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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半年总结和下半年安排

市政府法制办半年总结和下半年安排

政府半年工作总结

同志们:

今天是法制办成立*****周年,此时我们召开全办20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更有纪念意义。昨天下午,各处处长分别对本处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工作提出思路。吴主任代表办党总支就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同时下发了《法制办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今天又组织了讨论,大家对我办的机关建设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我感到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对下半年的工作开展,将起到促进作用。下面我在各处总结的基础上,简要回顾一下上半年全办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下半年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提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特点

上半年,全办各项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化”目标、“环境年”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所确立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一)以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为重点,认真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上半年,开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资准备工作是全办的工作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全办各处密切配合,各司其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一是健全组织,为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组织保障。经请示市政府,及时成立了沈阳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及时下发文件,指导全市开展工作。为有效指导全市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我办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并及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为做好清理工作,我们起草下发了《沈阳市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方案》,组织了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专题讲座,市委、市人大负责清理工作的同志,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聘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司胡志杰博士做行政许可法专题报告,我办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势,具体布置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办采取下基层现场指导、召开清理工作调度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这次清理工作,我办对现行有效的50件法规、252件政府规章、934件规范性文件和154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对全市688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608个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的1693个许可项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废止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保留28件;废止政府规章98件、修改51件、继续保留10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593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41件;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449个(行政机关36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83个),撤销159个单位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经审核拟确认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94项。对确定废止的98件政府规章,已在沈阳日报上登报公布。四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具体从事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我们通过沈阳电视台专题报道、沈阳电台专题讲座、市内各大报纸报道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并于7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在宣传日活动期间,我办组织协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悬挂行政许可法标语500余幅、设置宣传点183个、发放各类宣传品16万份,解答群众咨询2.5万多人次。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编辑印发了四期简报。共举办了三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全市1155名具体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市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检查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许卫国副省检查我市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时,对我们的工作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按照“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活动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处室,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1、立法任务完成过半,保障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年初我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了立法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做好审办工作,先后审办了《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了《沈阳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沈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委托若干规定》、《沈阳市浑河城区段及环城水系水污染防治办法》、《沈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沈阳市土地储备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第八条的决定》等7件政府规章;实施了《沈阳市取缔露天烧烤及沿街摆卖行为的通告》、《沈阳市关于治理在河道内非法取土、采砂行为的通告》、《沈阳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沈阳市关于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的通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出租(借)房屋的通告》等8件政府通告;审查备案《沈阳市被差遣居民购买政府补贴住房办法》、《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1件规范性文件。

在立法工作中,为提高立法质量,我办坚持实行开门立法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的公众参预度。上半年,在审办《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过程中,我办将该规章草案在《沈阳日报》上登报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群众信函150余件、电话2400余人次,对其中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

2、监督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明显。一是集中开展以清理各种收费、罚款和年检事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的问题,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我办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罚款、年检等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范围和工作目标、清理步骤和方法。通过开展自查和检查活动,初步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并形成了《关于清理检查罚款、年检等事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市政府。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和发放工作。上半年,我办对市知识产权局等4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核确认,了2期行政执法机构公告。共审验合格行政执法证件7120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865个。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上半年,全办共接待相对人的投诉和电话咨询2600余人次,受理投诉案件7件,通过采取转办、直查、解答等方式,使每件群众投诉都得到了及时的答复和解决。

3、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受理7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审结5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7.8%。其中,决定维持的5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92.9%;终止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5.4%;撤销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8%。代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终止审理。代市政府处理应诉案件9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1.1%。为市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8件。为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上半年,我办分别召开了区、县(市)和市政府主要执法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广泛交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培训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工作程序逐步规范。上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除完成具体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外,先后举办了三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84人。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工作中,全办各处密切配合,充分体现了我办的团队精神,确保了培训质量。

5、综合工作有效开展,为全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上半年,综合处在人员少、任务繁重、领导要求高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除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外,紧紧围绕全办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综合职能和中枢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三)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

4月21日国务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简称《纲要》)和贯彻通知,对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并提出了十年内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对此,我办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部门,身感责任重大,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及时代政府起草了《沈阳市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并于5月12日至13日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座谈会,研究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科长,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制处长参加了座谈。6月18日,我办抓住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的有力时机,下发《沈阳市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纲要》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上半年,全办各项工作按照年初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切入点、三项保证、四个实现和五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下半年,全办同志对面临工作的艰巨性也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随着《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和贯彻实施《纲要》工作的全面展开,各项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工作需要,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我感到下半年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说既是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考验。能否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关键在于我们自身。因此,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是当务之急。应该说我办的机关建设,自办领导班子提出“严谨、和谐、创新、敬业”的团队精神后,有了长足的进步,人心思进,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但与新的工作任务要求相比,我感到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在这次半年总结会上,我们推出我办的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了大家的意见,目的就在于全面加强我办的机关建设,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廉政型、和谐型、严谨型、进取型、服务型、规范化、亲情化机关活动,真正实现我办确立团队精神目标,充分调动全办人员的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更加适合每位同志发展和充分发挥潜能的良好环境,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二)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上半年,经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

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下一步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一是清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做深做实。要对照国家和省里的清理结果,对我市的清理结果进行一次再确认,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二是做好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这次清理提出了拟修订的规章共51件,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我们要科学地制定修订计划,按计划完成政府规章的修订任务。三是着手建立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各项工作制度。行政许可法对现行行政许可主体和许可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并规定了一系列制度。下半年,结合省政府即将出台的相关制度,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工作。

(三)抓住贯彻实施《纲要》这一契机,加速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为贯彻实施《纲要》,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下半年,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抓紧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参照外地的成功作法,抓紧落实《纲要》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出台。二是抓紧制定《沈阳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沈阳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规定》。这两个规定,政高市长在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沈阳分会场)讲话时已明确提出,下半年我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工作,通过这两个规定的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同时,确立法制办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地位。三是要充分利用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这一契机,推动《纲要》贯彻落实。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今年正值《纲要》刚刚颁布之际在我市召开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将对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我办的各项工作和机关建设也将是一次检验。因此,这次会议必须要办好,要办成一次盛会,载入史册。

(四)按照“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所确立的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按照“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所确立的工作任务,全办各处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落实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半年,要继续努力,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1、立法工作,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抓紧审办工作,确保年度立法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按照《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完成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工作。

2、执法监督工作,在进一步做好清理年检和罚款等事项工作的同时,下半年,要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重点抓好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要积极探索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工作。

3、复议应诉工作,要继续发挥“窗口”作用,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要加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统计分析,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客观反映我市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依据。

4、培训工作,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抓紧培训进度。要注重培训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档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5、综合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政府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充分利用网站、简报等载体加大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认真办理,涉及相关处室具体业务工作的,各处要主动配合,及时答复,确保每项建议、提案都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同志们,上半年通过全办同志的努力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绩。下半年,要再接再厉,抢抓机遇,通过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