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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实施意见

统计实施意见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我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各级政府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决策信息,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根据《*市乡镇统计基层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责任感

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指导“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农村工作部署,推进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科学运用统计数据信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运转有序的统计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为目标,抓住当前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的机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统计工作健康发展。要切实解决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为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是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有效的基础,镇委、镇政府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各村书记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和各单位统计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强统计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严格的具有操作性的考核办法,分半年和全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模的重要依据。

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统计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将统计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原始纪录真实有效,并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报表。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统计网络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统计队伍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各村(居)委会、镇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负责本村(居)委会或本单位各种报表的数据上报以及相关的统计工作。所选配的统计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统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统计工作队伍。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全镇统计工作

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是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保证。要严格按照《*市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基层统计管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数据质量检查活动,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可靠。要研究制定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通过科学、严格的考核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创优争先的工作氛围。

五、依法统计,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市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要加强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依法统计观念,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助理的协调配合,切实维护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