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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有关推动义务教育平衡发展方法

市政府有关推动义务教育平衡发展方法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切实保证全市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政〔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教基〔2011〕9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高质量教育,育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异,为了一切孩子,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实现到2015年全市90%左右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规范,依照《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进计划》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规范,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努力实现高质量的均衡。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学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证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三个确保,坚持教育经费优先布置。设立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按上年各级财政支出的1%用于学校基本建设。依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政〔2010〕54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从乡村维护建设税收入中划出不低于10%比例用于中小学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市教育基金会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依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目标,2012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国家规定设置中小学校。2011年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布局调整工作。小学向新型农村住宅区集中,原则上5000人左右设1所完全小学;初中向乡镇所在地和产业集聚区集中,原则上每3万人左右设1所初中,5万人左右的乡镇可以设两所初中。二是制定《市加强乡村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把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纳入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对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及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新开发和旧城改造住宅区,开发商按建筑面积缴纳配套中小学建设费,专项用于配套中小学建设。学校建成后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切实做到配套新建、扩建中小学校要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纳入到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的目标考核中,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完成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四是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用足用好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力争到2015年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有条件的地方为成建制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动态管理。对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编制。二是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切实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时提高。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2.5%比例在教育事业费中给予专项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中小学校要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师德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实施名师工程,促进学科教师梯队式成长。坚持开展技能大赛活动,促进青年教师锻炼式成长。三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四是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证、机构编制部门,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源的调配力度,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逐步扩大交流比例。加大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到单薄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单薄学校任教的经历。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和城镇单薄学校任教。五是提高遥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启动农村教师安居工程,每个乡镇要在本区域内规划建设一个园丁小区。

四)深化教育改革.扩大“联合校”实施范围,法人不变、编制独立的基础上,打破校际、区域界限建立“联合校”,形成乡村辖区学校整体发展、共同提高的新格局。2011-2012新学年,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推行“联合校”办学模式。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建设学校特色文化。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保证和丰富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的校时间、作业量。三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依照《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评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开展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促进中小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严格落实学校平安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内部管理和师生平安教育,建设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师生平安。

五)关爱特殊群体.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依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规范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二是积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三是保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力度,依照全省统一部署,改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省辖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

四、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推进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依照各县(市)区自定的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进计划确认书》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

二)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合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制定完善中小学发展规划,加快单薄学校改造,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立项,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证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编制部门要落实学校编制的总数核定工作。人社部门要在教师职称、工资、惩办等方面按规定对农村和遥远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公安部门要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证师生平安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司法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规划和国土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积极支持中小学建设;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三)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必要的专项督导。二是各级政府要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导制度,每年由政府督查室牵头,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参加,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要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三是积极开展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工作,市政府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惩办奖励专项资金”,对达到先进县(市)区标准的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