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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通知

信息化建设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信息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步伐,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粤发[2001]2号《关于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信息产业局是我市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机构,负责制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息的采集、储存、建库和对外,并负责对全市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察,各有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三、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政府信息网络和党政机关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并指导全市各部门建设和健全信息网络。

四、进一步搞好《今日**》政府网站的建设,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资料上网;市信息产业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页的设计和维护,并根据需要不断地对《今日**》政府网站进行更新和完善。

五、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今后建设自动化办公系统,其方案要送信息产业局审核确认。如要求财政拨款的,则再送财政部门核准,审计部门要对项目开支进行审计。

六、市属单位新建信息产业的相关项目,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进行投标、审核,并组织对项目进行质量鉴定。

七、全市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安全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管理,并负责涉及地方名称的互联网域名、名称的审批和管理。

八、市信息产业局要加强对信息服务业、信息生产企业、软件产业等信息行业以及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好信息产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

九、加强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资格审定,营造我市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主管信息工作,并设专职或兼职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