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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森林防火的通知

林业局森林防火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镇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为认真抓好本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宣传车、宣传标语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造成火灾的危害性,强化干部群众的安全防患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要教育广大群众依法用火,尤其要加强林区中小学生安全防火、避火教育,宣传教育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重点行政村刷写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一般行政村不少于5条,形成防火宣传舆论氛围。

二、严格火源管理

防火期内,林区用火严格实行“六个禁止”,生产性用火要实行报告审批制度。特别是近期的农民烧稻茬、田埂、火粪比较多,各地要加强巡查,对重点区域要重点防范,加大监测巡查密度,死看硬守,杜绝一切可能引发林火的火源。国家公益林区的重点林区村,要继续实行森林防火“传令牌”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传令牌”制度落到实处。

三、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准备工作

各村要落实一支10-20人组成的专兼职扑火队伍,扑火队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镇林业站妥善保管好扑火二号工具及水枪,充分做好临战应急准备。

四、明确职责

防火期内,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村包组干部负责本管理区内防火宣传,规范用火,包山头地块,凡人为原因造成火灾损失较大的,影响较坏的,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逐级归口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同时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