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安徽农工党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确保卫生队伍稳定

安徽农工党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确保卫生队伍稳定

农村卫生防疫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越来越受到高度的重视。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农村公共卫生防控体系还比较脆弱,极有可能为艾滋病、非典、人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以及结核病、血吸虫病、疟疾等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埋下严重隐患。

农村公共卫生是全国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工作是由乡村防疫医生承担的,他们肩负有包括传染病的发现与报告,儿童计划免疫,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病的规范管理和督导服药以及传染病健康教育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工作繁重,责任重大。

但农工党安徽省委通过对安徽省一些农村调研后发现:目前,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多数乡村防疫医生都不被列入事业编制,不发固定工资,只能通过有偿服务进行创收来养家糊口,没有最基本的收入保障。在任务重、收入低的情况下,乡村防疫医生普遍感到卫生服务力不从心,因此部分乡村防疫医生自己单干或开个体诊所,或是外出打工,造成人才流失严重。乡村防疫医生通过有偿服务进行创收极易发生公共卫生危险,如2005年发生的“安徽泗县乙肝疫苗超范围接种”事件就与此有关。这种情况极可能导致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医生为了多挣钱而隐瞒报告,从而使得一些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诊断治疗与及时隔离处理受到极大影响,造成传染病的蔓延或暴发流行。正是由于乡村防疫医生收入没有保障,致使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受到极大影响,公共卫生功能衰弱,某些已经消灭或已被控制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在一些地方有所回升,部分新发传染病也时有发生和流行。

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有利于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也有利于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与改革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因此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应主要靠政府财政支持,而决不能简单市场化。为此建议,解决乡村防疫医生的待遇问题应像解决农村“民办教师”一样,将乡村防疫医生的工资纳入财政支出,由政府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