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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党风廉政半年总结

司法局发展党风廉政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落实责任制目标情况

1、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司法局党支部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局长梁明飞为组长,副局长施永富、马梅雪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绍兰、宣传科科长马红斌、基层科科长矣汝章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峨司通〔2009〕3号),做到领导机构健全。并在年初制定了《*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峨司发〔2009〕7号)。司法局党支部把每周的周二上午定为党员学习活动日,持之以恒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考核办法,同各科、室、处、所、中心签订了责任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县司法局党支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与全局14名党员签订了《2009年度党支部党员目标责任书》,健全了干部、职工考核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3、上半年,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领导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来信由主要领导亲自阅批,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上半年,干部职工之间未发生矛盾纠纷,全体干警团结干事。

4、领导班子召集司法局及司法所干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向全局干警通报。

5、我局认真完成了上级党委、纪委安排部署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其他工作任务,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宣传教育情况

1、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营造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氛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坚持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我局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跑官要官”、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规定;加强了对《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学习党内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利用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自警自励、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源头预防

1、结合部门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措施,认真执行《*县司法局工作规则》,对会议制度、民主决策、学习制度、公文审批、经费管理和审批、请示汇报、纪律作风等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2、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司法局制定了局机关工作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宣传科、公律科、司法所工作制度,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制度等。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活动行为,并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些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依法办事,让群众明白我局的工作职责,将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做到廉洁自律。

3、我局加强监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政策。如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再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搞坐收坐支,实行财务与现金分管分批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对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的收支状况半年向全局干警公布一次,接受干警对资金运作的监督,以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做到了认真执行干部监督管理、财经纪律、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规定,结合了单位实际,制定工作监督管理措施,防止了违规问题发生。

四、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1.突出实践特色,注重统筹兼顾。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我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实践特色贯彻活动全过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这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局的安排,把“化纠纷、保稳定、强服务、促发展”作为实践载体,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同时与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落实“五保”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六是强化学习方法,做到“四个有”。即:每人有一套学习资料,每人有一本学习笔记,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每个科室要交出一篇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和找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五、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1、加强对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队伍的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抓好公证、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年内做好《律师法》、《公证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上半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组织落实普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抓好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我局积极进行烟草按合同种植收购的宣传、妇女维权周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和《禁毒法》的宣传等,还请执业律师到乡镇、学校为“五五”普法骨干讲授法律知识。司法所干警深入各村完小进行法制讲座。

二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上半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45次341件;调解338件,成功334件,成功率为98.8%,其余疑难矛盾纠纷已及时上报和分解到相关部门处理解决,在这些矛盾纠纷中,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有327件,发生在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11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合同、赔偿、劳动、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和其他纠纷。

三是开展好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落实衔接,定期排查、日常管控"三项制度"。县安置帮教办公室上半年共接收30名刑满释放回籍人员,已安排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跟踪帮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尽量减少重新犯罪。

四是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召开了县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相应开展了工作,上半年共接收矫正对象8名,已经开展矫正工作。

五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县共建立法律服务所8个,7个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法律服务工作者17名,上半年共担任法律顾问20家,诉讼事务2件,非诉讼事务15件,调解纠纷16件,解答法律咨询511人次,处理家庭邻里纠纷16件,办理法律援助23件。

六是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09件。其中,经济类公证47件;民事类公证162件,接待来访45人次。

七是旭晖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8件。其中担任法律顾问3家;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1件;民事诉讼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9件,写作法律文书29份;

八是援助中心共完成90件援助案。其中,接受法院指定为未成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3件,民事法律援助87件。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下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在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中实现党员、干部、职工全覆盖,切实做到学习致用。结合“五保”要求,着力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党性修养不够、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真正做到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

2.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学习贯彻各级党委、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大兴为民服务、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廉洁从政之风,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用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带动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4.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作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党员干部行为失范。

5.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注重所制定的制度配套、可行和可操作性。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行政效能的监察,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