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规划局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总结

规划局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总结

近二年来,拱墅区城建规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年工作要点和《杭州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杭规发[20*]105号)、《20*年杭州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杭规发[20*]10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自查自检,积极整改,强化监督,促进规划工作制度创新,城乡规划效能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根据杭规效监办(20*)8号《关于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对近二年来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情况、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20*年1月至8月)

1、审批:工程选址15件,用地许可证8件,工程许可证24件,简易项目18件,规划确认4件。

2、规划验收:灰线45件,±O.000检测42件,规划验收33件,项目公示15件,移交执法局9件。

3、信访:市局交办6件,区交办52件,来电来人咨询共541人次。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近二年来,拱墅规划分局通过积极深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尤其是今年来,通过抓效能监察工作来推动分局工作再跃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做到3个“不断”

1、不断提高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近二年来,建设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分局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局和分局党支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营造效能监察氛围,做到三到位,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四个抓手”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成绩面前,少数同志产生了一些骄傲自满情绪,加之此项工作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特点,容易产生“麻痹”现象。针对这些问题,今年来,分局多次组织学习杭规发[20*]105号、杭规发[20*]105号文件,及建设部和监察部有关效能监察和各级领导讲话指示精神,通过进一步学习和深刻领会,大家的认识得到了提升,自觉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整个分局的建设中,贯穿于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中。

2、不断加强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自20*年分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拱墅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以来,两局经常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特别是今年拱墅区换届选举,相关部委办局主要领导调整后,分局主动与监察局联系沟通,保证两局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做到组织领导不断、工作不断、工作质量不降。

3、不断抓好自查,进一步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

分局紧紧围绕《杭州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自查,对20*年7月份以来的审批档案,验收档案,跟踪管理表进行了多次复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分局还召开了半年一次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分析会,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效能监察工作中的一些主要做法和体会,从而推进和指导业务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察

今年以来,分局按局党组的布置,重点在贯彻落实“国六条”、“国八条”精神,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号落实杭州市总体规划,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等方面,积极做好落实配合工作。一是分局以规划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推出“控规学习月”活动举措。人人学“控规”,讲“控规”,到镇(村)去宣传“控规”,通过学习“控规”来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练好效能监察的基本功。二是分局采用例会、办公会形式,对每个审批项目、验收项目集体“会诊”把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今年来,召开分局例会17次,每次会议都有会议纪要,都能经得起检查,真正起到效能监督作用。三是加强信访督查督办,提高满意率、办结率。到8月底,分局办理信访件6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能达到100%,另外,对市重点信访,突发事件分局都能有应对方案措施,如7月份紫荆社区一公示项目,引起100多住户的质疑,集会在社区,强烈要求规划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分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局相关业务处室与居民代表真诚对话,耐心解释,在社区的大力协助下,平息事态。湖墅嘉园南侧道路实施和杭办大厦西南侧富义仓道路实施问题,遭到老百姓的强烈阻拦,区委、区政府将此事列为“走进矛盾,解决难题”重点问题来解决,区街道多次组织协调,分局积极配合,从规划的角度,坚持规划中的道路一定要实施的观点,耐心说服居民。万家花城南侧拟建设的垃圾中转站按“阳光规划”程序公示后,市民陆续向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区长电话投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区城管办和市局业务处室联系了解情况,及时去现场实地勘察,协助做好稳定工作,并将群众投诉情况及时向市局信访中心和审批处室反映。近二年来,分局把处理信访工作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以“信访”为抓手,加强监察,让老百姓来监督规划工作,让“阳光规划”工作更加完善,让规划效能监察来推动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四是加强宣传,营造社会不同层面监督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的外部环境。分局积极努力1做到配合市局相关处室,联合走访、联合办公,提高为辖区服务水平,将“阳光规划进社区”、“送规划下乡”等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2做到定期邮寄发送各种宣传资料,至8月份出刊《拱墅规划动态》5期,市、区级报纸等宣传刊物报道近30篇;3做到利用分局网站对外宣传,在市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分局网进入试运行阶段;4做到利用人大代表提案,上门沟通回复,并就提案积极提出分局开拓性意见;5做到积极参加区各种会议,充分表达规划意见;6做到积极与区四套班子汇报,先后得到区两位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并将有关分局上报材料转区部、委、办局学习借鉴;7做到积极组织为区重点企业服务期活动,积极为小河直街、半山环境整治、运河综保二期等重点工程提供规划服务,仅违章确认到目前为止,确认116件。

(三)完善制度,做好长效管理

分局认为,制度建设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通过近2年实践,分局重点研究和探索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批后管理告示、责任人和联系人、在建项目自查、整改告知、验收督查督办”等五项制度,近期又通过分局网站推出违法建设曝光制。建立“违法建设曝光制度”,旨在加强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个人)依法建设,依规划许可的内容建设,确保严格按规划建设,实际上是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化和完善。为统一认识,分局组织大家学习规划法和近年来各级效能监察文件精神,及时出台“关于试行分局《违法建设曝光栏》的通知”,下发各科室执行,对违法建设曝光的范围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

近年来,分局还对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等15项制度上墙,印发小册供大家自觉约束和落实。

存在问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因大量的规划审批工作集中在市局业务处室),还需进一步探索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