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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审核通知

素质审核通知

各初中:

根据《浦江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决定对各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学生组织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及分工:

综合素质评价A等学生审核工作由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设4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黄宝春

成员:许江淇石月球张经伟王维川

负责实验中学、仙华外校、江南初中、浦江五中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第二小组

组长:冯廷泉

成员:虞红光张辽成金伟强黄福源

负责浦江七中、岩头初中、白马初中、郑宅初中、堂头中学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第三小组

组长:项明坚

成员:黄国进石远志周盛火党

负责浦江六中、浦江八中、浦江九中、黄宅初中、治平初中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第四小组

组长:项朝虎

成员:吴海涛陈光照冯阳标

负责壶江初中、檀溪初中、前吴初中、花桥初中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二、各学校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实施办法要求,于5月10日前上报A等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使用《浦江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表格最后加一栏“人数统计”,统计出各模块A等总人数。

2、各学校应按一生一档的原则要求提前整理好A等学生材料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标志性成果证明材料、各模块分项评价结果、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家长见面材料等。档案顺序与汇总表序号一致,便于审核人员查阅。

三、审核小组到学校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学校是否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是否制定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及接受举报申诉情况;

3、学校是否按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

4、学生评价结果是否按要求与学生家长见面;

5、对学生评价是否严格按实施办法进行,评为A等模块的有标志性成果支持或者有校级标志性成果且符合学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各工作小组成员于5月10日下午4时到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开会,5月11日开始到各学校审核。对于审核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违反教育局实施办法规定的,应督促学校进行整改。14日下午各工作小组组长向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汇报审核情况,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根据各工作小组审核情况对各校A等学生名单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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