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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阶段性规划

城管局阶段性规划

全面构建城市管理六大体系,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走上科学、规范、高效轨道,必须全面构建城市管理新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目标、标准、责任、服务、监督和保障新体系,这是提升通州城市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和关键所在。

(一)大力构建城市管理目标体系

综合考虑未来五年通州城市发展的趋势,通州城市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所具有的基础条件,今后五年我市城市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强化城市管理谋划、组织和领导,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职能、资源,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形成覆盖全市的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一体化管理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数字城管”,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快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建设,加强城管队伍教育培训和规范管理,提高城管执法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的治理,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和综合管理力度,全面改观城乡环境面貌,有效发挥和持续改善城市功能,努力把通州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创业、休闲的新通州。

1.创造具有通州特色的宜居环境。城市管理工作要围绕“洁化、美化、亮化和序化”的目标,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整洁、便利、舒适、文明和有序的城市环境。城市洁化就是主次干道环境卫生实现全天候保洁,完成环卫作业项目市场化运作改革,全面落实“责任全覆盖、保洁全天候,检查全方位”的道路清扫保洁制度,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主次干道垃圾容器配备率达到100%以上,临街门店容器垃圾容器配备率达到100%。市区新建公厕数量符合部颁标准,新增道路清扫车、高压冲洗车、维护车、摆臂式垃圾车、装载机等环卫作业车辆,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街巷新村定时保洁全覆盖,路面和公共场地平齐、整洁,基本无垃圾,建筑物和构筑物立面完好、整洁、美观,市政设施标志明显、外形完好。城市美化就是市容街景协调和谐,凸显城市风貌,绿化整齐、丰满、丰富,河道清洁、水质清晰,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位置适当,内容、规格、色彩与街景协调,店招店牌完好率达98%以上。城市亮化就是户外广告亮化率达80%以上,霓虹灯、电子屏占户外广告总量的20%以上。城市序化就是市区基本消除乱搭建、乱涂贴、乱拉挂、乱堆放、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2.形成以市为主导、镇(区)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运转协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健全由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组成的通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部署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和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对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按照国发〔2002〕17号文件和全省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求,结合通州实际,进一步落实市、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健全市、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居住人口万分之三的比例配置城管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化发展进程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分步到位。全面延伸城管执法触角,实现城管执法对全市的覆盖。推动各建制镇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城市管理机制,定期专题研究城市管理有关问题,定期督查和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协调解决社区环境问题。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城市管理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将城市管理标准、环境整治、城管执法、市容环境创建活动、宣传教育等工作覆盖到镇、村,形成农村环境质量与城市容貌标准同步提高的局面。

3.提升市民群众文明环境素养。立足于培养市民群众的公德意识、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形成完善的全市城市管理宣传教育网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城市管理宣传。以与报纸、电台和电视等媒体合作的专版、专栏、专题为部门宣传的主阵地,全面宣传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时反映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围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心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系列宣传,做到主题宣传重点突出,日常宣传保持力度。利用网络媒体超大的信息量和快速的传播速度,加强“通州城管网”门户网站的建设与完善,通过网络即时城管信息,增强城市管理工作政务公开度和透明度,以实现与市民互动、为社会服务的宗旨。以中小学生、新通州人为宣教侧重点,持续开展“城管进社区、进校园”主题活动,定期组织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社区巡展、城管与辖区学校共创共建、帮困助学及校内专题讲座、校外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片社区影响整个社会。结合“美丽家园、和谐城管”主题组织社会宣传,在市民中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及征文大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走近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构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

1.健全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密切关注城市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立法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可行、合法的对策,推进完善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健全城市管理立法内容,增强城市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河道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政府规章,完善《通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通州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和制定相关实施意见等法规规章。

2.推进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苏建法〔2005〕283号),根据辖区居住人口、管辖范围、行政区划等实际情况,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城管执法队员。并配备相应的通讯、执法车辆、办案设备、执法作业机械等装备。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统一的教育培训制度,明确中长期教育培训要求和阶段性目标,结合岗位要求,确定每个城管执法队员和城管协管员必须掌握的岗位知识技能,进行严格考核,并记入全面、统一的个人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理论武装、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着力增强城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吃苦耐劳精神。推行城管队伍绩效考核,加强效能督查,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实行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员末位淘汰制度与选拔晋升制度。

3、实行市容环境标准化管理。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为主要抓手,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大力推进市容环境标准化管理。首先,按照示范路、达标路、一般道路的不同要求推进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在2007年底前,市区在主干道全面实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2008年在一般路段全面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行全覆盖。同时各建制镇积极推进,局部试点;第二步,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建制镇在主要道路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第三步,至2010年前,全市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并进入长效管理。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通知》(苏建城〔2006〕250号)要求,全面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活动。在2008年底前,市区至少建成2条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2009年市区市容管理达标路应达到城市管理主要街道的四分之三。各建制镇主要街道逐步改造整治,力求全面达标。2008~2009年,在巩固的基础上,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市区主要街道市容管理达标路达90%以上。各建制镇根据自身实际、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争创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并全面开展市容管理达标路创建活动。2010年,市区主要街道市容管理达标路达95%以上,各建制镇镇区主要街道60%以上达到达标路标准。通过对城市管理主要街道分示范路、达标路和一般道路三个层面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使城市管理城乡统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大力构建城市管理责任体系

1.健全长效管理责任链。完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理顺条块关系,使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职责更清晰,责任更明确。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激励机制和城市管理各专业部门之间、各层级之间的良好协同关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镇(区)在城市管理职能分工和权力划分上的关系,强化社区(村)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街道(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红旗街(路、道)”等竞赛活动,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使日常管理长效化、制度化,夯实管理基础。通过构建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主次干道、窗口单位、后街后巷、居民小区、城市出入口等直接关系到城市容貌环境的管理。

2.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执法依据,列出“权力清单”,确定执法程序和标准,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城管执法的全部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比较健全的阳光操作制度。结合岗位职责,探索城管执法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建立责任追究的启动机制、联动机制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城管执法活动,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确保实现依法行政。

3.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目标管理制度。以提高市民群众对市容环境的满意度为目标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组织机构建设、市容市貌管理、街巷新村环境管理、执法与队伍管理、信息与宣传工作等方面,设立不同阶段目标,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签定目标责任书,引导城管部门各目标责任主体采取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的方法,对照标准,制定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工作。设立统一的考评领导机构,并完善日巡查、月通报、季讲评、年评比制度,变考评城管工作以印象为主为定量分析为主,对每个责任主体每季度均具体评分,通过综合季度评分,得出其年度总得分,依据得分实施奖惩。

(四)大力构建城市管理服务体系

1.规范城市公共资源管理,为民提供优质服务。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代表着城市形象,也是城管部门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管理要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编制发展规划,合理开发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形成比较健全的服务、管理、执法和资源开发工作机制。制订体现通州特色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进一步确立和贯彻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原则、风格特色以及区域设置规划;加大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的监管,完善审批、验收、发证、执法等程序,切实提高户外广告服务效率;加大公益广告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公益广告总量占户外广告总量比例达到12%,重要地区达到20%;积极鼓励引导广大企业推广和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户外广告的亮化美化水平;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街景改造,合理开发户外广告资源。同时,根据各自的实际,在环卫保洁方面为民提供优质服务。

2.建立快速便捷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市民群众投诉是帮助城管部门发现市容环境问题的有效补充,投诉的处理直接体现为民服务。要设立信访专人、专室和专线,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向社会公布投诉处理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建立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排查调处机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督查工作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强化城管110联动机制,提升城管110接、处警的科技装备水平,增强城管110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值勤制度,做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15分钟内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

3.集中治理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抓住市民群众反应强烈、整治后能给市民群众带来实惠的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各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市容管理主要街道。根据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改造建设情况和街景容貌状况,按需要分期分批对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进行集中治理,清洁立面、清除垃圾、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查处违章等。通过5年时间,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集中治理面达80%以上。二是集中治理背街小巷。按照打造小巷精品、彰显通州特色、提升通州品位的思路,全面开展“洁齐美”街巷创建活动。用3~5年时间,对城区街巷进行调查摸底、归类分档,制定整治方案,提升街巷功能,改善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条件。三是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活动。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进行“四清四建”,即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有效治理村落、街巷、庭院环境,逐步完善硬件设施,落实管理责任,做到整体环境硬化、绿化、净化、美化。

(五)大力构建城市管理监督体系

1.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多措并举,争取在今后五年,建成符合城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建立反腐倡廉党课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类培训教学计划,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环境整治建设工程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制度。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三是加大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对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干部录用、提拔和交流的监督。

2.以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城管部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健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加大效能督察力度,逐步扩大督察范围,提高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定期开展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的调查,专门收集、分析、评价和处理市民群众意见建议。从社会各界聘请城市管理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视察活动,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保持与各类新闻媒体的经常性沟通,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充分利用信访、城管110、市长(局长)信箱、专家咨询、商家座谈会等途径,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大力构建城市管理保障体系

1.建立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要根据国民经济增长情况和城市化发展需要,建立城市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环境整治、执法装备、执法办案及人员报酬等城市管理经费投入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保持城市管理经费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城管部门会同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城管人均经费保障标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财政部门将城管部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的基本依据。市、镇(区)均应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奖励经费,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并建立以奖代拨机制,加大以奖代拨力度。城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城管形象的行为。

2.建立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3〕89号)关于“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设立城市管理治安机构,为综合执法提供必要的保障”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配置相应警力、装备等,并建立配合城管执法工作机制,保障城管执法的顺利进行及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设数字城管信息工程,强化城市管理科技支撑。市城管部门要在建成城管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建城〔2005〕12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通知》(苏建城〔2006〕29号)要求,2007年启动全市数字城管信息工程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应用主导、资源共享,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整合全市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实现“数字城管”,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我市的数字城管工程按照“大城管”模式规划和建设,并为今后的扩充整合预留空间;建立城管数据中心和城管数据交换平台,以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开发“城管通”移动办公应用;现有各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整合。建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形象统一的“大城管”综合性服务、监督、指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