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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出预算通知

单位支出预算通知

市直各部门:

*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已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现批复你部门的综合预算,并请在收到此通知15日内批复你部门的所属单位预算。

一、*年度市级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以*年9月底工资数为基数,工资调整另办理预算追加。

二、*年公用经费定额在上年基础上相应提高500元/人.年,教育局所属学校生均经费提高30元/人.年;车辆经费定额提高5000元/辆.年;福利费定额按照在职人员年人均200元编制;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编制;取消机关在职人员通讯补贴经费安排。

三、*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并对8个部门在非税收支脱钩后实行经费综合定额改革试点。今后所有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非税收入返还,彻底执行非税收支脱钩。

四、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办理预算调整。单位年度当中增减人员的,人员经费据实办理;公用经费统一不追加追减。

五、*年预算根据要求执行到项级科目,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

六、在下达的预算中,代扣了工会经费、残疾人保证金和党报党刊征订费,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帐务处理。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附:*年部门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