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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廉租住房讲话

城管局廉租住房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年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析形势、坚定信心,明确今年全市廉租住房和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牢牢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全市廉租住房和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为促进*城乡建设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稍后,市建设局禄松局长还要作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我都完全同意,请大家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对去年全市廉租住房和“两污”项目建设工作的基本估价

刚刚过去的20*年,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克服了年初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真抓实干、奋发勇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廉租住房和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新成绩。

(一)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建立。

一是调整充实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的领导;二是及时出台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明确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对象、标准、资金来源以及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步骤措施,确保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有序推进和规范运行;三是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档案,为住房保障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注重民生,开工建设了一批廉租住房;五是印发了《*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廉租住房工作方案,对未来几年全市的廉租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作了统筹规划;六是抢抓机遇,切实做好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努力共争取到省级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指标54.13万平方米。

(二)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年以来,全市“两污”项目建设逐步启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了“两污”设施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了“两污”项目建设管理体制;二是编制完成了《*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规划(20*—2012年)》,明确了“两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三是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政策和措施;四是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去年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669万元(其中:中央计划内预算资金2800万元,省级补助6969万元);五是部分县区出台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收费政策。

二、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坚定加快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十大工程”之首来抓。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在今后3年内,中央财政将投资9000亿元重点支持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省政府每年安排5.5亿元,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将从根本上改善城乡困难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污”设施建设)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发展质量,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投入的基础上,从20*—2012年的5年间,省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作为省级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完成全省所有县以上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

(一)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是高度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居住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事业发展目标,把“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大决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也日趋显现出来,这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或解决不好,将制约小康社会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住房补贴资金筹措难度大,低收入家庭对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妥善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外,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住房困难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努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和落实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廉租住房建设,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的住房条件,确保大家买得起房、租得起房、住得起房,使广大群众共同享受到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二)要充分认识“两污”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

*不论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需要,还是工业强市、城镇化战略的全面推进,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九五”期间每个县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都应该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我们虽然建了7座垃圾处理场,但由于资金缺口和后续工程未完成,还未完全投入使用。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加大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去年8月,省政府在玉溪召开的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和“两污”建设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全省“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政府同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今年的目标责任书。目前,虽然我们拥有国家和省扩大内需、增加“两污”建设投资的大好机遇,但是也面临着要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两污”设施建设的艰巨任务。因此,我们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污”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多方筹措资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我市的“两污”工程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活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休戚相关的利益;“两污”工程建设不仅关系到改善民生,也是打造*形象的重大举措,我们只有遏制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势头,逐步改善环境,才能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腾出大量的环境容量,从而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为我市加快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更为我市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这是我市加快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好国家扩大内需这一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坚定加强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按照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把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抓改革、促开放、保民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同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市委、市政府将今年全市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列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抓好督查督办。按照市政府与省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全市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分别是:

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54.13万平方米(其中:*年底列入建设计划的为7.75万平方米,今年下达的建设计划为46.38万平方米);*年底列入建设计划的7.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力争9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今年下达的建设计划46.38万平方米,于3月10日前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额60%以上,竣工面积达50%以上。

“两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巧家、镇雄、威信、大关、绥江、水富等6个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县城垃圾处理场,尽快移交投入使用,附属工程年内全面完成;新开工建设的鲁甸、彝良、盐津、永善等4个县城的垃圾处理场,年内全面完工;力争年内完成鲁甸、绥江、威信等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全面启动水富、巧家、彝良、永善、镇雄和中心城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大关、盐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年内完成前期工作。

要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应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是市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负总责,并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统筹安排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土地供应到位;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作为为民办理的实事之一,工作情况要在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报告,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要将“两污”设施建设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以保证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市人民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进行行政问责。

(二)积极探索有效的建设和资金筹措方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在廉租住房方面。要紧紧抓住中央、省扩大内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中央支持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好中央和省的专项补助资金,多渠道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全力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各县区要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探索建设廉租住房的有效方式,住房困难的乡镇学校、卫生院、计生站,可利用廉租住房指标建设部分职工周转房,以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所建的廉租住房面积可适当扩大,但补助资金仍按每套50平方米核算,超出面积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廉租住房也可出售给符合省规定条件的住户,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用于新建廉租房的滚动发展资金;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规划、建设一批向农民工出租的保障性经济租赁住宅;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需求,确保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买得到、租得到保障性住房;继续为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扩大保障覆盖面;要积极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渠道,落实从房地产税收中提取10%以上资金建设廉租住房的政策、保证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10%作为配建廉租住房的建设和回购资金。

要认真落实好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一是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廉租住房用地,明确用地数量,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廉租住房用地,要加快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工作,按行政划拨方式优先保证供地。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凡涉及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审查,保证供地计划的落实。二是落实财税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足额征缴入库,按比例提足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资金支持。在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中,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三是落实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利率、期限、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

在“两污”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快“两污”设施投融资平台的搭建工作。为确保“两污”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必须尽快搭建“两污”设施投融资平台。2月12日,市政府与省城乡建设投资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合作组建市级城镇运营管理、投融资平台,解决市县城镇建设投融资困难、经营不善、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市、县两级要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与省城乡建设投资公司的合作。市建设局要加快与省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步伐,及时组建公司,并尽早运行;同时,积极协调各县,整合现有资源,尽快完成投资平台搭建工作。各县政府可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资产和收费权进行整体打包,作为县政府的股权参与公司经营,公司也可融资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收益部分公司与县政府按比例分成;在与省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中,市公司在股权上要充分考虑到各县的既得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为确保在规划期内全面完成“两污”设施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要拿出专门的工作经费,保证“两污办”的正常工作经费;要尽快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单位或建设业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争取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积极争取和努力落实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补助和企业自筹资金尽快到位,以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加强对“两污”建设项目的管理,物价部门尽快出台“两污”的收费政策,并及时启动征收工作。各县区要加强对项目动态管理系统信息的填报工作,认真进行查对,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填报工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各县区要充实机构,落实专人抓好“两污”项目建设工作;市、县区“两污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理顺职能,尽快完成“两污”项目管理职能和前期工作成果移交,还未理顺的县要尽快移交到建设部门,以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市直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市建设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两污”项目按质按量建成投入运营;发改委负责统一研究出台“两污”收费政策,确定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负责参与争取上级投资补助,研究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扩大内需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上级下达的“两污”建设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业主的基建专户,确保建设资金能够及时、高效发挥作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的环评工作,确保环评及时上报审批,组织好环保设施设备的验收和运营监督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征收、预审和供地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原则负责工程实施的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管、管理运行等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也要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县区“两污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加大对项目实施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有力、监督有方,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市的部署,重点检查年度计划的制定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的落实情况,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正面引导,让社会各界及时全面了解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两污”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营造有利于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保障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同志们,城镇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狠抓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千方百计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群众生活环境问题,为构建和谐*、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