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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通知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通知

为落实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培养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技能型人才,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年我县职业中专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职校招生工作

做好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是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全县教育工作的重点。各镇人民政府及各初中学校要从教育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我县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树立“抓经济必须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的理念,高度重视和支持县职业中专的招生工作,加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县职业中专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初三毕业生到县职业中专就读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完成年县职业中专的招生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深入开展中职招生活动

各镇人民政府和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力宣传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意义,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家长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等方式进行宣传。要重点宣传职业教育,通过宣传和引导,转变家长送子女读书“重普高、轻中职”的观念。要宣传好县职业中专的办学条件、就业前景和专业建设等情况,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县职业中专。县职业中专要组织有关宣传资料,及时送达各初中学校,扎实有效地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对职业教育进行宣传。县电视台要适时免费播放职业教育宣传片、宣传字幕;定南通讯、定南手机报应不定期刊出有关职业教育的相关信息报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

三、明确目标,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县职业中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中职招生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指导性计划指标(见附件),分解到校、到班、到人,层层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措施。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奖惩到位,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生源地村委会、学校班主任及教师的作用,耐心细致地引导学生到县职业中专就读,及时总结招生工作的经验,组织指导村干部和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招生工作。各政府、初中学校校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镇长、县教体局局长、初中学校校长、县职业中专校长为中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领导亲自抓,镇分管领导、校长具体抓,学校教师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四、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激励奖惩机制

县政府将对各镇政府、县教体局招生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且纳入年终县政府对镇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县政府对招生任务达到80%以上的镇政府进行排名,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8000元、5000元,奖励经费从50万元专项资金中列支。对于招生任务完成59%以下的镇政府进行排名,倒数三名的,分别处于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罚款,处罚金由县财政从下拨到各镇政府经费中扣除。县教体局要将各初中完成招生任务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督导评估内容,初中各校每招一名新生奖励学校150元,完成当年任务80%以上的前三名分别奖励学校10000元、8000元、5000元,完成当年任务59%以下的后三名分别处罚10000元、8000元、5000元,奖励经费从50万元专项资金中列支,处罚金由县教体局从各初中公用经费中扣除。凡没有完成招生任务59%以下的倒数第一名,初中学校校长要在次年职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进行表态性发言,且校长个人当年一律不得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