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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讲话

领导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讲话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连续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引发多起地质灾害,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全省仍有强降雨过程。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治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部署,具体落实,并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严密防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努力防止和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国土(矿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特别要对城镇、乡村、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和水利工程、交通干线、重要工矿等重点区域的地灾隐患逐一进行排查,不留死角。要抓紧组织开展依山切坡建房的调查登记,建立台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逐户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监测责任人。确有危险的,要统筹规划,及时组织实施搬迁避让。

三、加强农村建房和村镇建设管理。要高度重视村镇和农村建房选址安全,对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内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村镇建设要避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多发地带,禁止山区丘陵区农村依山高陡切坡和切坡后无防护措施建房。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避灾移民与新农村建设、廉租房建设、库区深山区移民安置结合起来实施,尽快逐步解决重要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地区群众的搬迁安置问题。

四、强化县乡村基层防灾能力建设。针对我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丘陵区、点多面广、突发群发的特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县乡村三级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做到防灾宣传到位、隐患排查巡查到位、建房地灾简易评估到位、与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发生灾情险情人员到位等五到位。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教育、知识普及、隐患排查等职责逐级延伸落实到村到组到户,采取各种坚强有力的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