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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总结

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新*为目标,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入手,积极实践依法治国方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普法依法治区五年规划和上级的要求,拟定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并上报区委区府办公室予以批转。

(一)、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深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在区委有关领导和区委组织部重视下,建立了区管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及考试制度。为配合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先后定购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5000余册。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都把学法用法列入议事日程,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了加强。

(二)、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3月份我们与教文体局联合举办了一期中小学生普法师资培训班。全区60多位政治教师(思品教师)参加了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全部取得了省司法厅、省教育厅颁发的合格证。同时充分调动公检法司的有生力量,为全区38所初中以上的学校配备和完善了兼职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与此还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法律第二课堂,在实验中学建立了“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乾西小学建立了“农村立体式法制教育基地”,举办了家长学校法律知识讲座。同时为了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开展了校园法制宣传教育。

(三)、法律进社区活动全面开展。根据市司法局、市普治办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的要求,在调查基础上于3月底在双龙大桥社区开展了法律进社区的试点工作。协助社区建立司法室、调配法律服务工作者、聘请普法宣传员、购置法律书籍、刊出法制宣传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区文明办、区综治办等部门于5月25日在城西街道召开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现场会,布置全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目前全区33个社区落实了66名律师、117名普法宣传员和法律自愿者,从事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咨询,新增法律宣传橱窗33个。在社区普遍开展了“五个一”活动。

(四)、普法宣传载体进一步得到整合。积极发挥普法和依法治理协调单位作用,调动相关资源,联合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工商、房管、消防、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相关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围绕中心,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与非典防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非典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区普治办及时转发了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加强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自编了《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依法防治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宣传册,开展了“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利用宣传车到乡镇、街道的行政村、社区进行巡回宣传,行程近1500公里,履盖了22个乡镇、街道的80多个村庄、社区,同时给每个行政村、社区下发了《抗非典知识挂图》,《依法防治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宣传册,共计下发普法宣传资料1500册。

二、深化基层基础,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一)、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正式运行。根据中办、国办[2002]23号文件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区委、区府、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3月26日在乾西乡人民政府召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现场会,6月底全区22个乡镇(街道)先后都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半年来,我区已组织各类培训19次,培训人民调解干部500多人。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498起,成功调处443起,调解成功率为92.2%,防止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1件共16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件计25人。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在建设“样板司法所”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力度,采取“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硬件设施为条件、人员素质提高为根本、制度化建设为途径、规范化运作为标准,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在抗非典保稳定工作中,司法所充分利用基层工作网络,站在抗击非典型肺炎第一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用各种措施和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返乡人员履行依法检查的义务,积极配合做好非典的预防工作。

(三)、分类管理、加强措施,注重帮教、追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在健全动态型管理网络,摸清归正人员情况、开展三个延伸帮教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实行动态型管理,把登记在册的归正人员,按犯罪类型、刑期长短、服刑表现等,分为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有突出表现的帮教对象等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安置帮教管理措施;各类别的具体管理措施又细分为“家庭接纳、结对帮教、重点监控、定期考察、定期排查、关注动向、防止脱管”等10项内容。4月份对全区归正人员进行了排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上半年全区归正人员共报到124人,其中刑释118人、解教6人,按要求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其中各安置基地共接纳安排了18名改造表现较好、现实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稳定。

三、围绕工作重心,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本着“有作为才有地位”的工作思路,积极为拓展工作平台而努力。争取市司法局同意在我区设立金华正信公证处*办事处,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公证工作网点。本着服务工作前置的思路,在金西工业园区、白龙桥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区都已设立了公证联络员。同时,为适应新形势法律服务的需要,我区又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二)、围绕“信用”金华建设,开展法律工作者、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教育整顿。针对去年依法行政检查发现法律服务行业出现的诚信问题,召开了全区法律工作者诚信教育整顿专项会议。同时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制定案卷、收费及办案质量监督卡等制度,切实规范了服务秩序、执业行为和行业管理,以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进一步贴近基层、接近群众。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利用社区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法律援助制度深入人心,让“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家喻户晓。二是定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区设点进行法律咨询,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聘请若干名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法律援助需求信息。四是充分利用社区法律人力资源,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配合做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二)、法律援助敢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在受理拖欠职工工资、工伤待遇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案件时,加大援助力度,早立案,争主动,及时引入法律程序。上半年,共立案9起,为职工挽回各种经济损失12万多元。

上半年共办理刑事指定援助案件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件,调解民事纠纷案件6件,为弱势群体代书26份,通过“148”电话专线咨询145人次,接待来访659人,其中转律师事务所56件,转公证办事处23件,其他部门转办51件。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凝聚力。

(一)、深入开展*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的关键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局党组在学习教育中要求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解决群众诉讼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耐心细致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调解工作;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呼声,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并认真整改;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杜绝简单粗暴、违法违纪。

(二)、强化内部管理、营造团队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加强队伍的法制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建立合理的管理模式,全局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半年来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做到用党的理论武装人的头脑,用法制讲座等形式来增强业务知识、用社会公开承诺制来提高办事效率、用制度建设来规范言行、用开展多种文体活动来激发工作凝聚力,较好地树立了整体形象。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仍然是个弱点。由于法律援助经费的制约,加上我区成立时与市权划分上存在的一此不利因素,在市区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我局有权指派的各只有一家,要完成我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十分困难,只能力所能及做一些工作,与社会上的需要远远不够。

(二)、民间纠纷的排查工作和转化力度有待加强。随着我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种利益的调整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各种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尤为重要,由于今年的土地征用的大量增加,此类纠纷大量出现,而排查和转化工作力度并没有能及时跟上。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不够平衡。

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兴起学习贯彻“*”重要思想新高潮。必须在深刻学习和领会“*”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上下功夫。通过学习贯彻“*”重要思想,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重要思想和*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实现*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着力解决本部门影响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本部门党的建设和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二)、要加大指导力度,继续抓好社会稳定基础工作。近日省委书记对推广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作了重要指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实践,认真负责地把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总结好、推广好。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网络。要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建设好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展新型经济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特别要注重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行为;注重提高调解人员的依法调解能力和工作水平,以达到提高调解成功率的目的,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改进和探索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新途径。随着安置帮教工作的安置手段市场化、帮教措施多样化,给我们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法带来了冲击。我们要在健全动态型管理网络基础上,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实行动态型管理,把登记在册的归正人员,按犯罪类型、刑期长短、服刑表现等,分为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有突出表现的帮教对象等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安置帮教管理措施,以确保归正人员不再重新犯罪。

(四)、通过各种学习途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尽快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积极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通过法治实践这一增强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实践的沃土中,生根、发芽、结果。

(五)、要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以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要结合“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搞好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降低和减少矛盾的发生频率和数量,确保基层社会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六)、进一步开拓公证业务范围。公证工作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围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

(七)、继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这一目的,大力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利用法律进社区这一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资源,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法律援助需求信息。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