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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检察院公诉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xxxx同志1993年7月从高校毕业参加检察工作,先后从事办公室和审查起诉工作,现任衡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进院以来,他服从组织安排,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工作,刻苦学习法律知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自1996年以来,先后受区委嘉奖四次,荣立三等功一次,2003年被评为衡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

(一)

xxxx同志刚参加工作时,因工作需要,被分配到本院本办公室,负责检察业务数据统计、行政出纳、枪弹管理等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这些工作责任重大,涉及全院,任务繁重,他善于动脑,积极争取主动,努力提高效率,制定完善了两套关于数据统计及枪支管理的制度规范,大胆用制度管人管事,硬是想方设法、有条不紊地把每一项工作任务圆满的完成好,多次经市区两级考核,都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好评,由其负责的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工作,连续五年在全市评比中排名第一。

由于历史原因,我院重建以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办公楼,1996年6月,我院党组一班人决心带领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动工修建办公楼,并决定xxxx同志兼任建房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具体基建事务。从征地、拆迁、规划、报建到施工,他四处奔波,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他更是吃住在工地上,放弃了所有的休息日,直到1997年6月办公楼及配套工程完工,全院顺利搬迁为止。1998年7月,为了解决全院干警的住房问题,院党组又决定兴建家属房,通过全院干警推选,xxxx同志再次被委以重任,继续负责家属楼基建的具体事务,经过一年多的辛勤劳动,望着全院干警一户户欢欢喜喜的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住房,他无悔无怨,真切地体会到一年多无私和辛劳的汗水终于得到干警们信任的回报。

(二)

2002年4月,xxxx同志从办公室副主任的岗位上调到公诉科任副科长,深知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要想切实履行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还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雄辩的口才,同时还要具备广博的学识。为了能更好的胜任工作,他从没有放松过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参加完自学考试,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了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深造,还自费购买了一些业务书籍,努力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学,在学中干。他的工作细致、认真在科里是出了名的。如在办理一起王某某利用自制枪支故意杀人(未遂)一案时,王某某一直辨称是枪支走火,面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卷中诸多的专业报告和术语,他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多次向专家咨询请教,为案件的正确判断做了大量的工作。庭审中,他运用学到的专业知识,对相关的证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认定射向被害人头颅的枪弹是被告人主动击发所致,对被告人提出的枪支走火的辩解进行有力的驳斥,法庭最终作出被告人罪名成立的判决。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

两年来,xxxx同志的办案数量在我院公诉部门都名列前茅,而且勇挑重担,承办了不少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如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某某受贿一案,朱某某等七人抢劫等案件。xxxx同志不仅办案数量多,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如去年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该案案情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袁某2003年4月,见叔伯兄弟袁某某一家5人在自家堂屋内因口角进而殴打其妻子王某及母亲王某某,便跑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将袁某某砍成重伤。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经工作,承办人xxxx同志发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双方各自为政,均提供了各自的证人,用词均有夸张之嫌。袁某一方辩称是被害人袁某某拿方凳追打袁某,袁某才抄刀正当防卫,袁某某一方陈述是袁某拿刀冲过来砍袁某某,袁某某才顺手举起方凳挡刀,结果被袁某砍成重伤。案件经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未获取能排除一方的关键证据,同时,袁某的妻子和母亲等多次到公安办案单位和我院哭闹,情绪异常激动。于是xxxx同志会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三次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找案发目击证人作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其消除顾虑,获取了第一手比较客观的证人证言,而且通过案发现场察看,确定了砍人地点这一关键证据,发现获取菜刀的地点与砍人的地点存在一定的距离,补充了现场勘查示意图,结合对被害人袁某某受伤刀口位置、走向及受伤程度,进行分析研究,认定袁某因家庭琐事与袁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袁某某砍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面对袁某家属的多次来访,xxxx同志不厌其烦地为其讲解案情,从法理、清理上予以分析,纠正了袁某家属思想上的偏差、错误,使其情绪渐趋稳定,能够理性的认识案情。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经过开庭审理,法庭听取了公诉人xxxx的意见,依法对袁某做出有罪判决,袁某及其家属均服判。又如去年xxxx同志在审理一个过失致人重伤的案件时,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被害人后,又到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了模拟再现,分析了被害人受伤的原因,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而非犯罪嫌疑人的过失所至,从而杜绝了一起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