使该公司顺利进入了清算阶段。今年3月份,我县姚官屯乡前李寨村张某与吴某两家因张的儿子被吴的儿子伤害致死后,尸体处理及经济赔偿引发张、吴两姓重大纠纷,张家砸了吴家的门窗玻璃,将棺材放到吴家门口,形成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事实,且矛盾双方随时有出现械斗的可能。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时通知司法局迅速组成工作组,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连夜赶到现场,经对矛盾发生过程的详细了解,指出了当事人的错误及违法事实的存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缓和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妥善处理了尸体及民事赔偿事宜,从而防止了一起重大流血事件的发生。

*年,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县,有5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3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我局被省厅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市局评为先进司法局,连续4年被市局及县委、县政府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机关效能和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通过开展效能机关创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法治理念和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和省司法行政系统“六条禁令”,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坚持定期举办普法工作培训班和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稳定。

继续加大基层司法所和调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所办公条件。争取无偿国债资金,为部分司法所重建办公用房,并努力协调解决配套资金问题,为部分司法所配备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创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一化四制”、构建大排调牵总稳定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调组织,提高排调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同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配合,促进“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工作机制的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坚持经常排查与拉网式大排查相结合,做好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对纠纷苗头隐患抓小、抓早、抓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六进”活动,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做到“四结合、四提高”:与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相结合,提高县直单位及公职人员依法施政能力;与“依法治校”工作相结合,提高全体师生法律素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与创建和谐村居相结合,提高村级干部依法施政水平和村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相结合,提高民众的道德素养和诚信意识。

四是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人员、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管控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加大清理排查力度,完善定期走访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现住地有关部门帮教制度,做到“六清楚、五到位”(即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思想状态清楚;衔接管理、安置工作、跟踪联系、政策宣传、帮教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型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成员单位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有效结合,切实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五是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推进“和谐*”建设。

不断强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继续完善法律援助中心及19个乡镇法援中心接待站的建设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等活动,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更加深入民心。坚持法律服务工作,优先服务于经济发展、优先服务于社会稳定、优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三优先”原则,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