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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市委安全发展管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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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市委安全发展管理讲话

同志们:

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区维护稳定暨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形势,找准问题,部署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稳定是落实项目年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刚才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先平同志就全区维稳工作做了详细部署,明德同志就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人大、政协的两位主要领导也亲自到会,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视。希望各乡镇、区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受宏伟书记的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我们成功地处理了金乌公路拖欠民工工资、永和镇中心校学生患群体性癔病、和平乡蒲梯村9组山体滑坡险情等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全区整体形势较好,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治安环境良好,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区维稳和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有些方面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从稳定工作形势看,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特别在干部作风、村务管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解决的难度还比较大,稍有疏忽,就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稳定。从安全生产的形势看,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5起,其中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起,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7人,死亡人数占市控制指标的87.5%。从数据总量上看,还比较乐观,而数字的背后,有着沉重的压力。数字是枯燥的,但每一个数字背后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是一个家庭的毁灭。安全事故的教训时刻告诫我们: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从治安形势看,刑事发案仍在高位徘徊,特别是盗抢案件还时有发生。*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109起,同比增长75.81%;立治安案件87起,增长26.09%。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紧予以解决。今年,我们把全区经济工作的主题确定为“项目年”,扎实推进项目年各项工作,必须要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如果我们的干部成天忙于接待上访群众,忙于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忙于处理各种安全事故,还怎么去抓项目,促发展?现正值中央“两会”召开之际,是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发期和敏感期,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事端。做好当前乃至全年的社会稳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个别领导干部对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工作力度不大,措施针对性不强,对一些影响稳定的问题和隐患解决不力。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的意识,牢固树立“保一方平安”的思想,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措施上扎实到位,为扎实推进项目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稳定工作,要以创建“平安金口河”为总抓手,通过“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的目标,即不发生去乐到省进京的重大聚集滋事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政治性事件,不发生爆炸、投毒、群死群伤等恶性案件,不发生造成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吃透情况。只有吃透基本情况,掌握真实信息,解决措施才会具有针对性。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坚持边排摸、边梳理、边调处、边化解,特别要认真排查因拖欠工资、征地拆迁、涉法上访、特殊群体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发现得早”是要吃透一线情况,“化解得了”是考验我们干部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控制得住”是体现干部的水平和能力,“处置得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处理一批目无党纪国法的人。实事求是地讲,面临的矛盾,不少是多年沉淀的结果,仅仅靠经济手段已很难凑效,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对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挂帅,挂牌督办,就地解决,坚决防止少数人利用群众故意挑起事端。三是要深化与“”、“门徒会”、“会道门”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认真落实打击、防范和控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活动,严防“”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滋事,加大对反动宣传品的清理清查,强化重点监控,确保“三零”目标,即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要针对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好打击、整治措施,形成持续不断的“严打”高潮。要把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侵财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要把打击的重点地域放在发案较多的路段、部位和治安秩序混乱的基层单位。要针对“两抢”、入室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活动,认真研究工作的有效措施,强化侦查破案,全力攻坚、快侦快破,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消除社会负面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去年,区公安分局抓集中整治抓得有成效。重大案件的及时侦破,对偷盗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群众反映良好。希望进一步加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力度,争创和谐环境。在表扬的同时,提一个更高的要求,就是通过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和在主要路段设置摄像头等软硬措施,在5—10年内让城区住户把防盗栏取下来,实实在在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感。

(三)强化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在一定意义上讲,安全生产也是稳定的前提。安全生产日日讲、月月讲、天天讲,必须常抓不懈。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形成安全文化。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自身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切实负责配合抓。继续完善和实施目标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落实到车头、人头。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责任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4周年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咨询点、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务求实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依法查处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超载,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坚决关闭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消防部门要严格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重点时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元旦、春节、“五.一”、汛期、“十.一”、森林防火期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电站、堤坝汛期防洪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保证安全渡汛;要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和已有险情征兆的地质灾害点,落实专人观测,作好预防预警,并对疏散线路、时间、疏散地、预警方式进行周密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密控制,加强防范,认真做好当前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一项疏导群众、联络感情和化解矛盾的前期工作。*年全区发生到市信访55件(次)。从总量上看,形势还比较乐观;从比例上看,形势就不容乐观,每个星期就有1起。目前,全区信访形势总体较好,信访总量、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同比有明显下降。在此,特别要表扬两个部门,一个是信访办,他们带着理解和包容的心情耐心地为上访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控制好上访群众情绪,工作从不推诿,及时把不稳定因素上报给主要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充足时间。另一个是民政局,民政部门工作细致深入,妥善化解8023部队退役军人集访事件,工作方法值得学习。

做好信访工作,要采取综合措施。一要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对按政策、法律应该解决又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要给群众明确答复,限定期限,抓紧解决;对按政策、法律应该解决但有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看到我们的实际行动。要满怀深情、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减少群众越级、集体和重复上访。二要超前预防,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和化解力度。对各类有可能越级、集体上访的信息,要详尽的排查、整理、分类。群众诉求合理的,要想办法及时解决。要把排查的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上。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和信访苗头,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加以解决。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不安定因素或其他紧急、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去乐到省进京的老上访户,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直接协调和组织处理,并将包案领导、主要责任人及工作情况一并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和区维稳办。要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和信息报告制度,绝不允许漏报、误报、迟报、瞒报。三要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有可能发生的越级、集体和重复上访,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提前介入,及时做好化解工作,确保群众不聚集、不串联、不闹事。工作重点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问题,主要领导要迅速出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及时妥善化解。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主管部门事前没有排查到或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报告信息,导致发生到区集体上访或去乐到省进京上访的,区委、区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全局观念和驾驭全局能力的实际检验。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要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领导体制。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领导体制,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安全稳定工作,区维稳办要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准确掌握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稳定。

(二)要严格责任追究。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对复杂形势、解决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重要标准。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对贯彻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上交矛盾,造成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贻误时机、处置不当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社会治安混乱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兑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维稳队伍,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关键所在。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队伍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人力资源,把村组干部培养成与党同心,识大体,顾大局的群体,使基层队伍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乡镇书记、乡镇长要对村组干部熟悉,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经常沟通感情,能帮助他们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争取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要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政法综治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力军。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三是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量的调配,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落实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信访案件,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广大信访工作者要切实加强信访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信访工作规律,总结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群众工作。大多数老百姓是纯朴的,要到乡政府来都要鼓起很大勇气。经常上访的,都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绪没有得到疏导的,我们既要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找出症结,又要端正态度、平等待人、诚恳待人、以礼待人,决不能居高临下,敷衍应付,甚至麻木不仁,从而激发矛盾。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节假日等社会敏感时期,要帮最有困难的人办事,给最有意见的人拜年,上上下下逐步形成一个风气:到一线去听取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真正把维护稳定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牢牢把握化解矛盾、做好工作的主动权。

(五)加强法制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法》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信访条例》也已经出台。要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中小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提高道德法律素质,增强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之,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务必要把情况吃透、政策吃准、方法讲究,做到守土有责,为扎实推进“项目年”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