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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规范农资经营总结

县工商局规范农资经营总结

是全国较早实行农资连锁经营的县。三年前,县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农资行业实行的“三统一”和连销经营模式得到省市工商部门的赞许。今年4月1日至5月10日,该局联合县消保委结合“牵手消费爱国行”活动,积极开展农资消费评价,在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和谐新农村建设上取得初步成效。

一、调查摸底、组织体验,切实掌握农资消费情况

一是精心准备,确保评价活动有序开展。在市局、市消保委的领导和、三门县消保委的配合下,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了针对性较强的《农资消费评价实施方案》和《农资消费评价问卷调查表》,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通过市场检查、商品监测、调查问卷、电视公告、开设网站专栏、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具体形式,收集原始信息,经过梳理分析,生成了市第一份农资消费评价报告。二是组织调研,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扩大消费者的参与面,该局组织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征询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61份,对三个县的333户农资经营户的经营状况、产品质量服务、服务态度、价格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该局召开5次座谈会,局所两级开展10次咨询活动,收集意见建议30多条。三是亲身体验,加深对农资生产经营的感性认识。4月份,该局联合县消保委组织农业、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和监督员、消费者、新闻单位等20多位代表走进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恒丰农资有限公司及其连销经营点,对农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体验。活动中,体验者通过听介绍,看生产、经营过程,点评互动和评价的方法进行,在农资连锁经营优势的同时,也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该局还组织人员赶赴、三门两县实地体验,了解当地的农资生产经营情况,作为评价参考依据。

二、生成报告、专题评价,全面反映农资消费现状

一是科学设计调查内容,提高《报告》的全面性和权威性。此次调查的内容涉及农资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10个方面。主要对各类农资商品的销售情况、价格情况、售后服务满意度、经销商提供发票情况、农资商品标识标注规范情况、特殊农资商品(如农药)的提醒内容、提醒方式;对农资商品的消费知识宣传,经营者对农资知识的熟悉程度,有无强行推销、强行搭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梳理归类。二是合理做出评价项目,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经过认真详实的研究分析,该局于5月份形成了《市农资消费评价报告》。《报告》从六个方面对全市农资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全市农资网点多,方便农民选购,多数取得合法手续,但还存在无证照经营、非法挂靠、超范围经营、擅自转让证照等现象;农资经营单位大多能按要求建立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自觉把好进货关,但销售假劣产品,虚假广告现象仍然存在;农资经营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经营模式以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主;从业者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在推广和使用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资产品时受到一定的限制。《报告》还通报了全市工商部门以来受理的农资消费投诉案件和引起投诉的主要原因,说明了处理投诉难度大和消费者购买使用农资时应注意的事项。三是制订《农资纠纷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5月8日,该局向来自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和代表了首份农资消费评价报告后,又联合农业部门着手制订《农资纠纷投诉处理办法》,《办法》将明确投诉受理部门及职责;规定农资投诉调解处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和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明确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的第十一种行为;规定纠纷处理调解主体和鉴定主体及鉴定费用的支付等情况。

三、发出建议、督促改正,全力改善农资消费环境

在农资消费评价报告的基础上,市及县消保委还就消费调查和明察暗访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共性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发函给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议督促整改。

一是建议农资经营者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增强责任意识。要求所有经营网点,要加强进货渠道的管理,健全索证备案制度,认真登记销售账,严把进货关;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完善农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机制,提高农资供应服务的整体水平;要加强诚信教育,健全完善内部自律和防范机制,促进诚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议相关部门要继续通力协作,形成维权合力。要求全系统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管职能,健全农资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要加强对主要农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及时检测预警。要努力完善农资质量纠纷处理和赔偿机制,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特困农户,建议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建议增强消费者的主动参与意识,提升维权能力。建议加强农资使用技术指导,向农民传授假劣农资的识别方法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办法,提高农民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要通过聘请村居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设立意见箱、举报箱等,建全完善消费举报机制。要加强部门与农民的互动,让农民积极参与到日常监督和农资打假中来。积极开展“放心农资工程”建设,组织农民参加放心农资消费活动,评选放心消费农资点。鼓励组建农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沟通、监督作用,通过行业自律,构建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低廉的农资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