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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自身发展上半年总结

司法局自身发展上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领导与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为建设海峡西岸东北翼滨海旅游工业城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局领导班子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经常到乡镇走访、调研,与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配齐、配强现有司法专项编制。年内已配备副科级所长3名;有12个所配备了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按照司法所建设“六个有”的要求,积极协调落实了沙埕、前岐、店下和龙安等四个司法所的办公楼建设土地;为17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办公室设备。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

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规范提升了1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4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35名示范人民调解员。在示范作用带动下,全市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18期,受训人数1000多人次,人民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90%以上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按照“五个加强”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迎接今年3月份中央“两会”和10月份党的*大胜利召开,全市先后集中开展了三次较长时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涉法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了土地、城市建设,滩涂、山林边界,历史遗留产权问题等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先后三次通过了上级的督导检查,得到好评。

(三)进一步推动边界联防联调工作开展

2002年开始,我局便牵头组织召开了“闽浙边界联防联调协作会议”,同与会的柘荣、霞浦、苍南、泰顺四县协作单位签订了《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作意向书》、《“148”网络法律服务协议书》、《浙闽毗邻地区联防联调年会会议规则》和《浙闽毗邻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书》。几年来,边界联防联调协作单位之间经常开展互访活动,联络感情,增进了解,互通边界矛盾纠纷动态和敏感问题。形成调解互动网络,将边界联防联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规范、充实、完善、提高。今年7月,浙江省泰顺县三魁司法所、泰顺县三魁法庭负责人专程到我市叠石、贯岭司法所,就如何加强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交流与探讨。经常性的互访沟通,不断提升着双方联防联调的默契与能力。今年以来,双方联合调处了多起边界土地、渔业等纠纷。长期以来,边界联防联调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有效稳定了邻县、边界接壤区域的社会稳定。

今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4250起,调处4250起,调处成功4190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6%,调处成功的4190起中,属于人民调解3169起,属于行政调解1021起,另有司法调解与撤诉的民商事案件750件。

二、以“五五”规划为主导,推进双“百千万”普法活动

(一)扎实做好“五五”规划关键之年普法工作

今年,在市普法办的业务指导下,各市直单位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法律学习和宣传,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拓展普法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市人大先后组织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5月份,市人大对新提拔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及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共34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新颁布的《物权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市税务系统扎实开展第16个税务宣传月活动;市食品、工商、卫生、质检、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现场咨询活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前后,全市广泛开展以“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纷纷邀请专业人员开办法律讲堂,全市共举办法制讲座28场,受教育人数达2000多人。12月4日上午,市普法办牵头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环保局、计生局、统计局等市直单位在市区繁华路段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分发《物权法》、《环保法》、《计生法》等法律资料7000多份,展示市普法办专门制作的《物权法》宣传挂图30幅。

今年,全市共发放法制宣传单3万多份,举办图片展50多场,出动宣传车辆70辆次,制作法制宣传栏40多期,悬挂横幅标语200多条。

(二)持续推进“法律六进”、双“百千万”普法活动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乡镇、村、企业指导普法工作,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和双“百千万”普法工作的开展。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市“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双“百千万”工作。充分利用普法学校和十户法律宣传员等组织学习和宣传《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企业“百千万”试点单位*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厂、文渡工业园区、星火工业园区,认真落实普法办关于开展企业“百千万”工作试点活动精神。市自来水公司特邀请法律顾问分批次给全体员工讲解《物权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通过建立法律宣传图书室、法律宣传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市供电公司在落实法律进企业方面,把依法治企和依法治电结合起来,制定公司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专项制度,做到管理人员人手一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管理人员考察的重要内容;同时他们还通过内部“法眼聚焦”普法网站、维权视线周刊、培训、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市普法办在这次活动中,还专门印制了2000多份的“五五”普法知识问答等教育读本送到企业员工手中。各试点企业积极配合,他们建章立制,根据市企业“百千万”活动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多形式开展企业法制宣传,积极树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提高依法、按章办事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法律进校园”工作力度

市普法办今年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加大力度,从教师、学生两方面着手开展法律知识教育。一是举办教师法制培训班。由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市未保委联合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市法院、团委、教育、消防、交警、卫生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预防做了专题讲座。由市普法办命题,对参训教师进行“五五”普法知识考试,切实提高全市教师法律法规常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市普法办将青少年法律宣传动漫光盘送进全市56所中学,由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增强青少年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市交警大队不定期到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报告会,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开设交通指挥示范课、开展小交警韵律操训练、指导成立少年交通警校等方式,对学生们进行交通安全行为规范的教育,让学生们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9•11”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市消防中队将消防安全知识送进校园,在部分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演习。通过对火灾疏散、消防扑救等场景的模拟演练,让学生们了解发生火灾时的自救常识,提高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的意识与能力。

三、以调查摸底活动为基础,积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一)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

根据*市综治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宁安教[*]1号)文件要求,今年4月份开始,我局分阶段开展全市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通过核实*市下发名单、摸排原有掌握情况以及入村入户了解新情况等方式,共核实本市刑释解教人员816名。其中刑满释放回归人员754人,解除劳教回归人员62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15人,重新犯罪率1.8%。*年度刑满释放回归人员120人,解除劳教回归人员11人。

(二)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生活幸福稳定,才能使刑释解教人员产生切实的社会归属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人为本,加强帮教管理,努力解决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一是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服务网络。协调综治、城管、计生、劳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为安置帮教工作开“绿灯”,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走上正轨。协调民政、劳动等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及就业路子,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开辟安置帮教工作的就业路子。原来有单位并且经济效益较好的,介绍其回原单位上班;自谋职业的,对其申办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积极协调、提供帮助;与镇村两级政府联系,解决好农村回归人员的承包地、再就业等问题,使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关爱,以真情回报社会。如秦屿镇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专门添置20辆人力三轮车,并制定优惠政策:凡属安置帮教对象,租赁营运人力三轮车优先给予照顾,减免年检等一切费用。为解决回归人员的生活问题提供切实的帮助。

(三)协助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思想改造工作

除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安置帮教工作之外,我们还十分重视服刑在教人员的思想改造工作。今年1月9日至11日,市关工委、政法委、综治办、法院、司法局组成帮教团一行10人赴我省*市强制解毒所、福建省强制戒毒劳教所、福建省福州劳教所、福建省少管所和福建省榕城监狱、福建省福州监狱等6个监、所,对180多名*籍服刑在教人员开展帮教和送温暖活动。为解除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安心地进行改造,我局还从六月中旬开始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尽力解决服刑人员子女、家人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探索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根据省政法各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福州市鼓楼区等20各县(市、区)为社区矫正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被列为社区矫正工作第二批试点县(市)。*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公、检、法、司、财政、人事、妇联、团委等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社区矫正的概念以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介绍,规定了本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及主要任务,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明确了社区矫正的依靠力量及相关部门职责,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切实推进该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

四、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促进法律服务大众化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各支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确保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加强管理,拓展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

市法律援助中心从强化管理入手,建立健全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规定》、《*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办理规定》、《*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暂行规定》和《*市法律援助站工作细则》等制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严把案件审查关,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根据*市司法局的部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拓展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的对象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扩大到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诉讼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体和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众。今年还着重开展残疾人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设工作。向全社会承诺:在我市范围内凡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均可向市残联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残疾人法律援助证》;凡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均可向市总工会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农民工法律援助证》;对持有《法律援助证》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和农民工,市法律援助中心都免于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保证让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和农民工及时便捷地获取法律援助。目前,我市共发放了150本《残疾人法律援助证》和50本《农民工法律援助证》。

*年,市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7件,受援人总数达141人,其中未成年人85人,妇女17人,残疾人4人,老年人8人,困难群众29人,写作法律文书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75人次。

(二)争先创优,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公证处以《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公证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以创造“文明标杆”公证处为载体,在公证员队伍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岗位技能训练,组织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公证法》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公文起草规范和电脑办公软件应用等知识,深化公证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公证员队伍素质。

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一方面为弱势群体办理公证业务提供适当优惠;对于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老年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公证执法(执业)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从办证程序、法律适用、公证文书、公证档案、公证收费等各方面规范公证服务。在10月底开展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中,提供卷宗700多卷,公证质量检查合格率达100%。

今年,公证处共承办各类公证4904件,其中国内民事1238件,国内经济3263件,涉外民事306件,涉港澳台97件。

(三)注重引导,树立律师队伍公益性服务理念

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开展“诚信服务,执业为民”专项活动,坚持“促进社会和谐”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扩大志愿律师队伍,积极投身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服务,使律师工作着眼于社会和谐,致力于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57家,共办理各类案件616件,其中:刑事130件,民事437件,行政诉讼17件,非诉讼32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5件。

(四)积极推动,发挥乡镇法律服务基础性作用

推动法律服务大众化,关键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基础性作用。今年,结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法律服务所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地开展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为当地党委、政府、村(居)的政务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努力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积极服务于当地农业产业化、农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建设。

今年,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开展法制宣传332场,受教育人数42万人次,办理见证603件,参与民事173件,调解民间纠纷383起,代书651件,解答法律咨询3057人次,防止民转刑19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0多万元。

五、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年,我局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滨海旅游工业城市和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总目标,以树立“团结、求是、创新、图强”的司法行政形象为目标,分步骤、按阶段地推行改革。对机关中存在的不利于完成工作、为民服务、提高效率的问题,从制度方面加以追踪管理。形成领导班子带头、科室负责人率先、全机关落实的讲团结、讲贡献、树正气的工作风气,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文明素质,使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整体能力

局党总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和完善“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监督到位”的监督约束工作机制,预防队伍违法乱纪,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诫勉谈知和函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与年终考核、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做到党建工作和重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制订组织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各类台帐、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等形式,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抓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宣传推广党建工作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坚持每周二、四进行政治、业务等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学习笔记、台账和体会交流等制度,把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采取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文选》等内容。

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分四期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二是组织事业编制和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滨海旅游工业城市能力素质培训。同时,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进一步改善队伍学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以忠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学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刚刚召开的党的*大会议精神,在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四)完善制度建设,整顿政风行风

出台、完善了《*市司法局机关岗位责任制》、《保密工作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部署考评细则》等多项制度,细化工作分工,规范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法律文书行文等多方面工作内容。试行《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厉行增收节支。严格财务支出。

结合“学习黄令赤同志先进事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市司法局机关效能竞赛标准》,着力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激励机制,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五)努力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平安*”等综治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市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帮扶责任,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支持挂钩村——*镇*村硬化通村水泥路、架设下水管道、修建自然村简易机耕路等帮扶项目的建设:。三是认真开展档案整理工作。为了响应市政府号召,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也为了更加快捷、便利地查找过去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今年6-11月,我局专门抽调人员,并邀请了市档案管理局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将本局1981年成立至*年以来的所有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共完成分类、组卷、装订354卷,完成初级电子数据库建设354卷。

我们的努力得到了上级各部门的肯定:*年4月,白琳司法所被全国老龄委、公安部、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年4月,*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授予*市司法局“*市第三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年1月,*市司法局被中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首批“平安单位”;*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授予*市司法局办公室“2006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表扬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