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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防雪救灾通知县

气象局防雪救灾通知县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县直局以上单位:

1月12日以来,我县境内连续3次普降小到中雪,造成雪灾。特别是1月25日晚开始,我县的*等深山区积雪20厘米以上,造成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受损较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县仍将维持低温雨雪天气,防雪救灾的任务还很艰巨。为进一步做好防雪救灾工作,根据*政明电〔20*〕2号和省市县防雪救灾紧急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紧急行动。当前,省“两会”正在召开,春节临近,省市高度重视防雪救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都门高度关注灾情,及时搞好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供应,注意交通运输安全和生产安全。1月26,省市县分别召开救灾工作紧急会议,对防雪救灾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和安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紧急行动起来,切实把防雪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好防大雪、抗大灾的准备,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群众生活不出问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要求,防雪抗灾期间单位主要领导人一律不得外出,从1月27日起,副县以上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到联系乡镇、行政村、企业指导查灾核灾,做好防雪抗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群众安全第一、生活第一的原则,高度重视当前防雪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以最快速度将冬令救灾款物和雪灾应急款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急需的口粮、衣被、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坚决做到不丢一户,不落一人。各乡镇在安排救灾粮款和衣被时,要向重灾地区和重灾户、困难户倾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要重点排查转移地质灾害和学校危房中的群众和中小学生,对倒房的农户和居住在有安全隐患老旧房中的群众,要及时转移,采取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措施予以妥善安置,并登记在册,安排好后续生活,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商贸、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工作,及时组织货源,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在做好城区供应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偏远山区的生活物资供应。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三、切实抓好交通、电力等重要设施的抢修和维护。交通部门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足够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尽力减少雨雪冰冻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全力做好旅客疏导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妥善安置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食宿、医疗等服务工作。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援,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电力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抢修电力设施,尽快恢复通电线路,保证城乡电力供应。

四、完善预案,查灾核灾。民政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和灾情发展情况,及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等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突发灾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各乡镇、各有关都门要及时派出人员核实灾情,抓紧摸清需救助困难群众的底数,掌握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真实情况,近期灾情实行一日一报,每天上午9:30前要上报到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后统一由县应急办上报省市。各乡镇、各有关都门要进一步加强救灾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民政救灾等部门报告。

五、加强气象监测,及时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强降雪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在收到雪灾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六、强化责任,抓好落实。防雪抗灾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对防雪救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实际抓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1月26日县委、县政府防雪抗灾紧急会议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及时派出工作组,掌握实情,搞好指导和服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不出问题,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