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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规范非税收管理讲话

财政局规范非税收管理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海芳同志对全市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孔荣华同志强调了清查规范工作中的纪律要求,两位领导的讲话政策性、纪律性要求非常严,针对性、可操作性非常强,对做好我市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将认真贯彻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在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清查规范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再作相应的说明,供大家在清查规范工作中参考。

一、关于“小金库”的界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此次清查的主要对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小金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单位会计核算。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小金库”(即账外资金)的主要特征是:截留收入,套取现金;擅自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账目,将资金私存私放;资金收、支活动脱离单位财务部门统一记载、核算、管理;不向相关部门提供账目、报送决算,脱离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监督等职能部门监管;将资金违规用于职工福利、乱发奖金实物、迎来送往开支,甚至贪污、私分等。

当前,“小金库”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截留应缴收入。将单位获得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案件暂扣款、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资产租赁和处置收入等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另立账目反映。

2、将违反规定收取的收费、罚款等资金,在法定账目外另立账目反映。

3、以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假造会计账簿等手段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或以多头申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冲抵等手段,将骗取的资金转出法定账目之外。

4、上下级单位间相互转移资金,并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之外。

5、将购买商品、服务和订阅报刊、资料等取得的折扣、回扣、手续费、奖励等收入,在法定账目外另立账目反映。

6、利用各种学会、协会等账户,转移和隐匿本单位资金收入。

7、将收取的会议、培训费用及其结余等存放在宾馆、饭店等外部单位。

二、关于报表填报中的相关问题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曲办字〔*〕14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填报相关报表,在填报中要做到“全面、准确、清楚”。

(一)内容要全面

1、清查对象要全面。此次清查对象包括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本单位所辖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

2、清查的账户要全面。要完整全面反映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全部账户。包括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本单位独立核算单位账户、非独立核算单位账户,以个人名义存放的存款账户,以及代管的其他单位账户。

3、清查结果内容反映要全面。各单位不仅要及时上报清查表格,还应将本单位、本部门小金库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整改措施等清查结果一并上报。

(二)内容要准确

1、填报金额要准确。此次清查工作中,账户数额以*年度的账户数据填报,要准确反映账户的年初余额、年度收支和年末余额。

2、账户核算经管部门要准确。一般是指负责使用、核算和管理该账户的内部职能部门,如财务处、装备处、财务科、计财科。如该账户由单位非财务部门管理,则填列具体的经管部门名称。

3、项目内容反映要准确。“小金库”资金收入、支出项目反映要准确,自查纠正的项目反映要准确,各类项目收支不能混淆和交叉反映。

(三)填报情况要清楚

1、单位“小金库”家底要清楚。本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以及“小金库”账户、数额、管理措施要填报清楚。

2、账户设立的政策依据要清楚。清理出来的单位账户,设立的政策依据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书要清查清楚,一并上报。

3、整改措施要清楚。对本单位资金、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在清查中做到清楚明了,并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上报。

三、关于报表报送的有关事项

此次清查规范,共涉及3套7张报表,每套报表有不同的填报对象和时间要求。

(一)金融机构填报《曲靖市*年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账户银行填报专用表》(含*年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账户银行填报专用表、*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备案表),这两个报表由各级相关金融机构按照此次清查政策规定报表口径如实填列,报送当地政府清查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县级预算单位填报《曲靖市*年预算单位“小金库”填报专用表》(含*年预算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备案表),由地方各级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填报,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层单位的汇总统计,上报本级清查办。

(三)各县(市)区清查办填报《曲靖市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情况表(市、县级汇总表)》(含阶段汇总表、存款表),由各县(市)区清查办报市清查办。由于清查办属于临时办事机构,所报报表应由地方人民政府代盖印章。

(四)各县(市)区清查办、市级各单位各阶段清查规范情况和报表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清查办上报。

(五)各单位填报报表时,应参考报表下面的说明。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市清查办反映。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