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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师德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师德

根据青浦教育局《关于做好“十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工作意见》,为了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素质,在全校干部教师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全员培训。特制订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上海市教师师德规范》为准则,以查文红、何金娣等先进教师为榜样,对全校干部、教师进行一次深刻的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全体干部、教师进一步树立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良好职业道德,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培训对象

本校在职教师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时事政治,邓小平关于教育的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纲要,上海市及本区本镇的政治、经济、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现阶段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伦理及职业道德实践,国家对于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育战线上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等内容。

(二)培训形式

组织系统的理论学习,系列讲座,专题报告,小组学习,分组讨论,学习交流,教育考察形式。

四、师德培训的考核

(一)学习出勤考核,

凡学校组织集中或分组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各年级组长负责点名。凡遇公事不能参加向校长室请假。原则上缺席三分之一,考核不予通过。

(二)书面考核

每一次教师培训结束后,写一篇学习心得,字数500-800字,由学校师德教育领导小组进行阅卷评分。标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三)师德实绩考核

每学年结束,由学校根据“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学科教育教学常规”,校内外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并将考核结果(考核表和原始材料即出勤点名表和书面作业)交青浦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纳入师训的业务档案。职业道德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