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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房产管理讲话

城管局房产管理讲话

一、引导与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消费者购买热情高,需求旺盛,供应量持续放量。20*年全市商品住房新增供应1942.44万平方米,接近*万平方米,增长了35.1%,其中五城区(含高新区)新增商品住房9*.47万平方米,增长了31%,但市场显现的仍然是供应偏紧,供需矛盾仍然存在。

二是房价涨幅仍在高位运行。我市的房价水平虽然绝对值不算很高,涨幅也逐步在回落。但总体讲,我市房价的涨幅还是在高位运行。20*年*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为3511元/平方米,其中五城区(含高新区)商品住宅均价425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2.9%。

三是郊区(市)县房地产发展较快。郊区(市)县商品房新增供应面积和销售面积都分别占到全市的将近一半,其中新增供应面积占到全市的49.1%,销售面积占到全市的49.7%。但区(市)县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部分区域缺乏统一规划,楼盘品质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建成房屋入住率不高,盲目扩大市场供应等问题值得关注。

四是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20*年,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市房管局最近又对商品房销售行为做了进一步规范,但是市场中仍然存在着无证预售、捂盘惜售、不实销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

住房问题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是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与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为20*年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会陆续出台相关的具体调控政策、措施。对此我们要早研究,早分析,早准备,把国家宏观调控的精神和*市具体情况相结合,走出一条既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又保持和促进*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路子。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为有效配置资源、动态监管和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组织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春城、红林同志常常听取汇报或主持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每一个阶段的房地产市场情况,研讨对策,保障了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各区(市)县委、政府一定要上升到这个高度,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工作。近两年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做到对自己区域内的房地产市场了如指掌、对市场走势进行正确、准确的判断和把握,研究出台正确的措施加以应对,把宏观调控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加大公共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有计划的供地。20*年*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计划供应商品住房建设用地4500亩,经济适用房用地100—200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100亩。市国土局要统筹安排全市包括各区(市)县的20*年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计划,以及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全市一盘棋。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地监管,督促各项目按照要求尽快建设,尽早形成商品住房供应。

三是加快中小套型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为促进住房结构调整,我市第一批推出的60万平方米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预计在20*年5月份上市销售,重点满足本市居民住房的要求,缓解市场的压力。20*年市政府计划新增300亩建设用地,再修建70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住房,进一步促进市场结构调整。市场结构的调整是20*年国家在住房调控中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应率先推出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可以平衡整个供应结构,也为吸引投资者创造条件。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禁捂盘惜售和期房转让,加大推进商品房网上签约销售力度,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网上公示,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力度,完善房地产行业信用档案系统。

五是继续做好其他房地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好全市房地产市场统一管理的要求

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统一规范管理,是落实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部署的客观要求,是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市郊区(市)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基本形成了城区市场和郊区市场良性互动、融为一体的格局,我们必须把整个大*纳入整体来考虑,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20*年我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实施统一规范管理的意见》,提出了“统一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统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统一商品房销售管理”、“统一房地产市场监管”,将各区(市)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纳入统一规范管理,这是市政府在房地产工作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要切实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充分发挥房管部门的管理作用。市房管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管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关的实施意见和配套办法。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房管部门的任务将越加艰巨,对我们房地产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房管部门尤其是区(市)县的房管部门,要加快干部队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市场的统一监管需要一些专业人才,有些问题需要专门分析、研究,为了适应这个新的形势,可以积极探索政府雇员的办法解决专业性人才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此,我市充分发挥政府在住房领域的调控和保障职能,积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并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共住房制度,20*年8月出台了《*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二是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建立了三个层次的保障体系,实现了住房保障的有效覆盖,也是全国首创,建设部对我们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三是建立了以公共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稳定的公共住房专项资金,实现了政府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制度化。四是各区(市)县政府,启动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大部分区(市)县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了廉租住房建设的顺利推进。但我市还存在五城区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力度还有待加强、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还不平衡的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要把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的投入,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正确处理好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的关系,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发挥房地产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20*年要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住房保障实施力度。一是没有出台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具体实施办法的区(市)县,要积极推进,今年务必出台。二是全市要按照政府主导、量力而行、适度保障、循序渐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扩大保障实施范围。五城区(含高新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住房制度,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各区(市)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落实好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资金的来源,稳步提高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例。20*年经济适用住房仍然执行“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原则,市政府初步计划、安排在五城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4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三是强化公共住房制度政策执行力度,并纳入为民办实事的目标进行管理。

我市的房屋产权管理、拆迁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置业担保等工作在全国都创造了一些很好的经验,但我市住房与房产管理仍有大量工作需要我们去做,让我们共同努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