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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办证事项通知

企业产权办证事项通知

为做好我县工业园投产企业产权办证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工业园区投产企业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府办电号)要求,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县工业园区投产企业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和范围对象

清理时间: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从5月20日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范围对象:落户在县工业园并按签约规定履行且符合国家政策的投产企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清理工业园投产企业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县环保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外经贸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消防大队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中小企业局。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5月20日-6月10日)

县工业园管委会组织人员对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一家不漏,分析原因,列出涉及部门(单位),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及时报县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汇总后,提交县政府讨论。

第二阶段:核实分析(6月11日-6月25日)

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摸底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并拟定解决办法。对超越县权限范围,难以解决的,在6月20日前报市清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第三阶段:集中办理(6月26日-7月10日)

及时召开清理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统一安排,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涉及哪个部门、哪个层级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哪个层级负责限时办结,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方便企业、集中会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7月11日-7月31日)

由县清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园区企业检查验收,并协同市清理领导小组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把企业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扎实推进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工业园投产企业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多、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顾全大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兑现政策承诺、加快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做到早布置、早落实、早解决;要紧密结合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年”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使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不流于形式。

(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按政策办事,又要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用历史眼光来看待历史遗留问题,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来解决,做到特事特办,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和要求,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围绕经济工作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分析,认真查找问题,把问题找准,把措施落实,为我县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